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標,中國內地專有權起紛爭,唯冠深圳、美國蘋果,兩公司各執一詞。對簿公堂,一審蘋果敗訴,二審未獲結果。IPAD商標到底是如何誕生的?又經歷了怎樣的流轉過程?唯冠與蘋果兩公司能否和解?唯冠控股董事長楊榮山首次直面鏡頭,獨家回應。敬請關注!
第一節:唯冠首創IPAD產品並註冊商標
2012年2月29日,備受矚目的IPAD商標侵權案在廣東高院二審開庭。上訴人為美國蘋果公司和英國IP應用發展有限公司。被上訴人為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上訴人要求法庭判決IPAD商標的內地專用權歸上訴人所有。經過長達6個小時的激烈辯論,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在了解本案之前,我們需要先回顧一下IPAD商標的誕生和流轉過程。早在2000年,唯冠國際旗下的臺灣公司便已在多個國家和地區分別註冊了IPAD商標。2001年,唯冠國際旗下的深圳公司在中國內地註冊了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事實上,唯冠對IPAD商標的註冊比蘋果推出同名電腦整整早了十年。
唯冠首創IPAD商標
網易財經:可能大部分消費者知道IPAD這個產品是從蘋果的平板電腦開始的。唯冠在2000年註冊了這個商標以後,有沒有推出什麼樣的產品?
楊榮山:唯冠從1998年就研發一系列的,我們稱為Internet Personal Access Device,簡稱IPAD網絡電腦產品。當然,當時算是全球首創,也造成了IT行業非常大的關注。但是當時因為起步太早,一些零部件以及軟體還沒有像現在那樣進步,所以說它制約了產品的盡善盡美。雖然轟動但是銷售並不理想,但是唯冠在那之後,還是不斷去研發新一代的IPAD產品。
唯冠IPAD是觸控螢幕的
網易財經:剛才您有說到IPAD這個產品,唯冠是有向市場銷售的。請問主要是在國內銷售,還是以海外銷售為主?
楊榮山:當時我們在推IPAD網絡電腦的時候,我們是聚焦學生市場以及老人市場。因為當時的IPAD跟現在的IPAD一樣,也是一個觸控螢幕。我想去接觸到旅遊的信息或者一些書籍,各方面的都可以用觸摸的方式去取得我要的信息。當時我們跟巴西以及墨西哥的教育部有了很深入的一個合作計劃,希望把IPAD推廣到墨西哥及巴西的中小學生。所以事實上當時關注以及銷售的前景是非常好的。
因產品缺陷唯冠IPAD銷售停滯
網易財經:能不能透露IPAD具體的銷售數據呢?
楊榮山:實際上我們首批的訂單就接到2000多萬美元。當時訂單的數量事實上是非常巨大的,我們在美國也跟HP合作,我們甚至空運了幾千臺到了美國。
當時在美國德州這個非常乾燥的地區,就發現影像管的高壓很容易讓觸控螢幕誤動作,因此考慮到整個質量的問題,所以我們就把整個腳步放緩。
第二節:唯冠臺北將IPAD商標轉讓
唯冠集團成立於1989年,是一家專門生產和銷售電腦顯示器的跨國公司。其子公司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成立於1991年,並於1999年一躍成為全球五大顯示器製造商之一。2009年12月,唯冠旗下的臺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萬英鎊的價格轉讓給了蘋果的子公司——英國ip公司。
隨後,英國IP公司以10英鎊的價格,將IPAD商標的所有權益轉讓給了蘋果公司。2010年1月,蘋果公司發布了一款名叫IPAD的平板電腦,使IPAD這個商標享譽世界。
唯冠出賣IPAD商標過程
網易財經:唯冠是出於什麼樣的原因考慮出售IPAD這個商標呢?
