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內容:
一、主要作業內容:
本項作業的主要內容是起重機的行駛、吊裝作業。
二、危害告知與告知措施:
(一)施工用電過程中因違章操作等涉及到的觸電傷害等
告知措施: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必須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的規定;
2、電氣設備安裝、維修或拆除等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持證電工進行,嚴禁無證操作;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採用「TN-S的三相五線制」系統。採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二級配電箱外殼必須設重複接地,三級配電箱在比較集中的地方應設重複接地;
4、電纜幹線應採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
5、架空線路應採用鐵橫擔,水平架設,距地面一般不低於4米,跨越道路不低於6米;
6、電纜、電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綁紮固定;
7、配電箱(開關箱)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開關箱與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米,漏電保護器應與所控制的設備容量相匹配;開關箱與二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各級配電箱周圍2米以內不得堆放雜物,並且應設防雨措施;(2)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並應保持經常維修和整潔;(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中的其他安全規定等。
(二)鋼筋作業、模板作業、砼作業和機械設備修理等因違章操作涉及的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傷害、車輛傷害等
1、設備操作人員、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2、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掛好安全帶,佩戴好其他相關安全防護用品,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3、現場不得追逐打鬧、睡覺等違反勞動紀律,嚴禁酒後上崗,衣著要正規,以防轉動部位夾住。
(三)危險源:油罐區、壓力容器和明火作業、電焊氣割作業中因違反動火作業規定、電氣故障未及時檢修等涉及到的火災、爆炸、灼燙等傷害
1、電氣設備出現故障,未及時檢修,容易導致火災發生;2、氧氣、乙炔瓶存放不合理(分開10米、陰涼處存放),使用不規範(分開5米),不檢查輸氣管的老化、破裂會發生爆炸、火災;3、發電機油桶旁無防火警示牌,消防設施不到位,作業人員在油庫旁吸菸,使用明火,車輛加油時,不熄火容易發生火災和爆炸;4、焊接作業時,火星四濺容易點燃周圍的易燃物。
(四)高空作業中因違章操作、未佩戴防護用品、未安裝防護設施等涉及到的高處墜落傷害等
「三寶」防護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的職工要戴安全帽;(2)高空作業人員須系安全帶;(3)高處作業點的下方必須設安全網。
(五)起重吊裝、預製構件作業等涉及到的起重傷害、物體打擊傷害等
1、參加起重吊裝的人員應持證上崗,並經培訓、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作業前,應檢查起重吊裝所使用的鋼絲繩、吊索、卡環和地錨等,應確保其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3、起重作業人員必須穿防滑鞋、戴安全帽,高處作業應佩掛安全帶,並應系掛可靠和嚴格遵守高掛低用;
4、吊裝作業區四周應設置明顯標誌,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夜間施工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5、大雨天、霧天及六級以上大風天等惡劣天氣應停止吊裝作業;
6、嚴禁在吊起的構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機載運人員,不得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
7、嚴禁在已吊起的構件下面或起重臂下旋轉範圍內作業或行走;
8、高處作業所使用的工具和零配件等,必須放在工具袋(盒)內,嚴防掉落,並嚴禁上下拋擲;
10、嚴格遵守起重吊裝「十不吊」規定:
(1)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準吊;
(2)無起重指揮或信號不明不準吊;
(3)鋼筋、型材、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綁紮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綁紮不牢靠不準吊;
(4)大型板、積灰鬥不用四點吊或外掛牆板不用卸甲不準吊;
(5)吊裝砌塊、磚及埋件等小型料具,必須使用吊籠,並擺放整齊,疊放不整齊不準吊;
