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約橋牌,也稱「合約式橋牌」,是橋牌的第四代,前三代分別是惠斯特、惠斯特橋牌和競叫式橋牌。定約橋牌於1925年由美國牌手範德比爾特在競叫式橋牌的基礎上改革而成。
定約橋牌和迷你橋牌的第一個區別是增加了叫牌的過程。迷你橋牌是讓你直接選擇最終定約,然後做莊。而在定約橋牌中,具體打什麼定約,以及哪一方做莊,是通過雙方的叫牌過程來確定的。通過叫牌,能使同伴之間互通牌情,以便找到最佳定約。也可以幹擾對方選擇最有利的定約,以此達到戰勝敵方的目的。
首先由發牌人(DEALER)開始叫牌。在定約橋牌中,除了迷你橋牌的35個實質性叫品之外,還增加了3個非實質性叫品:不叫(Pass),加倍(X)和再加倍(XX)。根據牌點高低,可以選擇叫或者不叫(Pass)。此後,再由他的下家(左手方)叫牌,並依次按順時針輪流叫牌。如果四家全都不叫,這副牌就宣告作廢,並開始打下一副牌。
當一家開叫後,任何一家可以在更高階數上爭叫,也可以在同一階的更高級別的花色上爭叫。各個花色(包括無將)按級別高低排列如下:NT>♠>♥>♦>♣。所以叫1♠比叫1♥高,叫2♣比叫1NT高。如果某一家叫牌之後,其餘三家都不叫,那麼最後叫出來的這個叫品就成為這副牌的定約,而叫出定約的這一方就被稱為定約方,另一方則被稱為防守方。在定約方中首先叫出定約花色(或無將)的一方,成為莊家。
例如,在上述牌例中,南北家是定約方,北家是莊家。
當一方叫出一個實質性叫品之後,另一方可以選擇加倍(X),原來一方還可以選擇再加倍(XX)。如果後面沒有新的實質性叫品出來,此定約則被稱為加倍/再加倍定約。此時,完成定約的得分或完不成定約的罰分都會比原來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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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定約橋牌中,為了增加趣味性,還人為地規定了「局況」。每副牌的對陣雙方都可能是無局方或有局方。如果做莊一方是有局方,意味著最後的得分(成局時)或失分也將比無局時更多(有點類似於鬥地主裡面的加倍)。
定約橋牌有很多種計分方法,比如盤式橋牌計分方法、芝加哥橋牌計分法、四人複式橋牌計分法等。本文主要介紹四人複式橋牌計分法,具體的得分和罰分見下表:
當然,最後這些得分要轉換成IMP(國際標準分),轉換規則我們在這裡提到過。注意,IMP是用來計算兩桌得分的差額的,如果只有1個牌桌,不能計算IMP。
可以看出,完成3NT,4H/S,5D/C的得分,在無局時分別為400,420,400;有局時分別為600,620,600。比部分定約要高出很多。這就是為什麼當有實力成局時一定要爭取叫成局。
這裡出一道小問題:理論上來說,完成(或超額完成)什麼定約的得分最高?
答案是有局方打成1NT再加倍定約,並拿到13墩(即超6)。此時比打成7NT再加倍定約的得分還高。前者的得分為160+500+2400+100=3160,而後者的得分僅為880+500+1500+100=2980。
打過迷你或贏墩橋牌的同學可能都知道,基本很少遇到同一手牌。那麼,這麼多的撲克牌組合,而實質性叫品只有35種,我們應該怎麼表達自己的牌情呢?
其實,叫牌主要是叫兩個東西:實力(牌點)和牌型(每門花色各有幾張)。
在不違反規則的情況下,人們將各種叫牌方式賦予一定的含義,所有這些賦予特定含義的叫牌方式的總和就稱為「叫牌體系」(也叫「叫牌制」或「叫牌法」)。目前最流行的叫牌體系分為兩類:自然叫牌體系和精確叫牌體系。筆者便學的是自然叫牌體系。
關於自然叫牌體系,我們有機會再慢慢介紹。感興趣的讀者也可以訂閱五星(特級)終身大師李振和老師的橋牌課——《智慧橋牌》,可以說講得非常詳細。(算是打個廣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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