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王崇華,男,郴州市蘇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良田監管所副所長。長期在基層監管所工作,紮根農村、服務農民、關注青少年維權,即使經常做「受氣包」,依然無怨無悔。因成績突出,曾多次受到上級表揚,年度考核7次獲得嘉獎,用真情架起了一座黨同人民群眾的連心橋。
早已過了不惑之年的王崇華,或許未曾想到,自從進入行政管理部門,這一幹就是35年。最美的青春,最美的年華,都獻給了郴州基層行政管理部門。
初次見面,最讓人印象深刻的是他黑黑瘦瘦的臉龐上時刻掛著真摯的笑容,瞬間拉近彼此距離。而為鄉親解決消費糾紛時,那一口地道的鄉音,讓我們意識到,眼前這位王所長紮根基層35年,早與鄉親們一家親。
一輩子幹一件事,不乏味嗎?
「一輩子能幹好一件事就不錯了!」王崇華的話不多,卻道出心中所想。
紮根鄉村,收穫鄉民一致「點讚」
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特別是廣大農村弱勢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到黨和政府的威信,關係到社會的安定和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由於長期在農村基層所從事消費維權工作,王崇華更是深深體會到農村消費維權領域有許多特殊性,如投訴事項比較繁瑣,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的法律意識薄弱等。對此,他進行了有針對性的研究,熟練掌握了一套工作技巧和方法,始終恪守「事無大小,有訴必理;人無親疏,有求必應」的工作準則,扎紮實實、兢兢業業地做好消費維權工作。
在處理消費者投訴工作中,王崇華特別注重向投訴人和被投訴人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
2019年8月,王崇華受理了良田鎮的消費者黃先生的投訴,稱在良田鎮陳某的食品經營店購買了假冒紅牛飲料,請求處理。當王崇華向經營者陳某調查時,陳某「理直氣壯」地提供了生產商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複印件,認為自己銷售的紅牛飲料沒有任何問題。
「我仔細查看了其提供的相關證件和銷售的紅牛飲料,發現產品的生產商生產資質雖然沒有問題,但其在商品包裝上打的商標侵犯了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王崇華便耐心地向經營者宣講商標法的相關知識,使經營者認識到銷售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同樣違法。
道理講清了,工作自然好推進。最終,經營者主動向消費者進行了道歉並賠償了消費者500元,消費者非常滿意,經營者也表示今後一定嚴把進貨關,決不銷售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一個月後,王崇華又受理了四川成都消費者楊女士的電話投訴,稱其在淘寶店鋪購買了良田鎮經營者周某銷售的清清寶嬰幼兒固定飲料,網頁宣傳該飲料有清火、潤腸通便、治療便秘的功效,貨到後發現飲料沒有網頁宣傳的功能,要求賠償。
一開始,周某認為自己銷售的商品手續齊全且沒有產品質量問題,堅決不同意賠償。王崇華不打官腔,拉著周某坐下來,拉家常式地耐心宣講《廣告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內容,使經營者認識到在網店上對銷售的商品作虛假宣傳是違法的,主動向消費者道歉並賠償消費者366元,消費者表示非常滿意。
「農村消費維權工作往往還有地點分散的特點。為切實提高工作效率,要發揮好農村維權投訴站的作用。」王崇華介紹。
為此,在他的推動下,轄區內的主要市場、超市、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消費維權投訴站,並組織了對農村消費維權投訴站負責人的培訓,使其掌握調解、處理投訴的一些基本方法和技巧,能夠較好地開展工作,為農民群眾提供零距離的消費維權服務,有效維護農民的切身利益,消除了農村監管盲區,涉農投訴有了明顯下降。
關注校園,撐起「保護傘」
眾所周知,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青少年在中、小學學習期間,是人生觀、世界觀形成的重要時期,也是思想最活躍的時期。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青少年的消費觀念和消費行為正在發生著重大的變化。「社會上一些不良的消費觀念,不理性、不合理的消費行為很容易被中、小學生染上。」王崇華告訴我們,他是市場監管人,同時也是一名父親,所以他始終銘記,培養和教育青少年樹立正確的消費觀,保護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是市場監管人共同肩負的一項重要任務。
於是,王崇華主動與教育部門和學校聯繫溝通,開始著手籌劃消費維權進校園的工作。
事實上,通過開展消費維權進校園活動和學生用品等專項整治活動,學校周邊環境得到了淨化;通過與學校設立聯絡點,加強與學校聯繫和溝通,形成了良好的長效管理機制,做到從「源頭」控制,切實保護青少年合法權益,不斷將「青少年消費維權工程」建設進一步推向深入。
矢志為民,信念照亮前方的路
「自從我從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以來,就深深地愛上了這個事業,我為自己能為群眾解決消費煩惱而高興。」說起工作,王崇華滿臉自豪。
那一年,正是青春澎湃的王崇華走上了這個崗位。從那時起,他就對自己說,要把消費者的難題當作是自己的事情,做到心為消費者所想,力為消費者所出,即使自己受到了消費者的誤解也決不計較。
今年8月,王崇華受理了良田鎮劉先生的投訴,稱其2019年7月將事故車輛交給良田鎮「泰昌汽車修理廠」進行維修,維修前已協商好維修價格為1.3萬元,但在維修過程中,老闆頻繁提出加價要求,他要求更換汽修店遭老闆拒絕,請求協調處理。
接到投訴後,王崇華當即找到汽修廠的經營者陳女士調查。陳女士很不理解,認為他們是多管閒事;而當王崇華找投訴人進一步了解情況時,對方也衝他大發脾氣,質疑他能否公正地處理好這件事情。
「兩頭受氣,心裡還是有些難受的。但難受不管用,糾紛還得解決。」王崇華只有努力控制情緒,通過詳細調查了解,發現糾紛雙方其實並沒有根本分歧,只是雙方脾氣都有些急躁,缺乏溝通而造成矛盾。
找到問題癥結所在,王崇華稍稍放心了。講道理,拉家常這可是他最擅長的。於是,王崇華對雙方展開耐心細緻的調解工作,並召集雙方坐下來進行心平氣和的協商,最終達成了以1.59萬元將事故車輛維修好的協議,協議達成後,雙方都表示非常滿意。
事實上,聊到工作,王崇華並不願多說遇到的困難或挫折。天性積極樂觀的他,對自己的工作充滿榮譽感。即使經常做「受氣包」,他依舊錶示,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涉及千家萬戶,是一項民心工程,為群眾解決每起消費糾紛就是架起一座黨同人民群眾的連心橋。做好這項工作,有利於增強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之間的血肉聯繫。
面對未來,他說:我仍然一如既往地為消費者權益奔忙。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會更加腳踏實地,勤勤懇懇,情系消費者,繼續努力做好維權工作,做一名合格的「維權衛士」。
文/湖南日報記者 張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