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士林夜市周邊,都設有固定的非機動車停車區域,方便前來的市民停車。
東方網8月29日消息:據《新聞晨報》報導,臺灣地區各大城市均分布有大大小小的夜市,而夜市也已成為臺灣旅遊的一張閃亮名片。在諸多夜市中,對大陸遊客而言,最出名的莫過於臺北的士林夜市,其中最核心的區域就是士林市場。
白天,士林夜市周邊交通無阻,商家半營業半休息;入夜後,攤販遍地,甚至封路佔道經營。兩者巨大的反差,依據的是一個規則:限時限地。
《臺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非常詳細地列項規定,臺北哪裡可以擺攤,營業時間的限定等。此外,相關部門也大量放權給攤販,士林夜市成立了自治會,一些具體事務管理由攤販自理組織負責。
士林夜市如何形成?
●天時:四季如春的氣候適宜攤販全年經營
●地利:士林市場周邊有5所大學,大學生成夜市主力消費軍
●人和:臺北市對原露天市場改造,改善環境安全等問題
據臺灣中華新農村建設發展研究會理事長莊震霆研究,臺灣夜市起源於上世紀40年代末,當時臺灣地區百廢待興,經濟貧瘠,百姓商業形態從店鋪到攤販,凡能創造生活收入的經營模式都零散地走上了街頭。由於臺灣的氣候四季如春,適宜的溫度讓攤販能全年度的經營。而士林夜市能發展成為規模較大的夜市,主要是依靠周圍的學生流。
「在士林市場周圍,有東吳、淡江等5所大學,1萬多學生聚集,學生喜歡晚上出來吃飯娛樂,漸漸形成夜市。」莊震霆說道。
事實上初期的士林市場是個露天市場,很多攤販在街面亂拉電線,垃圾也遍地都是,警察與攤販的對峙也時有發生。
正是由於通風、衛生、環境、公共安全等問題,臺北市政府於1999年起對原士林市場進行改建,2002年,所有在原地方設攤的小販全部被轉至附近地區。2011年12月,原士林市場改建完工,除了地面建築外,地下新增三層建築,地下一層為美食區,地下二三層均為停車場。
士林市場什麼樣?
●為鐵皮覆頂的室內市場,地面一層地下三層,分早晚市
從臺北捷運劍潭路站出站後,順著指示牌往前走約1公裡處,就是「公有士林市場」。
這是一個鐵皮覆頂的室內市場,地面一層,地下三層。地面是農貿百貨市場,B1層是美食區,B2、B3層都是停車場。
士林市場並非僅僅是夜市,它包括早市和夜市。早市在一樓市場,主要有賣蔬菜的、賣水果的、賣雞鴨魚肉的,營業時間從凌晨四五點開始,到中午結束;夜市包括一樓市場和B1美食區,從下午三四點開始,一直持續到凌晨。
華燈初升時,士林夜市開始熱鬧起來。走進一樓市場內,兩邊的攤位從早上擺放的蔬菜水果、柴米油鹽,搖身一變成為各種琳琅滿目的紀念品、服裝店、遊樂場。
在B1美食區,早已經人滿為患,坐電梯下去,嘈雜的人聲和煎炒的熱氣就從入口處撲面而來。每個攤位都熱火朝天,擠滿了慕名前來的食客。
在士林市場的外圍,一個個小攤小販呈一字長蛇分布在街道兩旁,賣飲料的、賣燒烤的、賣服裝的,打氣球的、射箭的,應有盡有。
臺北市場處人士向記者介紹,對於大陸遊客而言,狹義的「士林夜市」即指士林市場,而廣義的士林夜市則是以士林市場為核心,包括周邊基河路、文林路一大片區域,士林市場僅佔其中六分之一的面積。
[臺北如何管理夜市]
攤販和警察的平衡點:限地設攤,限時收攤
白天交通無阻,商家半營業半休息;晚上攤販遍地,甚至封路佔道經營,看似存在巨大的反差,依據的卻是一個規則:限時限地。
臺灣中華新農村建設發展研究會理事長莊震霆長期研究臺灣夜市文化。他表示,在士林夜市,攤販和警察的平衡點的基礎就是《臺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這裡面對設攤區域進行了嚴格限定。《條例》規定,在觀光地區、重要街道或市場周圍200米內,不得設攤,違者將予取締。比如士林夜市所在的士林區,故宮博物館周圍就嚴禁設攤,中山北路、中正路等重要街道也不能設攤。
《條例》對攤販營業時間也有很具體的規定。記者在士林市場內看到,隨處可見對攤販的營業時間規定,其中B1美食區周一至周四的開放時間是15:00-次日01:00,周五至周日11:30-次日02:00。而市場周圍的流動攤販在每日下午5點左右基本都會出來。
這些營業時間已經被攤販廣為認可,並可在此範圍內進行微調,比如如果遊客少,B1美食區的某攤販可能晚上12點就收攤了,不會拖到凌晨1點。但是到了凌晨2點,不管還有沒有生意,所有攤販都必須停止營業,打掃乾淨各自攤位,然後收工。
攤販和市場管理的平衡點:3年內重大違規,隨時取消資格
除了在規定的時間和規定的地點外,攤販營業還必須申請專門的營業執照。
臺北市場處介紹,攤販營業證有效期3年,過期需重新申請。3年期間攤販若有重大違規行為,如把攤位租給別人,或不是本人在營業,都屬於重大違規行為,臺北市場處隨時可以取消其資格。
什麼人可以申請攤販營業證?據介紹,申請人必須在臺北設籍6個月以上,低收入者、殘障人士、年老者會優先考慮。
士林夜市儘管在地下室,空間略顯狹窄,人流聚集空氣也比較悶,但每戶攤位都安裝了冷氣,設置了固定的座位區,容納十幾位遊客綽綽有餘。一些需要現場燒烤或煎炸的攤位,都有固定的灶臺和抽油煙機,只有香味少有油煙味。
最重要的是,儘管食客眾多,但是環境良好,地面異常乾淨。記者現場看到,每當有食客吃完離席,馬上會有攤主將桌面收拾乾淨。一名食客不小心將半份炒飯碰翻到地上,攤主竟然馬上用手撿起來,並將地面擦拭乾淨。
攤販和管理部門的平衡點:更多放權給攤販自治
在大陸,夜市就意味著攤販和城管的「博弈」。而在士林夜市,你幾乎看不到相關部門的影子。相關部門並非是不管,而是更多放權讓給攤販自治,各單位權責分明。
據臺北市場處介紹,攤販管理以臺北市政府為主管機構,不同的事項由不同部分負責,權責劃分明確:攤販的登記、發證、規劃與管理由產業發展局負責;無證或妨礙交通攤販之取締,由警察局負責;攤販就業輔導由勞工局負責;食品衛生查驗及取締,由衛生局負責;營業場所有礙環境衛生及噪音之取締,由環保局負責。
而關於一些具體事務管理,則由攤販自理組織負責。臺北市政府規定,攤販集中場所應成立對內自理組織,負責攤販營業維持、臨時場所清潔衛生管理、有關規費催繳、違規或無證攤販之查報等工作。
在士林夜市B1美食區,下樓入口處就可看到士林夜市自治會辦公室,大門對外開放,兩名工作人員在裡面辦公。據其中一名工作人員介紹,自治會成員由從業者自己選取,任期兩年。自治會主要負責內部管理以及收費工作,如水電煤、清潔費等,並發布一些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