楊榮山:事實上是在2009年當時唯冠整個要做戰略的調整。因為當時已經出現了財務危機,也在深圳市政府的協調下,與八家銀行達成了一個協議,銀行不再收縮銀根,委派了專人去協助我們的經營。所以當時我們跟銀行承諾的一個概念,就是收編海外的據點,聚焦中國。而當時臺北公司,也是在一個收編的規劃之下。而蘋果公司它當時應該已經是箭在弦上,因為它的平板電腦就要推出市場了。
而整個歐洲以及亞洲許多重要市場的國家的IPAD商標,包括墨西哥,都還在唯冠的手上。在2004、2005年,我們臺北公司又跟蘋果,因為要阻止它去歐盟註冊IPOD的商標,兩家公司事實上結了恩怨。
我認為蘋果當時也知道,如果以它(蘋果)的名義,去唯冠收購IPAD的商標,應該是不容易的,唯冠可能不會賣。所以它就精心設計了一個簡稱為IPAD的公司,在英國,使用了一系列的,應該是欺騙的方法,軟硬兼施的,跟2005年一樣的,就是要以法律行動來給我們施壓。但臺灣公司當時基於正在收編,然後又怕會因為法律訴訟而花費巨大的費用,因此在麥律師以及財務曾處長的建議下,就是給賣了。我當時因為正忙於處理眾多債權人的溝通協調,而事實上也沒有給太多的關注。我就同意說,你們就以3.5萬英鎊(的價格)賣了吧。這是整個的過程。
IP公司買商標時承諾不與唯冠競爭
網易財經:當時IP公司具體買賣的過程是怎麼樣的?
楊榮山:這是後來我們從蘋果在法院的證詞上知道了。IP公司事實上登記第三天就跟我們英國公司的同事聯繫,就說他們要買我們唯冠的商標。當時是說要買歐盟的商標,原因是因為IPAD跟他們公司的簡稱是一樣的。所以他的目的是,為了跟公司的簡稱一樣,要買。當時也說他們還沒有產品,承諾不會跟唯冠競爭。
在這種情況下,他只是說請你告訴我,唯冠在全球還有哪些地區有註冊IPAD商標,他們想知道整個的全貌。然後幾次跟我們同事說,不會跟唯冠競爭。當時他們開出一個價是2萬英鎊,我們斷然拒絕了。他們就用郵件的方式去威脅我們,如果你在這個價格不同意,我們可能會採取法律的行動,去撤銷你們的商標。這樣子的話,你們會付出巨大的訴訟成本。再回到剛剛講的,臺北公司又處在這樣的情況,所以臺北公司就說賣了。
第三節:深圳一審蘋果公司敗訴
2010年4月,蘋果公司和英國IP公司將唯冠深圳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將IPAD的中國內地商標權判決給蘋果公司。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蘋果公司認為唯冠臺北出售的IPAD商標權已包含在中國內地的使用範圍。唯冠深圳則認為IPAD在中國內地的商標權歸唯冠深圳所有,唯冠臺北無權出售。
2011年12月5日,深圳中院做出一審判決:駁回了蘋果公司的訴訟請求。蘋果公司不服一審判決,選擇了上訴。
網易財經:唯冠註冊IPAD這個商標比蘋果發布平板電腦要早很多,但是(這個商標)卻是在蘋果使用了以後才體現出了它本身的價值。這個在《商標法》上是怎樣規定的呢?
楊榮山:我們從《商標法》去研究了,以中國來講,是以註冊優先,在國外很多國家,它是使用優先。但是唯冠不管是註冊以及使用都是優先於蘋果十年,所以這個IPAD商標是唯冠創新註冊以及使用早了蘋果十年,這是毫無疑問的。
網易財經:有評論說,唯冠已經很久沒有用IPAD這個商標了,如果在最近的三年都沒有用IPAD這個商標的話,這個商標有可能會失效。是這樣嗎?
楊榮山:如果三年不使用並不會自動失效,但是別人可以去申請因為沒有使用者而撤銷。唯冠在過去的三年還是有在使用,而且我們也有用授權的方式給另外一家企業使用。所以我們認為這個問題是不會存在的。
網易財經:授權的是哪一家企業?
楊榮山:是一個做GPS的公司。
網易財經:它一直都有在應用這個產品是嗎?
楊榮山:是的。
第四節唯冠已在美國起訴蘋果
2012年2月17日,唯冠在北京舉行媒體說明會。楊榮山在會上表示,蘋果公司在購買IPAD商標權的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因此唯冠欲在美國起訴蘋果,預計索賠至少要20億美元。
按美律蘋果購買IPAD的過程存欺詐
網易財經:關於這個欺詐行為,我們看到有很多的律師的觀點,就是認為在購買這個商標的過程中,通過第三方來購買是一個比較正常的商業行為。您怎麼看?
