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財長源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

2020-12-16 證券時報電子報實時通過手機APP、網站免費閱讀重大財經新聞資訊及上市公司公告

  基金管理人: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一月

  【重要提示】

  湘財長源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9】1764號文註冊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註冊,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註冊,並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和市場前景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於本基金沒有風險。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於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者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本基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基金淨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之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全面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和產品特性,並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策。投資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風險包括: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市場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投資對象或對手方違約引發的信用風險,投資對象流動性不足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在正常市場環境下本基金的流動性風險適中。在特殊市場條件下,如證券市場的成交量發生急劇萎縮、基金髮生巨額贖回以及其他未能預見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導致基金資產變現困難或變現對證券資產價格造成較大衝擊,發生基金份額淨值波動幅度較大、無法進行正常贖回業務、基金不能實現既定的投資決策等風險。

  本基金採用證券經紀商交易結算模式,即本基金將通過基金管理人選定的證券經營機構進行場內交易和結算,該種交易結算模式可能存在操作風險、資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風險、交易結算風險、投資信息安全保密風險、無法完成當日估值等風險。

  本基金為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其長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水平高於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及貨幣市場基金。投資有風險,投資人認購(或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投資者應當通過本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購買和贖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內按1.00元面值發售並不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投資者按1.00元面值購買基金份額以後,有可能面臨基金份額淨值跌破1.00元,從而遭受損失的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及淨值高低並不預示其未來的業績表現。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淨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本招募說明書中涉及與基金託管人相關的基金信息已經與基金託管人覆核。 除特別說明外,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20年1月9日。

  本招募說明書約定的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編制、披露與更新的要求,將不晚於2020年9月1日起執行。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1、名稱: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靜安區共和路169號2層40室

  3、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楊高南路428號1號樓5樓

  4、法定代表人:王小平

  5、成立日期:2018年7月13日

  6、註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

  7、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8、股權結構: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基金管理人100%的股權

  9、電話:021-50606800

  10、傳真:021-50380285

  11、聯繫人:孟爽

  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8】976號文批准,於2018年7月13日成立,是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資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註冊地在上海。公司於2018年8月6日取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的《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

  王小平先生,公司董事長,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中共黨員。曾任溫州國投證券營業部經理助理、溫州國投證券總部副總經理、金信證券溫州營業部籌建負責人、金信證券溫州營業部總經理、浙商證券溫州溫迪路證券營業部總經理,現任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

  朱瑩女士,公司副董事長,工商管理學士學位,中共黨員。曾任工商銀行哈爾濱信託上海營業部財務經理、華夏證券上海分公司財務部總經理助理、中信建投華東管理總部黨辦主任、湘財證券經紀總部總經理兼基金託管部總經理、總裁助理等。現任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程濤先生,公司董事、總經理,中國社科院經濟學博士,中共黨員。曾任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現更名為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投行部高級經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助理、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部總經理兼基金經理、東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兼投資總監。現任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來君女士,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浙江大學政治經濟學博士學位,中共黨員。曾任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主任、機構業務部總經理。2015年至2018年6月負責籌建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楊小兵先生,獨立董事,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學士學位。曾任北京周報社經濟組副組長、中國證券業協會行政部主任、中國證券業協會辦公室主任、中國證券業協會培訓中心副主任,現已退休。

  王曉野先生,獨立董事,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學位,中共黨員。曾任溫州信託投資公司法務專員、上海市金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現任上海邦信陽中建中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濮文斌先生,獨立董事,香港中文大學高級財會碩士。曾任嘉興會計師事務所項目經理、嘉興中明會計師事務所部門經理、中磊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浙江江南分所總裁。現任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管理合伙人、浙江分所所長。

  2、監事成員

  符強先生,股東委派監事,經濟學學士,高級會計師,中共黨員。曾任湖南省包裝總公司財務科長,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總部副總經理。現任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部總經理、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事。

  王瑩女士,職工監事,經濟法學碩士,中共黨員。曾任上海立信銳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諮詢經理、華宸未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法務專員。現任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規稽核部主管。

  3、高級管理人員

  王小平先生,同上。

  程濤先生,同上。

  來君女士,同上。

  周斌先生,督察長,北京大學理學博士,FRM。曾任中國光大銀行總行風險管理部業務主辦和業務副經理、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高級副經理、大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規和風險控制部高級經理、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規風控管理總部和風險管理總部副總經理、杭州金礪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合規風控負責人。現任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

  孟爽女士,副總經理,法學學士學位。曾先後任職東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主管、機構理財高級經理、機構理財部總經理助理,上海新東吳優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項目部負責人,東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機構業務部總經理助理、機構業務總監等。現任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董志林先生,首席信息官,湖南大學通信工程學士。曾任河海大學(常州校區)助教、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電腦部經理、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電腦部經理、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術部綜合部經理、華宸未來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技術總監、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籌備組擬任運營部總經理、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運營部總經理。現任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4、本基金基金經理

