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生(男,24歲,慶雲縣人,英國某公司海員),3月7日,慶雲縣公安局民警聯繫劉某生未果,遂告知其父親劉某存(男,50歲,慶雲縣人),要求劉某生若回國要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備,劉某存口頭答應。3月9日劉某生自衣索比亞乘機回國,當日21時左右返回慶雲家中,但直到3月12日13時許,劉某生才向公安機關報告。
3月16日,慶雲縣公安局查明情況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決定給予劉某生、劉某存分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劉某生經核酸檢測呈陰性,目前,劉某生在縣隔離點集中觀察,劉某存在家中居家觀察。
馬某(男,31歲,戶籍地:濱州市陽信縣,現住慶雲縣城區),3月11日馬某乘飛機到達珠海,後進入澳門,3月18日,馬某自澳門到達廣州,20日自廣州乘機飛至天津濱海機場,當日19時許由其朋友駕車將其接回到慶雲。期間,陽信縣公安局民警多次與馬某聯繫,明確告知其若返回山東必須立即報備,馬某未及時報備。
3月21日陽信縣公安局將情況通報給慶雲縣公安局。慶雲縣公安局迅速核實後,將馬某立即帶至縣隔離點隔離觀察,馬某經核酸檢測呈陰性。3月22日,慶雲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馬某行政拘留七日。
德州公安提醒
疫情防控期間,所有境外來德返德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全市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對不按規定告知境外軌跡、健康狀況,不配合疫情排查、流行病學調查,不落實隔離措施,拒不報備,或者瞞報、謊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記者宗兆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