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又稱公務文書,是法定機關與組織在公務活動中,按照特定的體式、經過一定的處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書面材料,又稱公務文件。嚴謹、準確、精煉是其主要特點。正是考慮到公文既有格式的固定性,又有必須遵循的行文特點,使部分從事公文寫作人員認為公文撰寫不能摻雜任何「情感」,公文就應該是一副冰冷刻板的面孔,不能夾雜任何「情感」因素。其實這是一種片面認識,公文也可以有「情感」。
一、公文有「感情」古則有之。
劉勰在《文心雕龍·情採》片中講道「昔詩人什篇,為情而造文」,意思是說,從前《詩經》的作者所寫的詩歌,是為了表達思想情感而寫成的。《詩經》大家應該都熟悉,它是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可《詩經》不單單是一部文學作品,它還常常用在國與國的外交場合,大臣們也用來勸諫君主、或用來抒發自己的政治見解等,《詩經》可以算作現代公文的雛形,也算早期「公文」飽含情感因素的代表。如《大雅·民勞》中寫道「民亦勞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無縱詭隨,以謹無良。式遏寇虐,憯不畏明。柔遠能邇,以定我王」,就是用來勸諫君主愛護百姓,遠離小人的一篇代表之作。到後來,從李斯的《諫逐客書》到《過秦論》再到《出師表》等等,都是公文含有情感的代表之作。如《諫逐客書》中,李斯直抒自己情懷,寫道「由此觀之,客何負於秦哉!向使四君卻客而不內,疏士而不用,是使國無富利之實,而秦無強大之名也」。《出師表》中諸葛亮直接勸諫劉禪「親賢臣,遠小人(39),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無論是「書」,還是「表」,在這些公文中,撰寫之人都可以直抒情懷,自己怎麼想的就可以怎麼寫,沒有任何限制,純屬於個人感情的抒發。通過公文抒發個人情感,成為古代「公文」一大特點。
二、今日公文之「情」非昨日公文之「情」
公文發展到今天,也是飽含情感因素的,但今日公文之「情」非昨日公文之「情」。昨日公文之「情」,可以口無遮攔,想寫什麼就寫什麼,嬉笑怒罵皆可公文。可這些在今日公文中就行不通。糾其根源,是行文主體發生了變化,昨日公文之主體是個人,今日公文之主體是集體、整體,不再是單單一個人。正因為現在我們寫公文是代表集體的,所以不能再想寫什麼就寫什麼,必須站在宏觀的角度考慮問題,解決問題,這就決定了現代公文的情感表達不能像古代公文那樣可以直白,可以直抒胸臆,它必須是含蓄的、必須是隱蔽的,這才是現代公文的真正的「情感」內涵。部分人員由於簡單的把今日公文之「情」狹隘地等同於了昨日公文之情,所以得出公文就應該是一副冰冷刻板的面孔,不能夾雜任何「情感」因素的較偏頗的結論。那麼現代公文具體有哪些「情感因素」呢?我認為主要有三種:
1.態度堅決之情。在下行文中,向下級機關發文,需要體現莊重性,常常要表達突顯堅定、明確、毫不含糊的情感因素。如下發的通知,內容大多是要求下級機關執行或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常常要求強制執行,這就需要行文態度堅決,常常在通知中使用「務必請」「最晚不得超過」等等含有堅決意思的詞語。
2.謙虛、誠懇之情。這類感情公文大多出現在上行文。因為是給領導請示工作或者匯報情況,用語就要謙虛、誠懇。如請示中常用「當否,請批示」,意見中常用「我們考慮」「我們建議」等詞語。
3.委婉、平和之情。這類感情公文大多出現在平行文中。因為是平等的關係,誰也管不了誰,所以彼此處理事情,就要彼此尊重,用語委婉、平和。如函就是一個典型代表,裡面常會用到「望......為盼」「如蒙」等委婉、平和的用語。
三、今之公文「感情」無濫
今日之公文雖然含有情感因素,可使用時也要慎之又慎,感情不能泛濫,不然就會犯了「不得體」的錯誤。這就要注意做到「三不」:
一是不張揚,要內斂。行為要始終站在集體的角度考慮問題,行文切莫從個人主觀感受下筆。
二是不用誇張、想像手法。公文撰寫,為了充分表達「情感」,可以用排比、比喻、用典等手法,但千萬不能用誇張、想像等,因為這樣就違背了公文「真實性」的特性。
三是不要虛假感情。所謂虛假感情就是文章撰寫不是本地本單位實情,只是移花接木,把外地的一些材料換成本地本單位的數字就行;或是拿來主義,直接把網上搜的,從外出要的公文,拿來一字不改的為我所用。這些情況都算是虛假感情,不僅反映出本地本單位真實情況,還有可能耽誤工作進程。
總之,現代公文雖然規範嚴格,要求多樣,但這不能剝去公文的感情因素,文章不僅僅是「因事而作」,還「因情而作」,公文也可以有「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