楊榮山:這個就是中國的法律跟美國的法律是有截然的不同的。美國的法律規定,你要向人家購買商標,你要告訴人家真正的身份,真正的目的。所以蘋果這樣的一個做法,事實上從某些角度,有點像是借刀殺人一樣。IP公司的所有行為,蘋果是要負責的。而蘋果也在香港高等法院的訴訟證詞中,承認是蘋果公司在主使、主導整個事情,所以以美國的法律來講,它就是一個欺詐的行為。當然以中國人,在亞洲很多國家會認為,這是一個正常的生意手段。但是在美國的法律,這是絕對不許可的,它是違法的。
唯冠在美已起訴蘋果
網易財經:之前楊總您也說到會在美國起訴蘋果公司。請問現在起訴和進展到了什麼程度?
楊榮山:臺北唯冠公司,經過美國律師對材料的研究,認定蘋果這樣的行為在美國公司來說,它是觸犯了美國的法律。在美國就是說你的代理人,你授意的代理人去做的行為 ,就是委託人是需要承受同樣的責任的。所以從許多的證據很明白的可以看出,蘋果公司有欺詐以及不公平交易的行為。於是我們在2月17日,臺北公司委託美國律師,在加州法院提起對蘋果公司欺詐以及不公平交易的訴訟。
網易財經:已經到了哪個階段?
楊榮山:現在正在法院的審理過程中。
第五節袁輝與麥世宏不能代表唯冠深圳
據蘋果舉證,在購買IPAD商標的談判過程中,曾與唯冠的兩名員工接觸密切。其中一位叫袁輝,根據來往郵件顯示他是唯冠深圳的員工。另一位叫麥世宏,是他與英國IP公司籤署的轉讓協議,協議中包含了IPAD在中國內地的商標權。
麥世宏只能代表唯冠臺北
網易財經:在與IP公司談判的過程中,有兩個人是比較關鍵的,一個是袁輝,另外一個是麥世宏。請問他們兩個人在唯冠公司的具體的身份是什麼?
楊榮山:袁輝是唯冠深圳的專利工程師,事實上袁輝上面還有一個主管左律師。而麥律師他是臺北唯冠的法務處處長,外派在深圳工作。袁輝事實上沒有被授權談判,而他也事實上只是幫麥世宏收發郵件,也談不上買賣之間的談判。麥世宏是接受了臺北公司的授權,去跟IP公司談判,而這個授權是臺北公司授權,不是我個人的授權。在從所有的郵件往來當中,我們都可以看出這個郵件從來沒有抄送給我本人,或者是唯冠深圳的任何管理層。而商標這個項目,在中國(內地)如果要出售,根據唯冠深圳的章程,它還要經過董事會的。所以這些的種種,可以證明唯冠深圳事實上對IPAD上標是沒有涉入、也不知情的。我們所有的唯冠深圳,應該整個管理層或者董事會,才能去代表唯冠深圳,而不是說我楊榮山就代表了唯冠深圳。
楊榮山對麥世宏授權情況知情
網易財經:關於麥世宏他有一份您籤字的授權書,這個具體是怎麼回事?
楊榮山:授權書不是我籤字的,授權書是臺北公司發給他的,授權的。上面蓋的唯冠臺北公司的大章及小章,大章就是我們講的公司章,小章就是我的個人章。在臺灣我們這個叫大小章加在一起,才是完整的代表一個公司的行為。它並不是代表公司授權以及我楊榮山個人授權。它是代表一個完整的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個授權。
網易財經:當時您知道這個情況嗎?
楊榮山:我知道。
網易財經:蘋果那邊一直在強調這個當時是您授權的。
楊榮山:這只是他們對臺灣的法律不了解。我們已經請臺北的專業律師,法學界的專家,出具了一個律師的意見,來說明它是代表公司或者是代表個人。
第六節唯冠深圳資不抵債面臨破產
據公開資料,唯冠深圳已處於資不抵債的狀態,尚有38億元的貸款逾期未償還,其銀行債權人為中國銀行、民生銀行、國開行等八家銀行。目前,八家債權銀行已經組成了債委會開展聯合行動,並委託北京和君創業諮詢管理有限公司作為唯冠債務和資產處理的代理人。
八家銀行未獲得IPAD商標權
網易財經:我們看到了一個最新的消息,說八家銀行發表了聯合聲明,說IPAD這個商標其實不屬於唯冠所有,是銀行的共有財產。您怎麼看這個問題?