(6)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7)埋入地面的物件、粘結及附著的物件不準吊;
(8)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無安全措施)不吊;
(9)遇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10)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
(六)因照明不足、惡劣天氣等涉及到的其他傷害
夜間施工:做好場地的照明設施,機械設備的照明設施;
雨季施工:做好排水措施,準備好應急物資,做好雨季施工防洪準備工作;
風天施工:6級大風以上嚴禁高空作業;嚴禁吊裝作業。
三、安全注意事項:
1、流動式起重機(汽車、履帶吊)必須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測檢驗,取得相應檢定證書後經現場驗收後方可進行吊裝作業;
2、操作司機必須經國家認定的有資格的培訓機構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3、汽車式起重機需在公路上行駛時,應認真執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
4、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平坦堅實,保證在工作時不沉陷,不得在傾斜的地面行駛和作業,視其土質的情況,起重機的作業位置應離溝渠有一定的安全距離;
5、作業前應首先檢查發動機傳動部分,輪胎(履帶)、制動部分、儀表、鋼絲繩以及液壓傳動等部分是否正常,當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正式作業,嚴禁酒後作業;
6、汽車起重機伸出支腿時應先放後支腿,後放前支腿;收支腿時,應先收前支腿,後收後支腿。在撐腳板下墊方木,調整機體,使迴轉支承面與地面的傾斜度在無負荷時,不大於1/1000,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需插上;
7、起重機變幅應平穩,嚴禁猛起猛落臂杆;
8、作業中發現起重機傾斜,支腿變形等不正常現象出現時,應立即放下重物,空載進行調整正常後,才能繼續作業;
10、起重機行駛前必須按照規定收放臂杆,吊鉤及支腿,行駛時,嚴禁在底盤走臺上站立,蹲坐人員和堆放散裝物件。保持中速行駛避免緊急制動。行駛起伏路面時,必須減速,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倒車時必須有人監護;
11、嚴格遵守起重作業「十不吊」的規定;
12、起重機吊運重物時,其下方不得有人員停留或通過,更不得在吊起來的重物下面進行作業,嚴禁起重機吊運人員;
13、起重機不得超負荷作業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14、起吊長、大重物必要時應栓拉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迴轉,動作要平穩。當迴轉未停穩前不得作反向動作;
15、起重機在起重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不得同時進行兩種操作動作;
16、起重機在作業或行走時,都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要保持安全距離;
17、汽車起重機作業完畢後收回支腿,臂杆轉到順風方向,並降到40-60度之間;
18、起重機停止作業應將各部制動器都應加保險固定,機棚和操作室都要關閉加鎖,並將起重機應停放在安全堅實的平地上;
19、應經常檢查吊具、吊索以及大車、小車制動抱閘、限位裝置,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20、注意運行過程中起重機出現的異常現象,並及時上報。
四、環境注意事項:
1、粉塵控制: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建築垃圾、生活垃圾、廢料、有毒有害及有惡臭物質,場地清掃應灑水,防止揚塵汙染;2、脫模劑等易造成環境汙染物品,集中存放,適量使用;3、養護水:應嚴格控制砼養護水,防止過度養護,造成場地積水,影響施工環境;4、廢混凝土運至指定地點,不得亂倒,由公司統一處理。
五、職業健康防護措施:
1、防塵措施
①控制車輛速度,防止揚塵汙染;②在粉塵較多區域佩戴防塵口罩等防護用品;③施工現場道路採用指定專人定期灑水清掃,防止揚塵汙染環境;④對長時間在粉塵環境中工作的職工應定期進行身體檢查。
2、防高溫措施
①適當調整作息時間,利用早晨、傍晚氣溫較低時工作;②延長休息時間,減少陽光輻射熱,以防中暑;③合理調整勞動組織,縮短一次性作業時間,增加施工過程中的輪換休息;④露天作業施工現場中設置休息室、涼棚、遮陽傘等,減少陽光輻射;⑤供給含鹽濃度0.1~0.3%的清涼飲料或綠豆湯、茶水等;⑥加強個人防護。上班時穿好工作服,防止陽光曝曬。
六、應急處置措施:
發生意外傷害時,現場目擊者應立即報告現場或公司負責人,並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救援,受傷者受傷情況較重時還需迅速撥打急救電話,撥打時應按一下方法操作:
1、在電話中講清傷員的確切地點,本人的聯繫方法,以及路線;2、簡要說明傷員受傷情況、症狀,並問清楚再救護車到來之前,應該採取哪些急救措施;3、安排人員到路口等待和迎接急救車輛和救援人員。
公司應急聯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