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4月10日之前,宜賓城區的電動自行車是沒有『車牌』這個概念的,自然更談不上保險、考駕照、辦年檢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宜賓市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民警王晉介紹說,自2015年4月10日,宜賓城區的電動自行車開始辦理入戶登記,就同時出現了兩種車牌——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的達標電動自行車核發白底綠字達標牌照(以下簡稱「綠牌」)。不符合標準的超標電動自行車核發白底紅字牌照(以下簡稱「紅牌」)。
在2019年,情況發生了改變。王晉表示,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以下簡稱「新國標」)於2018年5月15日發布,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新國標」的實施,意味著電動自行車長期介於「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模稜兩可的身份將被區分開來——市民於2019年4月15日之前購買,未及時登記註冊的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於2019年10月15日前可辦理註冊登記(即上「紅牌」)。2019年10月15日(含)以後,嚴禁為未獲CCC認證、不符合「新國標」要求的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
2019年10月15日(含)以後,達標的電動自行車自然上「綠牌」,那些仍在銷售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則紛紛掛上了「黃牌」和「藍牌」。「黃色牌照的電動車(以下簡稱『黃牌車』)和藍色牌照的電動車(以下簡稱『藍牌車』)已脫離了非機動車的範疇,而被歸於相應的機動車行列。」王晉稱,2019年10月15日之後,廠家把生產出來的超標電動自行車進入國家工信部機動車生產目錄,視為機動車。「黃牌車」歸於普通摩託車類,「藍牌車」歸於輕便摩託車類。加上目前仍大量存在的「紅牌車」,形成了四色車牌並存的局面。
既然明確了機動車的「身份」,那自2019年10月15日後上牌的「黃(藍)牌車」自然不能再打非機動車的「擦邊球」,而要遵照機動車的管理規則。
首先是「駕照」。駕駛「紅牌車」和「綠牌車」不需要「駕照」;而「黃(藍)牌車」駕駛員在駕車上路前,須先經過駕駛培訓,通過駕駛考試,取得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俗稱「駕照」)。否則會被視為無證駕車。
其次是保險。作為機動車,「黃(藍)牌車」車主須購買《機動車交強險》;而「紅牌車」只是鼓勵買,而非強制。
其三是年檢。六年以內買的「黃(藍)牌車」是兩年一檢,之後是一年一檢;「紅牌車」和「綠牌車」不需要年檢。
早在2015年,宜賓「電馬兒」就被勒緊過「韁繩」,全市範圍內的電動自行車統一上牌照;到2019年,「新國標」的實施,使得「電馬兒」的「韁繩」被勒得更緊——最高車速≤25km/h、含電池在內的整車質量≤55kg、具有腳踏騎行功能……一系列硬指標讓「電馬兒」身份兩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界限分明。
「過去,宜賓的電動自行車雖然上了車牌,但在道路上行駛的絕大部分電動自行車是超標車。既有摩託車的速度,又未被納入機動車範疇。不少人懷著騎非機動車的心態,駕駛時速在50公裡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穿梭於車流之中。他們沒有經過駕駛培訓,對於交通常識也不了解,反而仗著相對模糊的身份,隨意變道、轉彎、闖紅燈……」市民張偉認為,「電馬兒」的「任性」與「橫來」,其中既有駕駛員交通法規意識淡薄的緣故,其身份定位的「模稜兩可」也是重要因素之一,明確身份是治理「電馬兒」亂象的基礎。
「購買的電動車上戶是『黃(藍)牌』,就得遵守『機動車』的管理規則。駕駛員要拿了『駕照』方能上路,要購買『交強險』,要年檢,不能再在非機動車道上鑽來鑽去。」市民孫悅用自身經歷告知大家,如今不再是只要有錢買車就能隨便開了。他提醒其他消費者,在購車時,無論專賣店銷售人員一會兒「電動車」、「電動摩託車」,一會兒「電動自行車」,說得如何天花亂墜,你只需問,車子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需不需要辦駕照,就能區分清楚了。
「老闆,我買的車上『綠牌』還是『黃牌』,要辦駕照不?」已成為不少消費者在選購電動自行車時諮詢的重點問題之一。
在電動自行車銷售崗位工作多年的魏旭看來,「新國標」全面實施一年多來,宜賓電動車市場正經歷大洗牌。這也是不少品牌電動自行車專賣店經營者們的共識。他們認為,2019年4月15日以後,電動自行車產業全面實施3C認證標準。那些山寨組裝電動自行車或實力不強、無資質的小廠所產電動自行車上不了牌照,必然會面臨淘汰,從而引發行業洗牌,進而影響到銷售市場。
隨著超標電動自行車被納入機動車範疇,上「黃牌」,辦駕照,買保險,要年檢已成為業內基本共識。為吸引消費者,專賣店經營者們一方面將往日放在犄角旮旯的「綠牌車」擺放在了店內較醒目的位置,優先向消費者推薦;另一方面,向有購買「黃(藍)牌車」意向的消費者提供駕照培訓報名服務。
不可否認,「新國標」實施一年多來,道路上行駛的電動車仍多是「紅色車牌」。即使是從2019年10月15日至今,宜賓地區新上戶的黃(藍)色車牌仍佔同期總上戶數的九成以上。綠色車牌的電動自行車不足一成,車主多為女性和老年人。
採訪中,不少市民表示,電動自行車是他們近距離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家裡的電動自行車多是超標的。
「最高時速不能超過25公裡」的規定,是他們放棄「綠牌車」的重要原因。「太慢了,和騎自行車都沒什麼區別了。」「這麼慢的車速,還不如開汽車。」正在考慮購車的趙永國表示,自己選購電動車,是作為汽車的代替品,其行駛範圍應囊括宜賓主城區。如果換了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就只適合在自家組團周邊轉轉了,利用率太低。
據宜賓市交警支隊車管所工作人員透露,截至2019年4月15日,全市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共計42萬餘輛。其中「紅牌車」佔98%以上。如此龐大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在短時間內完全退出道路是不現實的。
「但它們的數量正在逐年減少中。」王晉表示,自2019年10月15日(含)以後,未獲CCC認證、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不能再以「非機動車」的身份登記上牌。沒有了新的紅色車牌上戶。而目前已上戶的「紅牌車」會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報廢,從而越來越少,最終徹底消失。
目前,宜賓市公安局、市場監督、工業及經濟信息化等相關部門已經向市委市政府相關部門提交了對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施退出機制的報告。辦法主要以市民或銷售商家對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以以舊換新、折扣回購、報廢補貼等形式來實施。
(文中部分人物為化名)
本文刊登於新三江周刊20200917第38期
作者:馮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