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王兆寰 北京報導
近日,券商股的走勢像涼爽的秋日一般,日漸慘澹。中小券商的日子,更是有些令人煩惱。2020年新一輪券商分類評級發布,華林證券(002945.SZ)評級由2019年A級A類滑落至B類B級,下滑幅度為3級,成為評級下滑最多的上市券商。
有市場分析人士認為,2020年1月初,因公司存在七大違規行為,被證監會採取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這個對評級影響最大。而且,公司去年的高層更換頻繁,內部治理存在較大問題。
對此,公司如何看待此次降級?是否披露公司評級下調的真正原因,對未來的業務發展是否存在較大影響,目前對於降級,公司有哪些應對措施?上述問題引發市場關注。
據同花順iFinD顯示,近一個月,華林證券股價下滑幅度為9.85%,半年下滑幅度為22.35%。
合規問題頻出
相比起2019年,2020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來得稍微晚一些,證監會在公布98家證券公司評級中,A類大幅擴容,有47家獲得A類,其中AA級15家,A級32家。華林證券此次連降三級,可謂變化較大,而年初的處罰被投資者認為是一大硬傷。
2020年1月4日,華林證券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對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限制業務活動措施的決定》。經查,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是公司章程以及各項制度中均沒有規定各內控部門的職責分工;二是對高級管理人員和下屬各單位進行考核時,未由合規總監出具書面合規性專項考核意見;三是對子公司合規管控不足,如從未對子公司進行合規檢查,未向另類子公司選派合規負責人,向私募子公司選派的合規負責人主要在母公司辦公;四是未對投行、資產證券化業務等出現重大風險或違規問題涉及的責任人或責任部門進行問責;五是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中大量職位由存在關聯關係的人員擔任,甚至部分關鍵職位由一人兼任(代行),公司內部難以形成有效的監督制衡;六是總經理林立除在公司任職外,還擔任了深圳市立業集團有限公司等 4 家公司董事;七是監事會主席任職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五條的規定、公司董事會授權不明確等。
上述情況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第三十七條,《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第七條,《證券公司合規管理實施指引》第二十條的規定,反映出公司內部控制不完善、治理結構不健全,決定對公司採取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 3 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隨即,1月6日,公司發布公告,截至目前,公司針對監管措施所涉事項已整改完成。華林證券指出,監管措施所涉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並非完全停止新增業務,而是對新增業務的規模進行限制,公司仍可以在限制新增規模範圍內拓展新業務,各項原有業務也仍可以正常開展,也不影響投行等部門已承接的各項業務的正常推進。目前公司各項業務均正常開展。
《華夏時報》記者通過梳理發現,2019年以來,此次七大違規引發的處罰堪稱監管最大招,此外還有5月的一次來自黑龍江省證監局的警示函。
2019年5月,華林證券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黑龍江監管局《關於對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公司作為紅博會展信託受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管理人存在如下問題:一是對特定原始權益人、擔保人的盡職調查不到位。對相關主體內部控制、關聯關係、擔保人的債務結構等情況盡調不到位;二是存續期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及時,對專項計劃的部分風險防範措施、增信措施落實不到位,風險監測不及時,披露不充分。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現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公司應加強對資產證券化業務法律法規的學習,強化業務質量控制,加強合規風控管理,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高管「走馬燈 」
可以看到,兩次的處罰均為合規出現問題,而在業內人士看來,華林證券一年以來頻繁變更高管,管理層相比起其他券商較為混亂,而在深交所2019年5月發布的問詢函中,對此也是予以了更多關注。
