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消息:
根據舉報,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
阿里這麼大公司,為什麼喜歡用二選一這麼LOW的手段?
根本原因還是缺乏核心競爭力吧?
因為沒有核心競爭力,如果不用二選一手段客戶就選擇別人了,只好用二選一這種強盜手段。如果對客戶有足夠的競爭力,需要用二選一這麼LOW的手段嗎?
相比而已,三家新能源車企卻可以文明競爭,他們不能強迫客戶二選一,只能把自己的產品和服務做得足夠優勢才能吸引客戶,比如有理想車主自掏腰包給理想賣廣告,老車主很樂意推薦新車主,這樣的企業才可以實現長久持續發展吧。
二選一是保護落後,反壟斷為前進開路
阿里用二選一多年,沒有做得越來越穩,卻出現了京東、拼多多步步緊迫。
網際網路企業靠燒錢燒大規模很難燒出核心競爭力,靠補貼把用戶拉過來,沒有補貼用戶就走了,用什麼把用戶留下呢?比如VC們一擁而上燒出的ofo式過山車。
網易就不走燒錢路線,但我都被網易雲音樂的評論感動了,產品能感動用戶,還會沒有市場嗎?
用二選一強迫商家,自己不進步,還要阻止別人進步?難道要退回封建社會麼?
有句話說:有競爭才有進步。
2020年12月14日,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收購銀泰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股權、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權、深圳市豐巢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收購中郵智遞科技有限公司股權等三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分別處以50萬元的處罰。
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主要負責人答記者問時說:
上述幾家企業在行業內影響力較大,投資併購交易較多,擁有專業的法律團隊,應當熟悉經營者集中申報制度,但未能主動申報,影響較為惡劣,因此決定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予以頂格處罰,希望達到查處一批案件、規範一個行業的目的。
上述三個案件的處罰可以向社會釋放加強網際網路領域反壟斷監管的信號,打消一些企業可能存在的僥倖和觀望心理,產生相應的威懾效果。通過對未依法申報案件的查處,還能夠促使企業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防止企業藉助併購形成壟斷,或通過收購中小企業等方式扼殺潛在競爭對手,阻礙創新,促進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退一步海闊天空
2010的3Q大戰,騰訊強迫用戶二選一遭到強烈反對,當年的我也是強迫反對這種強盜邏輯的。
經歷3Q大戰之後,現在的騰訊已經脫胎換骨,把半條命交給合作夥伴,採取開放共贏的策略,已經贏得越來越多的支持。
阿里這麼大的公司,為何不通過強化自己的核心競爭力來吸引客戶,要用二選一這麼LOW的手段呢?
拼多多是推薦邏輯,如頭條,用戶被動接受投喂,適合對質量要求不高的人群。
而微信公眾號的用戶是主動選擇,適合對質量要求更高的人群。
淘寶為何不強化主動搜索的路線呢?我去淘寶搜覺得很浪費時間,因為搜不到需要的東西。
我們「股權道」這麼小,但從不用強盜邏輯
我曾在企業工作多年,後來到律師事務。
在企業只需搞定專業的事,不用管業務或銷售;做律師後要自己搞定專業也要搞定銷售,律所同事曾建議我要學會開車、點菜、應酬…
但至今我也沒學會,我的專長是把自己專業的事做好,而不是開車或應酬…
一般都是有朋友說想做股權設計,才會提供聯繫方式。
加了W後,如果你不說我也不問、不追、不纏、不勉強...
我們沒有銷售人員,沒有精力去應酬或拉業務,在達成合作前我們也許是冷冰冰的,不會用心機或熱情去促成交易,只希望把精力放到提升專業水平和幫你把事情做好上面。
有朋友問:可提供做過的案例嗎?
假設提供案例,也只是提供個公司名稱而已,你知道案例是質量怎麼樣嗎?
知名如萬科也曾遭遇轟動全國的萬科之爭,OFO被否決權殺死,但在我寫的《公司控制權》書裡會看到一些不知名小公司的案例,對公司控制權的設計也很驚豔...
如果看了我寫的這麼多文章都判斷不出來,就算提供案例又能判斷出什麼呢?
我們更希望與有眼光、有識別能力的企業合作。
很感謝我們的合作方信任,能合作的多數都成了長期合作。
付錢之前是大爺,付錢之後是孫子的潛規則,在我們這裡是反向的。
別人把自己定位為乙方,用渾身解數去討好甲方。
我們沒有甲乙方的概念,最大的討好方式就是把事情做好,希望我們參與的事情能有好的結果。
如果某天可以變成,我深度參與的公司=很有前途的公司,就是我最希望看到的了。
我們不屑於用強盜邏輯,也不會低聲下氣討好,希望是相互尊重,友好合作。
欣賞那些憑實力競爭的人或企業,而不是用下作手段巧取豪奪。
祝大家聖誕節快樂!
#阿里巴巴涉嫌壟斷被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