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廷音樂起源於黃帝時期,是伏羲創立的一種專用於宮廷之中的音樂形式。
在歷代的封建王朝中,宮廷音樂開始作為宮廷內部或者朝廷儀式上為統治者而演奏。
如果按演奏場合來區別的話,宮廷音樂可以大致分為外朝音樂與內廷音樂兩大類。
外朝是群臣朝會辦事的場所,內廷是皇帝與后妃生活起居的地方,這兩個地方場合不同,演奏的宮廷音樂的類型也不同。
如果按功能性質來區別的話,又可以分為典制性音樂和娛樂性音樂。
典制性音樂主要是用以彰顯皇帝的威嚴以及典禮的隆重,包括祭祀樂、朝會樂、滷簿樂等。
娛樂性音樂是供以人們欣賞,用以愉悅身心的音樂,其中包括筵宴樂、行幸樂、吹打樂等。
另一方面,中國古代的宮廷音樂多為舞樂,即融詩、舞、音樂於一體,與今天的舞蹈是完全不同的。
其主要特徵包括:
功利性,以音樂來表現統治者的威嚴、高貴,或用音樂為統治者歌功頌德,或把音樂作為享受、娛樂的手段之一。
禮儀性,即多為配合一定的禮儀場合而奏,依其不同的場合功能而使用不同的樂曲,接儀式進程的不同階段也有不同的樂曲,同一名稱的樂曲也根據不同場合而有不同的樂隊編制、演奏處理。
旋律、節奏的「雅化」,以優美纖細、典雅端莊為其基本風格特徵。
唐朝是宮廷音樂最興盛的時期,繼承發揚傳統文化,胸懷博大,兼蓄並收,形成了繼西周、西漢之後的第三個高峰時期。
唐代宮廷樂舞分為五大類,一是享宴樂舞,二是清商樂舞,三是周邊少數民族樂舞,四是散樂百戲,五是祭祀所用的雅樂。
享宴樂舞:一部分是前代所留,一部分是唐代所作。
清商樂舞:是南朝舊樂,隋平天下,集其大成,遺留於唐。
周邊少數民族樂舞:隋時已很完備,至唐時只加一部樂。
散樂百戲:為歷代散樂之集合。
祭祀樂舞:亦稱雅樂,只在祭祀時用,歌詞固定,曲高和寡。茲約略介紹享宴樂舞,清商樂舞和周邊少數民族樂舞三類。
而當時最被人們熟知且津津樂道的宮廷音樂家,便是唐朝宮廷音樂家楊貴妃,楊玉環。
她生於開元七年,高祖父是隋朝大官,唐初被李世民所殺;父親楊玄琰曾擔任蜀州司戶,所以她的童年是在蜀州度過的。
楊玉環天生麗質,出身不凡,有著優越的教育環境,使她具備一定的文化修養,性格婉順,精通音律,擅歌舞,並善彈琵琶。之後入宮,再後又被冊封為貴妃,也是如今歷史上最負盛名的宮廷音樂家。
在白居易的《長恨歌》中描述其為:天生麗質難自棄,一朝選在君王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