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新房交付後還需要裝修才能入住,而裝修大多會找裝飾公司。但前不久,劉先生卻反映稱,他找了個很不靠譜的裝修公司。那麼,具體情況如何呢?
據了解,劉先生去年找了一個裝修公司,並籤訂了16萬的全包裝修合同,但在交掉65%的款項後,開工當天卻沒有人來,主材料也是多次催促後才進場,不僅如此,裝修工更是告訴他,因為公司沒付工資,年後可能不去了。
劉先生告訴記者,因為裝修公司不靠譜,他擔心進度趕不上,就向裝修公司提出減少一些工程項目,自己另找人來做。之後,他先是減掉了全房的木地板和防水工程,後來連油漆部分也給減掉了,現在算下來,他這個房子有百分之八十是另找人做的,而他還支付了減項的違約金。如今,他的房子還剩下的兩個廁所和廚房吊頂以及櫥櫃安裝等工程,他希望裝修公司別再拖延,在剩下的20天內做完。
對此,公司的一位張主管則表示,他們會爭取在合同期限內將剩下的工程做完,如果劉先生不放心,可以選擇繼續減項,將剩下的工程也一併做完。不過最後劉先生還是選擇相信裝修公司。
對此,大家的看法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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