楊榮山:其實這是不實的報導。我要跟各位說,唯冠有很多的債權人,包括八家銀行,他們都支持唯冠去維權、維護IPAD商標的權益。但是銀行以及所有債權人,從來沒有給我們壓力或者給我們指示,說該怎麼做,價錢應該在多少。我相信這些銀行都是非常理性的。我事實上也非常感謝唯冠的所有這些債權人對我們的信賴、支持,也因此我們會盡我們最大的努力去替他們爭取他們的權益。
唯冠今天雖然經營不好,但是我們畢竟還是一個正常的公司。所謂正常就是,還沒有進入破產清算的程序。有什麼理據說,這個商標屬於八家銀行呢?我認為八家銀行應該不至於有這樣的一個說法。
唯冠深圳還沒有進入破產程序
網易財經:有一種說法,說當時深圳唯冠已經處在申請破產那麼一個狀態,
因為IPAD商標轉讓是屬於資產的轉讓,需要債權人的同意才能夠轉讓。這種說法準確嗎?
楊榮山:唯冠深圳當時並不是在破產的情況,我們到今天為止,都還沒有進入破產的程序。銀行它是在監管,它的重點事實上就是防止資產流失。市政府說你不能抽唯冠的銀根,它說我不能抽銀根那我肯定要監管,否則的話你資產不斷流失怎麼辦呢?它不是未來沒有保障?所以當時的情況是銀行監管,不是在破產的狀況。
富邦保險清算要求不能在終審前實現
網易財經:我們知道富邦保險也在要求唯冠進行破產清算。它提出這樣的要求,會不會影響公司訴訟的情況?
楊榮山:是的,富邦確實也在申請唯冠破產清算。原因就是富邦事實上不是唯冠的供應商,它只是一個保理商,買了唯冠供應商的應收帳款。所以說我們跟富邦之間,事實上沒有業務往來。這也增加了我們談判、協調之間的難度。但是這兩天有媒體報導,說中院有表示,唯冠因為IPAD商標正在等待高院的終審,唯冠現況並不適合去做破產清算的。我很感謝深圳中院做了這麼明智、合理的判決。
破產清算不會導致本案終止
網易財經:事實上破產清算會不會導致訴訟案的終止?
楊榮山:事實上也不會。等你破產以後,我們公司也有投資人,我們會去做重整的工作。唯冠今天事實上盡一切的力量,為債權人在維護他們的權益。各位也都知道了,如果進入破產程序以後,公司是沒有了話語權,是管理人。但是一般進入破產程序以後,都會面臨債權人的減債問題。事實上這樣子是對債權人是不利的。當然對IPAD商標的訴訟,可能會有一段時間中止,但是它不會影響唯冠去維權的這個行動的。
第七節:唯冠深圳內部現分歧
2012年2月23日,和君創業發表聲明稱,唯冠創始人楊榮山已經不能代表唯冠深圳公司,如欲以深圳唯冠名義籤署合同,須與債務相關人協調。此前,楊榮山已經發表聲明稱,和君創業不能代表他本人發言。
和君創業與楊榮山產生分歧
網易財經:和君創業之前一直代表著唯冠來發布了很多的信息,請問他們的角色身份是什麼?
楊榮山:和君創業與唯冠之間確實有籤了一個媒體公關代理的角色,所以理論上來說,它既然是媒體公關的代理,它的發言應該是要代表公司的意思去表達。
但是我們從媒體上看到,和君創業一會兒說代表八家銀行,一會兒又說代表小股東。我們知道公司、債權銀行、小股東之間,是有利益衝突的,所以和君創業在媒體上的很多言論事實上不是代表公司的。
楊榮山堅稱自己可代表唯冠深圳
網易財經:之前我們看到有種說法是,債權人的律師認為,其實您是不能夠代表唯冠公司的。對此你是怎麼看?
