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長沙縣站3月14日訊(分站記者 盛磊 通訊員 文堅)近日,市民李某接到某銀行的巨額帳單很是納悶:他辦了一張信用卡還未到手,卻產生了51200元的不明消費;無獨有偶,市民楊某也有類似遭遇。3月8日,長沙縣公安局泉塘派出所破獲兩起涉案金額達6萬餘元的信用卡詐騙案,李某才得知,銀行將信用卡郵寄到他所住的小區後被人截留。
蹊蹺:新卡未至帳單先來
「我在銀行辦了一張信用卡,卡還到手,卻收了一堆帳單。」1月7日,李某來到泉塘派出所報案稱,他最近連續三次接到銀行發來的簡訊,說他用該行信用卡共消費了51200元,還款日還剩10天,懷疑可能被人惡意盜刷。
楊某的遭遇則更離奇,直到警方上門調查取證,才知道有人盜刷他的信用卡。楊某的信用卡是一年前辦的,但銀行郵寄到其所住的小區後,他一直沒有去領。
辦案民警通過調取POS機刷卡視頻確定了嫌疑人的外貌特徵,通過該銀行卡註冊的身份信息,民警找到了卡主楊某,卻發現楊某的外貌與視頻中的男子有出入,並非犯罪嫌疑人,意識到事有蹊蹺。
揭露:截留郵件盜刷信用卡
後來,民警通過銀聯中心激活信用卡的記錄,查到了嫌疑人所用的聯繫電話,確定該電話機主為望城區喬口鎮的劉某新。
3月8日,民警通過多次守點布控,在泉塘街道一網吧內將犯罪嫌疑人劉某新抓獲。
經審訊,劉某新交待其幫朋友在小區物業處收快遞時發現了李某的郵件,冒名領取後,他利用其曾代辦信用卡的經驗,通過郵件上的姓名、電話和住址,從電力局的網上電費交易記錄中獲取了卡主的身份證信息,後來到移動營業廳,謊稱手機掉了,利用卡主身份信息將手機號碼改成自己的,再電話激活信用卡進行盜刷。
去年12月至今,劉某新先後三次在泉塘街道丁家嶺安置區湘鑫源超市、湖南華夏ATM機、新久發超市盜刷楊某信用卡內現金10063元;後又繼續在湘鑫源超市分3次套取李某信用卡內現金512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醒:信件最好由本人籤收
記者諮詢星沙某銀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員稱,目前,郵寄掛號信發卡一般由本人籤收,但大多數信用卡僅郵寄到申請人單位,只要單位籤收即可,並不需要本人籤收。若單位的管理不嚴,郵寄件就可能丟失。
該銀行工作人員提醒,辦理信用卡儘量去銀行前臺,如果在網上辦理,信件最好本人籤收,如果無法自行籤收,也應委託信得過的人幫助籤收,此外也應主動向銀行多諮詢申領或換卡進展以掌握動態。
此外,信用卡持卡人在日常生活中務必要謹慎保管身份證、信用卡帳號、密碼等個人資料,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當自己的通訊地址變更時,一定要及時通知銀行,以免重要信件被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