父母的家產愛給誰給誰!養老都要養!因為就算你養他們也跟他們養大你的付出沒辦法比!不要說偏心就不養老人,只要有兩個孩子就不可能有所謂的絕對不偏心,但是,這不能抹殺他們撫養你,疼愛你的事實!不要為自己的無情無義不孝順找理由!父母的財產愛給誰給誰!這是撫養孩子額外的東西,不要混為一談。
這種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父母房子不願給也正常,那說明養老你的責任也小。但是如果父母偏心到房子給兒子,養老也要你平均,那就要看你的態度了,你心軟放不下,就不要埋怨,要不就索性跟父母說清楚,該給給,該拒絕拒絕,對父母盡孝同時也要努力保證自己的利益,某種程度上自己顧好了,才能幫助他人。
從法律上說,父母健在,財產愛給誰給誰。父母過世,你可以爭。不管父母給不給你房,父母把你養大,你就得給他們養老。 從傳統上說,特別是農村,出嫁的女兒就是帶走嫁妝,什麼都不拿地。 從情感上說,都是兒女,理論上應該一碗水端平。如果是我孩子,我肯定給你一套,哈哈! 做人關鍵要想得開,如果父母決意不給你了,你也別恨他們,畢竟他們把你養大。然後你該慶幸,沒有讓你做扶弟魔對不對?
都說重男輕女什麼的,我想說你嫁的老公也同樣繼承了你公婆的所有財產,難不成你還想攤兩份?我是女兒,爸媽不給我是不會要的,為了讓哥嫂對爸媽好吧,結了婚的女人不要什麼都往婆家扒,婆家也什麼都有。贍養老人是跟養育子女掛鈎的,不是跟財產掛鈎的。如果你父母從小沒有養育你,你是跟著別人長大的,那你對養育你的人有贍養義務,對你親生父母可以沒有。如果你父母生養你了,僅僅是因為財產問題你不贍養,那不僅違法還違反道德。你父母把你養大已經盡到父母的責任,怎麼處理財產不是你該考慮的。
父母內心重男輕女的家庭,不要生女兒,現在醫學發達,是女兒都可以做掉。父母重男輕女的家庭,對女兒是一生的傷害,而且養女兒父母覺得對自己也是傷害。所以這種父母不要生女兒。這種家庭的女兒也不願出生在這種家庭。
你父母的做法沒有錯,他們就是認為兒子永遠是自己一家人,女兒出嫁後就是親戚了,所以他的家產要全部留給兒子,兒子再傳經孫子,一直傳下去,你出嫁後,婆家也給了你房子,車了,這就是你該得的家產,所以婆家就是你的家。至於娘家,過時過節有空時去看看他們,走動走動就可以了。
現在社會基本還是男士在家中佔據主導地位比較多,最為女兒,請問,你丈夫是什麼想法呢? 你丈夫同意贍養你父母嗎?作為姐姐與你弟弟爭家產,還很光榮是嗎? 父母養育你20多年,你就這樣回報父母嗎? 女人自強,就自己掙錢,自己爭回面子,不是靠爭父母的家產!何況父母的家產就是一套房子!
什麼是權力?要錢就是女兒的權利?爸媽還沒死呢,就繼承權。只要從小到大,父母對兒子女兒不偏差的養育成人就是養育之恩。兒子女兒就得盡撫養爸媽的義務。爸媽的財產願意給誰就給誰,就是給外人了,怎麼了?你的意思是給外人你就甘心了是吧。就是不願看到自己的兄弟拿到是嗎?你記住,家是一個傳承,是延續。父母百年之後,是兄弟的兒子去祭拜,去延續這個家的。
在法律上父母的財產要給誰是他們的權利,只要父母把兒女養大了,兒女就有義務贍養父母,不管他們有沒有把財產分給兒女。他們把房子都給了兒子,這是重男輕女的表現,但是很多的母親比父親還要重男輕女,諷刺不?他父母是有兩套房子,兒子結婚要用一套,女兒再要一套,父母住哪?
中國的法律不同於國外,中國的法律更講究「法律不外乎人情」特別是這種家事。不論父母有沒有房子,兒女都有贍養的義務,所以非要把分財產和養老掛鈎的誰也不用說誰,沒一個好鳥。以這件事為例,如果父母沒有兩套房子,那麼兒子結婚父母必定還要想另外的方法先給兒子買房(你非要拿啃老槓我也沒辦法),這時候難道父母一定要再給你買一套房?再比如,如果現在一套房子就值兩萬塊錢,還會有這麼多因為房子而產生的家庭矛盾麼?每個人都能為自己找各種各樣的理由和藉口,說到底就是一個字「錢」。
從傳統意義上來說,你弟弟是給你爸媽家延續了香火,你是給你婆婆家延續了香火,所以你爸媽不給你房子其實也是可以理解的,你若和你弟弟一起給你父母養老,你可以的另一套房子的折合人民幣的一半的錢!我覺得這樣是比較合理的,但如果父母不想給也沒有辦法,但無論怎樣,子女還是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的!
我覺得這些做法有些錯,是不可取的,他們應該跟你商量的。 在我們這兒就是,父母所有的財產都平分給兒子,女兒要不到一分,同時,父母老了生病住院花的大錢都是兒子們出,女兒只出力或者出少部分錢。 非常認同這種中國傳統老規矩,也儘可能讓子女少有矛盾!
一共兩套房子,你弟弟他們住一套,你父母應該還不算老得走不動他們也想有自己的生活空間,如果你父母不想和兒子一起住,難道讓父母和你一起住,你出嫁了婆家也會房子所以沒把房子給你,再說你父母還健在不是掙遺產的時候,不要急不可耐的想分父母的遺產到你爸媽老了,若果你盡到做女兒的義務該給你的自然會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