  任路先生,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計算機與信息科學碩士,清華大學工學學士。曾任美國銀行美林證券研究員(美國紐約總部),民生通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經理,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經理。現任湘財長順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5、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本基金採用投資決策委員會領導下的基金經理負責制,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由4人組成:

  程濤先生,同上。

  車廣路先生,總經理助理,投資總監,工商管理學碩士。曾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員、高級研究員、基金經理。先後擔任泰信藍籌精選基金、泰信發展主題基金、泰信國策驅動基金的基金經理。現任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投資總監。

  劉勇驛先生,投資部總經理,CFA,FRM,亞利桑那州立大學金融學碩士。具備4年金融從業經歷,曾任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研究員、東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助理。現任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部總經理。

  徐亦達先生,研究部總經理,清華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碩士。具備7年金融從業經歷,曾任中國銀行總行產品經理、盛盈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員、東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員。現任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總經理。

  周斌先生(督察長)有權列席投資決策委員會的任何會議。

  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係。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託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流動性風險管理、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帳,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託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託管人的監督;

  8、採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註銷價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按有關規定計算並公告基金淨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定期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洩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向他人洩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規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託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會計帳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資料15年以上;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發出,並且保證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並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複印件;

  18、組織並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並通知基金託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督基金託管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託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託管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託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事務的行為承擔責任,但因第三方責任導致基金財產或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受到損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擔了責任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有權向第三方追償;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將已募集資金並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後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並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1、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以及基金合同相關約定,並承諾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以及基金合同相關約定行為的發生;

  2、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基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並承諾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的發生:

  (1)將基金管理人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侵佔、挪用基金財產;

  (6)洩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7)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8)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嚴格遵守基金合同,並承諾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基金合同行為的發生;

  4、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得將基金財產用於以下投資或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防範利益衝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託管人的同意,並按法律法規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並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應至少每半年對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如法律、行政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禁止性規定,如適用於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五、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僱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利益;

  3、不洩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或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4、不以任何形式為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制度概述

  為了促進公司誠信、合法、有效經營,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形成科學合理、控制嚴密、運行高效的內部控制體系,防範和化解風險,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學科合理、控制嚴密、運行高效的內部控制體系。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體系按照其效力從高到低分為公司章程、內部控制大綱、公司基本管理制度、部門規章與業務細則等四個層次。

  公司章程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綱領性文件,是規範公司的組織與行為、公司與股東之間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基礎,是確定公司與其他相關利益主體之間關係的基本規則以及保證這些規則得到具體執行的依據。內部控制大綱是對公司章程規定的內控原則的細化和展開,是各項基本管理制度的綱要和總攬。基本管理制度是從規範公司管理和業務開展的角度出發,以業務為中心,就業務開展的目標、原則、過程、風險控制等方面作出規定,以指導各項業務的順利開展。部門規章與業務細則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對各部門的主要職責、崗位設置、操作守則等的具體說明。

  2、內部控制原則

  公司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包括公司的各項業務、各個部門或機構和各級人員,並涵蓋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護內控制度的有效執行。

  (3)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公司基金財產、自有資產、其他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4)防火牆原則。公司管理的基金資產、自有資產以及其他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基金投資研究、決策、執行、清算、評估等部門和崗位,應當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適當隔離,以達到風險防範的目的。

  (5)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6)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3、內部控制組織體系

  (1)公司董事會對公司建立內部控制系統和維持其有效性承擔最終責任。董事會下設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目標、政策,制定公司基本風險管理制度,全面評估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各項風險,並提出防範化解措施。

  (2)公司經理層對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承擔責任。公司經理層下設風險控制委員會,負責公司證券投資和基金運作風險的監控和評估,確定具體風險控制指標和監控管理辦法,指導業務方向,基於風險與回報對業務策略提出建議。

  (3)督察長及監察稽核部負責對公司各項制度、業務的合法合規性及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情況,保證內部控制的落實。

  (4)員工在其崗位職責範圍內承擔相應的內控責任,並負有對崗位工作中發現的風險隱患或風險問題及時報告、反饋的義務。

  4、內部風險控制的主要內容

  公司內部風險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投資管理業務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術系統控制、會計系統控制、監察稽核控制等。

  (1)公司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投資管理業務的性質和特點嚴格制定管理規章、操作流程和崗位手冊,明確揭示不同業務可能存在的風險點並採取控制措施。投資決策委員會是基金投資運作的最高決策機構,通過議事制度和授權制度實現對投資的科學決策和高效管理。

  (2)公司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由監察稽核部負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項,保證公開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3)公司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實用性、可操作性原則,嚴格制定信息系統的管理制度。通過嚴格的授權制度、崗位責任制度、門禁制度、內外網分離制度等管理措施,確保系統安全運行。

