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說過:「我願意用我全部的作品換魯迅的一篇小說,換他一個《阿Q正傳》。如果我能寫出一部類似於《阿Q正傳》那樣在中國文學史上有地位的小說,那我願意把我所有的小說都不要了。」
在《第一章·序》裡,作者向讀者解釋,在繁多「傳」的名目裡,為何捨棄了「列傳,自傳,內傳,外傳,別傳,家傳,小傳」,而選擇了「正傳」。
其中幾句令人不禁啟顏:「『自傳』麼,我又並非就是阿Q。……倘用『內傳』,阿Q又決不是神仙。……其次是『家傳』,則我既不知與阿Q是否同宗,也未曾受他子孫的拜託……」
這種絮叨自語有英國散文家查爾斯·蘭姆的味道。不過這一段話,最早把《阿Q 正傳》譯介到法國的敬隱漁先生是略去未譯的,可能是他覺得這段話太難翻譯,即使譯了外國人也不能理解各種「傳」的差別,會被弄糊塗吧。
再看魯迅對錢太爺的大兒子的描述:
他先前跑上城裡去進洋學堂,不知怎麼又跑到東洋去了,半年之後他回到家裡來,腿也直了,辮子也不見了。他的母親大哭了十幾場,他的老婆跳了三回井。
對此阿Q有何感想呢?作者寫道:
阿Q尤其「深惡而痛絕之」的,是他的一條假辮子。辮子而至於假,就是沒了做人的資格;他的老婆不跳第四回井,也不是好女人。
作者用數字對比營造詼諧氣氛的還有:
「這斷子絕孫的阿Q!」遠遠地聽得小尼姑的帶哭的聲音。
「哈哈哈!」阿Q十分得意的笑。
「哈哈哈!」酒店裡的人也九分得意地笑。
作者還用詞語的創新來製造喜劇效果,如他筆下的「淺閨」,讀到後面才知道這是和「深閨」相對應的一個新詞彙:
這阿Q的大名忽又傳遍了未莊的閨中。雖然未莊只有錢趙兩姓是大屋,此外十之九都是淺閨,但閨中究竟是閨中,所以也算得一件神異。
…………
後來這終於從淺閨傳進深閨裡去了。
為了表現阿Q 十足的無理無賴,作者用了特別有表現力的生動語言,例如阿Q 本來是不順利在先,遇見靜修庵裡的小尼姑在後。但阿Q 的想法卻是:「我不知道我今天為什麼這樣晦氣,原來就因為見了你!」
當阿Q 跳進靜修庵的菜園偷蘿蔔被老尼姑人贓並獲,老尼姑說:「阿彌陀佛,阿Q,你怎麼跳進園裡來偷蘿蔔!……」阿Q 說:「這是你的(蘿蔔)?你能叫得他(蘿蔔)答應你麼?」
普遍認為,魯迅先生對很多國民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但讀《阿Q 正傳》,卻發現其實他對阿Q 是沒有「怒」的,雖然有調侃,有嘲笑,但是也有隱藏的同情,這點卻被很多人忽略了。
作家畢飛宇在《〈阿Q 正傳〉其實就是一部關於「侮辱」的小說》中指出:「在整部小說裡,阿Q 和吳媽之間只發生了一件事,也就是阿Q 想和吳媽『睏覺』。」
其實阿Q 對吳媽還是有所惦念的,至死不忘。很多讀者只注意到阿Q 被執行死刑之前籤字畫押(「使盡了平生的力氣畫圓圈」),其實,阿Q 在去法場的囚車上兩次看到、想到吳媽,魯迅寫道:
他(阿Q)省悟了,這是繞到法場去的路,這一定是「嚓」的去殺頭。他惘惘地向左右看,全跟著馬蟻似的人,而在無意中,卻在路旁的人叢中發見了一個吳媽。很久違,伊原來在城裡做工了。
車子不住的前行,阿Q 在喝彩聲中,輪轉眼睛去看吳媽,似乎伊一向並沒有見他,卻只是出神的看著兵們背上的洋炮。
這比錢鍾書、張愛玲筆下那種擦肩而過、失之交臂的愛情更加令人悵然。
錢鍾書《圍城》裡方鴻漸與唐曉芙的分手令人萬分惋惜,因為他們雖然看起來已經決裂,但只需要方鴻漸在雨中再等一分鐘或者唐曉芙大喊一聲,倆人馬上可以冰釋前嫌,和好如初。
張愛玲的《半生緣》裡,沈世鈞去找顧曼楨,顧曼楨被囚禁且嗓子啞了喊不出「救命」,導致有情人未成眷屬,也同樣令讀者傷感。
而魯迅筆下的阿Q 與吳媽的故事卻更加悲慘,因為阿Q 的心思是混亂的,他無法表達他的感受,也從未正視過自己的思想和人生。他只有在去刑場的路上,在囚車裡才發現吳媽對自己的意義。
但他依然不會叫喊,不會說出自己的心聲,他只鸚鵡學舌似的喊出半句:「過了二十年又是一個……」但是這並不代表他的真實想法。
劉半農曾給魯迅八個字的評價:「託尼學說,魏晉文章。」這並不是把魯迅比作人類靈魂的理髮師,而是說魯迅深受託爾斯泰和尼採學說的影響,文章則透出魏晉時期的文人風骨。其實,這個評價並不全面。
尼採在寫作時處處表現出不羈的才華,即使是在《善惡的彼岸》《論道德的譜系》這樣的哲學專著中,也有文學化的激情表達;魯迅注意文體與語言的對應性,在寫小說時很少空發議論,在寫雜文時很少故作高深,文章中也沒有表現出明顯的對尼採學說的繼承,他是一個博採眾長的大家。
魯迅喜歡託爾斯泰,也欣賞波蘭文學家顯克維支,卻沒有模仿他們。把一個人作為主人公寫到死,託爾斯泰最有名的小說是《伊凡·伊裡奇之死》,顯克維支則有《小音樂家楊科》,魯迅筆下的阿Q 與他們全然不同,他用看似風趣輕鬆的語言寫出了一個全新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