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這周註定不平凡!品牌做得太強大,總是會被無數雙眼睛盯著,就像美國盯著華為一樣,全世界也都在盯著蘋果。昨天(12月2日),蘋果被歐洲五個消費者組織組成的聯盟集體訴訟,指控iPhone推出的更新會降低手機速度,從而迫使用戶購買新機。這個「降速門」還未平息,蘋果又「被貼」1000萬歐元罰單,這次損失可不小!
這是蘋果因防水問題被義大利反壟斷機構罰款1000萬歐元,折合人民幣差不多8000萬元,相當於12萬臺iPhone 12,蘋果的損失不小!具體為什麼會被罰呢?原因是蘋果在產品的廣告宣傳中,表示多款iPhone手機具有防水性能,但是它卻並未清楚說明只在特定情形下具有防水效果,同時蘋果又在免責聲明中聲稱受到液體損害的手機不在保修範圍內。這屬於誤導性商業行為,欺騙了客戶。
的確,iPhone手機宣傳的IP68級、IP67級防水防塵功能不是一天兩天了,這是很多消費者都知道的,這幾年不少國產安卓手機也在這個噱頭上進一步突出。而現實生活中,有iPhone XS Max用戶因為手機進水2分鐘導致損壞,去售後卻需要4600元的維修費。還有諸多用戶聽信廣告宣傳,自信地把手機至於泳池、海水等環境中,結果都是以手機慘遭損壞告終,且沒有免費維修。
雖然蘋果解釋只有在特定條件下才能實現防水這一特性,比如靜態和純淨水這種理想狀態下,但這確實沒有在廣告中提示消費者也是事實。所以平心而論,iPhone的防水廣告也的確有些誇大其詞,誤導消費者對手機作出錯誤的使用操作,造成損失,蘋果方面是有一定的責任。這次罰款也可以看出市場監管的重要性,對消費者來說算是一種維權,蘋果也不冤。
不過,關於這個手機防水功能,其實本身的品質是一方面因素,就像iPhone為此犧牲了很多接口來儘量提高它的防水性,但和用戶的後期使用也有一定關係。比如意外磕碰次數比較多了,進水的機率肯定也就更大一些,所以在售後保修上也確實很難有準確的鑑定,蘋果對進水不保修也可以理解。當然,這個前提還是要蘋果前期在防水性能實事求是的宣傳。
老實說,筆者用手機也曾不小心掉水盆裡,立馬撈起吹乾後依然沒有損害。所以,我們暫且把iPhone防水性能有多強先放在一邊,手機畢竟還是個怕水的電子產品,最好還是不要隨便把它至於液體中,這樣才能避免損失。大家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