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退休人員去世後,遺屬還能領40個月工資?這麼好的事兒,真的假的?」
剛走進辦公室,就被同事們熱議的「人死領工資」吸引住了,你一言我一語都在那爭論不休,我頓時來了興致,了解完這個話題之後,我一臉問號:
人死了了,真的還能領工資嗎?
但轉念一想,哪有這麼好的事兒,單位可能給你發工資,還是社保局繼續給你發養老金?但大家言之鑿鑿,似乎並不是空穴來風,到底是怎麼麼回事呢?
我查閱了相關政策和文件,辦理了56人退休手續後,終於弄清楚了其中的細節,我寫下此文便是為大家分享這些知識:
01、退休人員一旦去世,遺屬領的不是工資,也不是養老金
我們常說的工資是在企業中,付出勞動後獲取的勞動報酬,而養老金是退休後,社保局發放的養老待遇,每年進行生存認證的目的,就是擔心有人去世後,遺屬冒領養老金。
我同事討論的「人死了還能領工資」的事兒,其實是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這些錢無論是退休前參保期間去世,還是退休後領養老金去世,遺屬都可以領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17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至於不少人口中所說的40個月工資,並不是每個參保人或者退休人員都能領取,因為工作性質的不同,領取的錢數有著天壤之別,下面一一介紹。
02、公務員去世後,可領40個月基本工資和2倍可支配收入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準為: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外加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基本離退休費用」
這是《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11]192號)規定的,符合條件的公務員遺屬可以領取。
在職期間的公務員去世,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是按照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的基本工資為基數,如果是離退休人員去世,那就是按照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離退休費計發。
如果說基本退休費是5000元,那麼40個月就是20萬,另外再加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一共就是261466元。
03、事業編人員去世後,能領20個月工資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42號)規定,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病故的,一次性撫恤金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比如說教師等事業編制人員,一旦病故,是可以領取到2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的,雖然是比公務員撫恤金待遇差一半多,但是比企業職工待遇好不少。
04、去世後,企業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遺屬能領多少
參保人或者退休人員去世後,遺屬均可以領取到不同標準的喪葬費,比如說山東省1000元,重慶市2000元黑龍江4000元,北京5000元,天津、上海、福建是2個月社平工資,遼寧、廣東是3個月社平工資,河南省是3個月企業人均繳費工資。
這是企業職工或者靈活就業人員的費用,就拿大連市來說,是3個月的社平工資作為喪葬費,10個月的社平工資作為一次性撫恤金。
也就是說,人一旦去世,除了個人帳戶餘額可以繼承之外,遺屬還可以領取13個月的社平工資,那就是7960*13=103480元。
看到這裡,大家或許心有疑問,農民朋友,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朋友,一旦去世,能不能領錢呢?
根據2014年《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
這種權限下放到各省市的規定,讓不同地區之間存在較大的差異性,比如說北京農村居民可享受5000元定額補貼,山東省各地區從500元到1000元不等,天津1800元,上海6000元。
海南領取4個月基礎養老金,廣西不低於400元,陝西不低於800元,西藏6個月基礎養老金,青海10個月基礎養老金,最高的還是寧夏和雲南12個月基礎養老金。
歲月逝去,皺紋爬上了你我的臉龐,不再青春之時,健康尤為重要,無論人死後領取的錢數如何有區別,還是活著最重要,保重身心是關鍵。
大家所在的地區都能領到多少錢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