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廣州地鐵13號線天河段又有新進展!近日,廣州市天河區發布《廣州市軌道交通十三號線石牌南站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並公開徵求意見。
此次徵收具體範圍是黃埔大道西455、457、459、461號,住宅房屋補償指導價為6萬元/平方米,首層商業為13萬元/平方米,二層商業為6.5萬元/平方米,辦公用房為3.6萬元/平方米。
地鐵13號線是廣州交通版圖上的「新動脈」,截至2020年6月,13號線二期天河區段花城廣場北站、冼村站、白馬崗站等9個站點均已開工建設。
住宅房屋:
一個月內交屋獎1.35萬元/平方米
「補償方案」顯示,徵收範圍內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房屋產權調換。
如選擇貨幣補償,住宅房屋補償標準為6萬元/平方米;如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應當計算被徵收房屋的補償指導價加上徵收獎勵、搬遷時限獎勵與產權調換房屋的市場評估價,結清差價。
供產權調換的安置房源包括白雲雅苑、百榮園、金橋閣、僑愛苑。此外,若被徵收人在房屋徵收部門提供的安置房源未選中合適的房源,則按照貨幣補償方式給予補償。
為改善被徵收人的居住環境,以5000元/平方米的標準一次性給予住宅房屋的被徵收人徵收獎勵。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以8000元/平方米的標準一次性給予住宅房屋被徵收人棄產補助,選擇產權調換的不給予棄產補助。
本次「補償方案」設置了搬遷時限獎勵,被徵收人自本房屋徵收決定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籤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並搬遷移交房屋的,住宅房屋按1.35萬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獎勵;被徵收人自本房屋徵收決定發布之日起2個月內籤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並搬遷移交房屋的,住宅房屋按9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獎勵;超過2個月後的,不給予獎勵。
受訪者供圖
非住宅房屋:
首層商業每平方米補償13萬元
「補償方案」顯示,徵收範圍內國有土地非住宅房實行貨幣補償,主要分為三檔標準。
黃埔大道西路457號、461號首層非住宅房屋(商業、商鋪)補償標準為13萬元/平方米;黃埔大道西459號二層非住宅房屋(商業、商鋪)補償標準為6.5萬元/平方米;黃埔大道西路461號二層非住宅房屋(辦公)補償標準為3.6萬元/平方米。
為改善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以1萬元/平方米的標準一次性給予非住宅房屋(商業、商鋪)的被徵收人徵收獎勵;以3000元/平方米的標準一次性給予非住宅房屋(辦公)的被徵收人徵收獎勵。
在棄產補助方面,以1.6萬元/平方米的標準一次性給予非住宅房屋(商業、商鋪)被徵收人棄產補助;以4800元/平方米的標準一次性給予非住宅房屋(辦公)被徵收人棄產補助。
在搬遷時限獎勵上,被徵收人自本房屋徵收決定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籤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並搬遷移交房屋的,非住宅房屋(商業、商鋪)按4.68萬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獎勵,非住宅房屋(辦公)按81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獎勵;被徵收人自本房屋徵收決定發布之日起2個月內籤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並搬遷移交房屋的,非住宅房屋(商業、商鋪)按3.12萬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獎勵,非住宅房屋(辦公)按54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獎勵;超過2個月後的,不給予獎勵。
該「補償方案」公示時間截至7月31日,被徵收人(以戶為單位)需提交意見的,可持本人身份證明和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在徵求意見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交至石牌街辦事處,地址為天河區黃埔大道西461號四樓。
【來源:金羊網】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