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編纂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自己的民法典,一直以來都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願。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已經正式施行,將對我們普通人的生活產生方方面面產生哪些巨大影響?
1、離婚冷靜期,讓離婚更難。
幸福的婚姻大多相似,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今後的夫妻想要離婚,雙方首先要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離婚登記申請,而後等待三十天,在三十天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在第二個三十天內,雙方沒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的,即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2、熊孩子打賞,追回有法依。
隨著網絡直播行業的發展,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直播的現象屢見不鮮,而天價打賞更是讓父母操碎了心。此次民法典做出規制,最高院明確要求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絡付費遊戲或者網絡直播平臺『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當然,監護人也應當對「打賞者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未經監護人同意」兩項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只有事實得到證明,打賞行為作為效力待定行為未獲追認才能被認定無效,平臺才須返還相應的打賞費用。
3、標題黨造謠,小心吃官司。
網際網路時代,魚龍混雜,自媒體造謠宛若家常便飯。而今民法典對常見於網絡時代的「標題黨」「跟風黨」行為進行了約束。對行為人實施新聞報導、輿論監督等行為涉及的民事責任承擔,以及行為人是否盡到合理核實義務的認定等,作了明確規定。在報導中,除了盡到合理審核義務,還應該尊重公序良俗,不違背民族習慣、文化傳統、鄉規民約等。相信這項規定會使得報導更加真實可信。
4、高空拋物案,民刑共治理。
本條規定了高空拋物墜物致害責任,主要旨在回應實踐中難以確定行為人、受害人難以得到賠償的問題。簡而言之,高空拋物墜物由行為人承擔侵權責任,難以明確侵權人的,由可能的加害人(建築物使用人)予以補償,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除外。物業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亦應承擔未履行義務的侵權責任。
5、高利貸危害大,民法典約束它。
近幾年,「校園貸」、「套路貸」事件頻發,暴力催收等亂象頻出,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本次民法典明確禁止高利放貸,是我國首次在人大立法層面明確對高利貸行為予以禁止,代表了對高利貸進行堅決禁止和嚴厲打擊的態度。相信該條將對暴力催收等社會亂象進行精準打擊,對促進合法網貸、小貸公司等現金貸行業進一步規範經營起到有利作用,也對維護正常金融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起到積極作用。
當然,《民法典》還有很多平民的「寶藏知識」,本人這一點兒微小普法工作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些幫助,最後請允許本人引用孟德斯鳩那句已經被民法學者引用過無數次的名言作結:「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裡,每一個個人就是整個國家。」
這是新中國第一部被冠「法典」一詞的法律,將49年以來各種單行法第一次統一在一個體系內。從社會治理角度,2021年應該被稱為「民法典之年」。每個人家裡應該都要必備一本《民法典》,只要49元,每個人都能買得起的,有空的時候,一定要翻一翻學習,而學習的過程中,對我們而言也是一種新的認知和知識的積累和沉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