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日報
作者:桂小筍
1月6日,*ST新光發布公告稱,控股股東新光集團及實際控制人周曉光於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新光集團涉嫌未按規定披露與*ST新光其他股東間的一致行動關係,周曉光作為新光集團法定代表人,中國證監會決定對新光集團立案調查,並向周曉光了解有關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除上述事項之外,*ST新光的經營狀況也不樂觀,截至1月6日收盤,公司股價收於1元整,面值退市的隱憂籠罩公司。
《證券日報》記者以投資者的身份致電公司,對於公司股價觸及面值退市線等狀況進行諮詢,工作人員稱,目前沒有收到領導相關消息。對於其他情況,工作人員則稱,「不清楚。」
投資者維權左右為難
*ST新光控股股東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之前,公司已出現諸多問題。
2020年12月19日,公司曾發布公告稱,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在未履行正常審批決策程序的情況下,在擔保函、保證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蓋了公章;公司控股股東未履行相應內部審批決策程序,以公司名義對外借款並被其佔用。
截至目前,公司已對擔保文件的效力進行核查,對於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擔保文件,將採取法律措施提請司法機關對擔保效力做出認定;委派專人積極與相關債權人進行溝通、協商解決方案,要求解除相關擔保義務,或者要求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提供反擔保。鑑於控股股東因債務違約導致資產被債權人查封、凍結,暫時無法以其資產提供反擔保,若公司為控股股東擔保債務到期未能償還,且債權人要求公司履行擔保義務的情形發生時,公司將向控股股東追償,屆時可能需要與債權人協商處置資產或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經公司自查,截至公告日(即2020年12月19日),公司資金佔用總額為14.54億元,違規擔保總額為27.03億元。
「比較尷尬,投資者非常擔心公司有沒有能力支付賠償。」一位不願具名的證券律師在和《證券日報》記者交流時稱,曾經有數十名投資者諮詢過維權的相關事項,但考慮到公司的狀況,即使走訴訟程序,公司的償付能力並不樂觀。
面值退市壓力增加
在1月6日的公告中,*ST新光稱,控股股東被立案調查的事項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不造成影響。調查期間,公司控股股東新光集團及實際控制人周曉光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公司亦將持續關註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然而,隨著公司股價的持續探低,面值退市壓力陡然增加。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等規則的修訂說明中提及,優化面值退市指標:「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修改為「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避免「股票面值」可能存在的理解歧義。
1月6日,*ST新光的股價收於1元/股,這也引發了投資者的擔憂。在深交所的互動平臺上,投資者向*ST新光發問,「現在公司股價收盤為面值1塊錢了,如何避免面值退市?請給出積極正面的答覆。」到目前,這條提問,未見公司給予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