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月5日,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新光」)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集團」)及實際控制人周曉光於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因新光集團涉嫌未按規定披露與*ST新光其他股東間的一致行動關係,周曉光作為新光集團法定代表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新光集團立案調查,並向周曉光了解有關情況。上述事項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不造成影響。調查期間,公司控股股東新光集團及實際控制人周曉光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公司亦將持續關註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新京報貝殼財經編輯 趙澤 校對 李世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