2019年5月24日,華林證券對外發布《關於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公告》。問詢函中的最後問題:請說明近期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變動較為頻繁的原因、對公司正常經營是否產生影響,請自查並說明你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兼任各項職務的情況,能否確保各部門、各崗位之間的制衡和監督,能否確保內部控制的有效執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能否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勝任相關工作。
對此,華林證券回復稱,公司控股股東為立業集團,實際控制人為林立,本次換屆前後未發生變化。公司已根據監管規定建立健全了內部控制制度並有效執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變動主要系內部提拔優秀管理人才,主要業務線的負責人未發生重大變化。當前公司經營管理團隊成員穩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的核心人員沒有發生較大變化,董事、高管人員離任時已完成了業務、職責上的順利交接,離任後仍保持了良好溝通。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問詢後的半年,華林證券的財務總監、總經理、董事會秘書、首席風險官等職務再次進行了變更。其中,關曉斌在不到一個月時間完成了從財務總監到董事會秘書的兩輪聘任。
2019年6月10日,華林證券公告稱,近日收到公司合規總監兼董事會秘書趙嘉華的辭職報告。公司聘任新的董事會秘書前,公司董事長將暫時履行董事會秘書職責。
2019年11月13日,華林證券公告稱,於2019 年 11 月 12日召開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會議同意董事會聘任關曉斌為財務總監,潘寧辭去財務總監,將繼續擔任公司董事及副總裁;公司董事會聘任朱文瑾為總經理,同時林立辭去總經理,將繼續擔任董事長。
2019年12月3日,華林證券公告稱,於2019年10 月25 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合規總監的議案》,同意聘任溫雪斌為公司合規總監,而在7月,溫雪斌剛剛履新公司首席風險官職務。
2019年12月7日,公司公告稱,公司董事會決定聘任關曉斌擔任公司董事會秘書,朱文瑾因工作調整不再擔任公司董事會秘書一職,公司董事會已聘任朱文瑾為總經理,其任職尚待監管機構認可。2019年12月28日,華林證券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公司總經理的議案》,同意聘任朱文瑾為總經理。
「管理層的穩定性對於公司的發展至關重要,金融企業穩定是第一位。」一位上市券商非銀行業首席行業分析師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直言:管理層混亂對證券公司可是大忌,目前,金融對外開放的速度加大,本土券商已經面臨巨大的挑戰,如果不踏實穩定的做特色業務,中小券商發展之路將越來越窄。
申萬宏源證券發布報告指出,修訂的《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引導行業差異化、專業化發展,龍頭券商分類結果優勢擴大。行業監管政策向龍頭券商傾斜。證券公司分類結果是申請增加業務種類、發行上市等事項的審慎性條件,同時也是監管層確定新業務、新產品試點範圍和推廣順序的依據,例如場外期權一級交易商資格便需要最近一年分類評級在A類AA級以上作為必要條件。
報告進一步指出,近年來資本市場改革政策加速落地,證券公司作為資本市場的核心中介,通過獲取創新業務資格來更好地服務資本市場、服務實體企業,促進直接融資發展,具有領先分類評級、業務能力突出的龍頭券商在監管政策紅利下將更快地向國際一流投行邁進。
營收大幅分化
相對於高層的變化,華林證券給出的2020年半年報還是令投資者耳目一新。公司半年報顯示,2020年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57433.45萬元,較上年同期上升26.71%,實現營業利潤32435.61萬元,較上年同期上升59.70%;實現利潤總額31959.22萬元,較上年同期上升54.17%;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8460.70萬元,較上年同期上升55.74%。
其中,各項業務分化較大。資管業務收入同比下滑51.51%,自營業務收入同比增長65.54%,對整體的貢獻較大;投行業務營業收入同比增加17.67%,其他業務營業收入同比則大幅增加123.72%。
公司半年報顯示,公司上半年自營業務營業收入同比增加65.54%,主要因本期開展票據投資,營業收入增加;上半年資管業務營業收入25980281.43元,較上年同期減少51.51%,主要因資管規模下降,資產管理費收入相應減少,而上半年其他業務營業收入86180357.77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23.72%,主要因本期收到財政補貼較上年同期增加。
此外,隨著上市公司半年報的披露,無錫銀行(600908.SH)發布半年報顯示,在前十大股東中,華林證券持有7345萬股,位列第五大股東,持股比例為3.97%。
公司上半年的3個月新增規模限制處罰,對公司的經營是否產生影響?下半年的業績會如何?公司大筆買入無錫銀行,是相關投資的需要,還是有混業經營的戰略考慮?截至記者發稿,華林證券沒有對《華夏時報》記者發出的採訪函進行回復。
來源:華夏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