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喬丹體育和美國的喬丹並不是一家公司,而且幾乎也沒有任何的聯繫,如果不是美國方面的訴訟和長達多年的媒體反覆報導和宣傳,大部分人可能都不知道這個品牌竟然是純國產的,和美國的NBA球星喬丹沒有任何的關係。
中國喬丹品牌是我國福建省的一個本土運動品牌,在國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也是國內10大體育運動裝備商之一,曾經年銷售額達到30億人民幣以上。但是從2012年開始,美國喬丹團隊就一直針對中國喬丹進行訴訟,要求其停止侵權,並且進行巨額賠償。但是因為前期證據不足和我國商標產權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等原因,美國方面一直沒有勝訴,中國喬丹一直在使用有爭議的商標和名稱。
直到今年上半年,美國喬丹再一次向上海中院提起訴訟,這次他們提供了包括圖片和宣傳文字、影像資料等數據,導致中國喬丹首次敗訴。關於中國喬丹所說的手持桌球拍的形象,並沒有得到法院和檢方的認可,被最終認為是侵權行為,法院要求中國喬丹公司停止使用這些標誌和宣傳文字並且進行賠償。
在昨天(12月30日)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定喬丹體育也就是中國喬丹侵權,並且需要向美國喬丹支付30萬的精神撫慰金和5萬元的訴訟費用。但是這件事並不會因此結束,關於中國喬丹和美國喬丹的爭論還將會持續相當長的時間。
喬丹體育作為我國較大的體育運動品牌,確實有著一定的影響力。他們在宣傳中沒有使用過喬丹的形象,但是由於喬丹在全世界範圍內的影響力,很多消費者不能分辨,就會誤以為是美國喬丹,從而進行消費。這和前段時間鄭州很火的今日油條,被字節公司起訴的原因差不多。所以作為我們還是要注重品牌意識,注意對品牌進行保護,提高普法意識宣傳,這些都是今後在市場發展環境下要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