楊榮山:其實我不願意多去辯解,我今天還是唯冠的法人代表,唯冠還沒有進入破產的程序,我依法就有權利代表唯冠。雖然債權人他們有他們的權益,公司也會替他們去爭取權益,清還他們的債款。我不覺得,我沒有什麼理據去證明,我現在不代表唯冠深圳。
第八節:唯冠與蘋果和解無進展
據易觀數據顯示,截至去年第三季度,IPAD在中國內地的銷售量已經達到了362萬臺。在深圳中院一審判決蘋果敗訴後,中國內地已經有部分地區的工商局開始查封IPAD平板電腦,當然還有更多地區在正常銷售。目前,本案的二審已經開庭,還未宣判,蘋果第三代平板電腦——The new iPad也已經發布,iPad一代和二代在中國內地並沒有改名。
唯冠對勝訴有信心
網易財經:現在深圳的訴訟在等待二審的判決,如果勝訴了您有什麼樣的打算?
楊榮山:如果敗訴的話,我們就能夠替所有的債權人爭取他們應有的權益,股東也許也會因為這樣子受惠。就這個案子,我們有非常充分的理據。我們也相信中國司法,會給這個案子一個公平的判決。我們對勝訴充滿了信心。
敗訴無礙唯冠經營計劃
網易財經:萬一出現敗訴的情況呢?
楊榮山:事實上唯冠現在不管是集團的重組,子公司的重組,都有了投資人,也是有序的在進行當中。我們所有的公司再生的這些計劃,事實上都沒有把IPAD商標的收入當作我們的一個資金來源。所以說不論如何,唯冠還是會繼續走下去,繼續去讓它再恢復正常經營。
唯冠願意和解收場
網易財經:和解是不是唯冠現在最想要的結果?
楊榮山:基本上我們覺得這個事情,主要要看蘋果公司,它是不是有一個誠意。而這個和解應該建立(在)對事情本質的認知(基礎上),如果說蘋果公司了解到它是一個侵權行為,它自己就要去估算,這個侵權行為應該付出一個代價。唯冠從來不排斥以和解來解決這個爭端。
唯冠沒有對蘋果漫天要價
網易財經:有不少傳聞提到唯冠向蘋果要出了天價的轉讓費,這裡面有不同的數字,其中有最高的說到20億美元的。請問您自己是不是也覺得這樣的轉讓費用是比較高了呢?
楊榮山:事實上唯冠到今天為止,我們從來沒有對媒體,甚至蘋果,說出一個確定的數字。我們只是會根據這個事情的性質,以及未來法院判決以後我們在擁有商標的時候,去跟蘋果談一個有理據的數字。唯冠從來沒有漫天開價,這不符合唯冠的風格。
和解價格要按照美國標準計算
網易財經:什麼價位您是覺得比較合理?
楊榮山:以國際間通行的,至少是一個商標使用費。這個商標使用費我們會以美國的標準來衡量。
網易財經:可是畢竟更多的還是牽扯到大陸的銷售情況。
楊榮山:因為中國大眾事實上我可以說,對智慧財產權的這一種意識或者價值恐怕還是比較生疏。我個人有這麼個感覺,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蘋果它是一個美國公司,所以它在做這件事的時候,心中一定有一個數。它一定會去衡量,應該會從經濟角度上去衡量一個代價。
和解未進入實質階段
網易財經:之前的溝通當中,蘋果表達出來的意願是什麼樣的呢?
楊榮山:當然蘋果一直希望跟我們和解,但是就像我之前所說的,我認為對事情本質的認知是進入實質和解談判的一個基礎。在這方面到今日為止,蘋果還是比較含糊的。因此我們事實上,還沒有進入實質的和解談判。
唯冠對蘋果發布新iPad做出回應
網易財經:您怎麼看蘋果在案子還沒有結果的時候,又推出了一個新的產品,他們現在定義為The New iPad,唯冠會不會有新的一些措施?
楊榮山:我們要呼籲蘋果公司,在還沒有取得中國IPAD商標之前,不要再把iPad3推進中國市場,繼續這種侵權的行為。我們現在在等著高院的終審判決,如果高院終審判決我們勝訴的話,我們肯定要阻止他們在中國銷售任何IPAD商標的產品。
特別註明:嘉賓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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