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東京審判最後一位親歷者高文斌老先生的逝世,東京審判這段歷史再一次引發熱議。
實際上東京審判中的中國代表團一共有17人,他們在東京審判期間為捍衛正義、嚴懲戰犯做出了卓越貢獻,他們的名字值得被銘記:法官:梅汝璈
法官秘書:方福樞、羅集誼、楊壽林
檢察官:向哲濬
檢察官秘書:裘劭恆、劉子健、朱慶儒、高文彬(兼)
首席顧問:倪徵燠
顧問:吳學義、鄂森、桂裕
翻譯:周錫卿、張培基、高文彬、鄭魯達、劉繼盛
參加東京審判的中國代表團。前排左起:桂裕(顧問),倪徵燠(顧問),向哲濬 ,吳學義(顧問),鄭魯達(翻譯),張培基(翻譯);後排左起:周錫卿(翻譯),劉子健(秘書),楊壽林(法官秘書),鄂森(顧問)。(高文彬攝)
《東京審判中國團隊》一書將參加東京審判的中國法官、檢察官及其顧問、秘書、譯員等統稱為中國團隊。這一團隊成員分為檢察官團隊和法官團隊兩個部分。他們的遴選、確定經歷了一個較長的醞釀、準備過程。
國民政府的任命函
1945年10月22日,國民政府駐美大使魏道明致電外交部,轉達了美國國務院有關組織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日本戰犯及請盟國派遣審判代表的意見。美國希望中、蘇、英等大國都能各派出5人(後改為各派法官、檢察官1人)參加日後的東京審判。同時提出,各國所派的代表最好是能操英語的法律專家。這對中國政府選拔和最終確定所派人選產生了很大影響。隨後,司法部、軍令部及軍法總監部等會商後,提出了5名候選人,分別是向哲濬、倪徵燠 、劉方矩、呂節及石毓嵩,外交部推薦了3人,分別是梅汝璈、吳經熊、燕樹棠。11月29日,外交部部長王世傑將8人名單上報國民政府,最終選定了向哲濬和梅汝璈兩人,並由行政院於12月11日通知外交部。1946年1月3日,王世傑致電魏道明,告知由向哲濬任檢察官、梅汝璈任法官。關於法官人選,中國政府最初曾打算派遣石美瑜擔任,但由於他此時已承擔了審判漢奸陳公博、繆斌等任務,隨後又被任命為審判日本戰犯的軍事法庭的少將庭長(首席大法官),開展日本要犯谷壽夫、酒井隆的審判工作,並對日諜川島芳子進行偵訊。他還主持軍事法庭搜集了1000多名南京大屠殺倖存者口述記錄和國際友人的證言,確定日軍在南京及其周圍地區殺害近30萬名非武裝人員。這些證據後來成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進行審判的重要依據。法官、檢察官人選確定後,就是對顧問、秘書及譯員等工作人員的遴選和確定了。因審判前對戰犯罪證的調查、搜集及起訴等工作均由檢察官負責,因此檢察官的前期任務相當繁雜,向哲濬首先聘用裘劭恆為秘書(裘還兼任助理檢察官。1946年底,出任美軍第八軍法庭法官)。1946年4—6月,外交部又選定劉子健、朱慶儒為檢察官秘書。同年4月,向哲濬利用回國搜集證據的機會,在上海招聘高文彬、周錫卿、張培基、劉繼盛、鄭魯達任翻譯。1946年冬,裘劭恆回國,向哲濬於1947年4月初請求外交部補聘高文彬為檢察官秘書。同年初,向哲濬還聘請剛從歐美考察歸國的倪徵燠為首席顧問(曾一度代理檢察官職能),鄂森、桂裕、吳學義為顧問。擔任法官秘書的有方福樞、楊壽林、羅集誼。中國檢察官和法官團隊各自履行了職責,為東京審判的完成做出了巨大貢獻。在他們以及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其他檢察官、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揭露了日本法西斯侵略戰爭的罪行,追究了戰犯的戰爭責任,維護了戰爭勝利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