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備查:餐飲行業可以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餐飲相關行業稅費政策彙編
餐飲相關行業稅費政策彙編為抗擊疫情,扶持餐飲行業復工復產和持續發展,江門市稅務局現將相關現行稅費政策彙編提供如下,納稅人在辦理過程中如有疑問可與主管稅務機關聯繫或致電12366諮詢。一、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降費政策(一)對月銷售額10萬元(季銷售額3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稅。
(二)一般納稅人符合以下條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三)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徵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已依法享受上述稅費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四)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二、餐飲行業除可享受上述稅費政策外,還可享受以下稅費優惠政策(一)增值稅方面1.疫情期間對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生活服務,是指為滿足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2.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加計抵減10%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3.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加計抵減15%政策。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15%政策)。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生活服務的具體範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2019年9月30日前設立的納稅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間的銷售額(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15%政策。2019年10月1日後設立的納稅人,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15%政策。4.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1)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於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於50萬元;(2)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3)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4)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徵即退、先徵後返(退)政策的。5.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2020年1月1日起(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無償提供服務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不徵收增值稅;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不徵收增值稅。6.自2020年1月1日起,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鈎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於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徵收增值稅。7.自2016年5月1日起,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免徵增值稅。社會團體,是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立或登記並取得《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的非營利法人。會費,是指社會團體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許可的範圍內,依照社團章程的規定,收取的個人會員、單位會員和團體會員的會費。社會團體開展經營服務性活動取得的其他收入,一律照章繳納增值稅。(二)所得稅方面1.企業因疫情防控取得的政府補助,符合不徵稅收入條件的,可作為不徵稅收入。2.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等四大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3.企業因受疫情影響發生的各項資產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後的餘額,依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扣除。4.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5.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6.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三)財產和行為稅方面1.房產稅對納稅人因疫情影響納稅確有困難的,依法合理予以減免房產稅:(1)免租金兩個月以上的企業,按免租金月份數給予房產稅困難減免。(2)為個體工商戶減免兩個月以上租金的業主,按減免租金月份數給予房產稅困難減免。(3)其他困難情形詳見《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房產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6號)。2.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納稅人因疫情影響納稅確有困難的,依法合理予以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1)為個體工商戶減免兩個月以上租金的業主,按減免租金月份數給予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2)其他困難情形詳見《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7號)。(四)社會保險費與非稅收入方面1.階段性減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自2020年2月起,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徵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徵收,減徵期限不超過3個月。2.2020年2月至6月,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大於6個月的統籌地區,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徵收。3.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補辦補繳,期間不加收滯納金。4.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5.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6.繼續按不高於2017年徵收標準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落實分檔減繳和暫免徵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即徵收所屬期至2021年度)。7.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實行分檔減繳政策。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8.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9.暫不向不足二十五人尚未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收繳工會經費。三、因疫情影響的定期定額戶,結合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停業手續結合省稅務局下發的《疫情防控期間部分徵管業務辦理指引》,對受疫情影響的定期定額戶,結合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停業手續。具體如下: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間,定期定額戶可根據實際受疫情影響程度,主動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向稅務機關提交定額調整申請,由稅務機關依法重新核定定額。二是定期定額戶因受疫情影響需要停業的,可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三是疫情影響期間簡化定期定額戶辦理停業手續,暫免於納稅人繳回在用發票(如不繳回發票的納稅人停業時間最長不能超過3個月),納稅人在申請停業前應先自行作廢在用的增值稅發票(紙質),開具同時紅衝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納稅人持有的通用機打發票無需作廢或衝紅,稅務機關核准停業後電子(網絡)發票系統納稅人端將自動停用。此外,暫免於實行儲稅批扣的定期定額戶就核准停業前當季的經營情況進行手工申報。四是簡化辦理資料,通過電子稅務局渠道辦理申請的,在線填寫並提交相應業務的申請文書和附列資料,免於報送紙質資料。免於報送的紙質資料由納稅人留存備查,納稅人對於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備查紙質資料的一致性負責。四、延期申報和延期繳納稅款(一)延期申報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申報的期限一般為一個申報納稅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經稅務機關核准延期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在納稅期內按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受疫情影響程度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並在核准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稅款結算時如有補繳稅款的不加收滯納金。納稅人經核准延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其財務會計報表可以同時延期報送。(二)延期繳納稅款納稅人因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或因疫情(不可抗力),導致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由企業申請,可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來源:小穎言稅、 江門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