  (4)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訂基金會計制度、公司財務制度、會計工作操作流程和會計崗位工作手冊,並針對各個風險控制點建立嚴密的會計系統控制。公司以所管理的基金為會計核算主體,獨立建帳、獨立核算,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名冊登記、帳戶設置、資金劃撥、帳簿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基金會計核算獨立於公司會計核算。

  (5)公司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建立完善的監察稽核控制制度。公司設立督察長,對董事會負責。督察長有權列席公司相關會議,調閱公司相關檔案,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和建議職能。

  公司設立獨立地監察稽核部門,開展監察稽核工作,保證監察稽核部門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5、內部控制措施

  (1)合規控制是公司內部控制的起點和基礎,主要從內部主動控制和外部監督控制兩個方面進行。

  內部主動控制的要點是加強公司全體員工的風險意識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由各部門執行,公司領導監督。

  外部監督控制又分為一級監督控制和二級監督控制:

  1)一級監督控制主要就公司業務層面對各種內控制度的執行情況的合規性進行控制,由督察長和監察稽核部根據監察稽核制度執行;

  2)二級監督控制主要就公司的整體經營以及公司經營管理層的合法、合規性進行控制,由監事和風險管理委員會執行。

  (2)業務控制的要點是以各業務相應的管理制度或相應的部門業務規章為基礎,明確揭示公司各項業務可能存在的風險點,並採取有效的措施進行控制。

  (3)綜合管理控制的要點是從公司運營的整體出發,對公司人力資源、信息技術、監察稽核和資料檔案等方面進行有效控制。

  (4)操作控制的要點是根據公司各項業務的特點,依照各業務相應的管理制度,制定詳細可行的業務操作流程和相應的崗位職責,並加強監督、檢查。

  (5)風險控制的要點是從公司業務開展的整體出發,制定風險控制制度,其內容應包括風險控制的目標和原則,風險控制的主要內容,風險控制的組織機構和制度體系,主要風險的類型、控制手段和措施以及風險控制的程序等。在此基礎上,公司領導層應切實樹立風險管理意識,加強對員工的風險教育。

  6、基金管理人關於內部控制制度的聲明

  (1)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上關於內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實、準確;

  (2)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將根據市場環境的變化和基金管理人的發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二、 基金託管人

  一、基金託管人概況

  1、基本情況

  名稱: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廣東路689號海通證券大廈

  成立時間:1988年8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周杰

  註冊資本:95.8472億元人民幣

  聯繫電話:021-23219000

  聯繫人:張貞妮

  2、發展概況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通證券」)成立於1988年,是國內最早成立的大型證券公司之一。海通證券A股於2007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並完成定向增發,H股於2012年4月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掛牌上市,公司註冊資本金增至95.84億元。

  海通證券設基金託管部,現有員工具有多年金融從業經歷,豐富的證券相關業務經驗。全員具備基金從業資格,員工的學歷均在本科以上,碩士以上學歷佔60%,專業分布合理,是一支誠實勤勉,開拓創新的資產託管從業人員團隊。

  二、主要人員情況

  周杰先生,工學碩士,2016年10月28日至今擔任公司董事長,2016年7月至今擔任公司黨委書記。1992年2月至1996年6月在上海萬國證券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工作;1996年6月至2001年12月先後擔任上海上實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投資部經理、副總經理、董事長兼總經理;2001年12月至2003年4月擔任上海實業醫藥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2002年1月至2016年7月,先後擔任上海實業控股有限公司(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0363)執行董事兼副行政總裁、執行董事兼常務副總裁、副董事長兼行政總裁;2004年8月至2016年7月,先後擔任上海上實(集團)有限公司策劃總監、執行董事兼副總裁、執行董事兼常務副總裁、總裁兼黨委副書記;2010年3月至2012年5月擔任上海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上交所上市,股份代號:601607;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02607)監事長,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擔任上海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黨委書記;2009年1月至今擔任中芯國際集成電路製造有限公司(於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SMI;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00981)非執行董事。周先生2016年至今任上海證券交易所監事、薪酬委員會主任,2016年至今任上海證券同業公會會長,2017年至今任上海金融業聯合會副理事長,2016年至今任上海上市公司協會理事會副會長,2016年至今任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會員代表,2017年至今任上海金融理財師協會會長,2017年至今任上海市仲裁委仲裁員。

  陳春錢先生,海通證券總經理助理,負責公司經紀業務。陳先生還兼任公司經紀業務委員會主任、國際業務協調委員會委員、戰略發展與IT治理委員會委員和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經紀業專業委員會委員。陳先生於1988年7月獲安徽財經學院經濟學碩士學位並於1995年7月獲廈門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擁有17年的證券業工作及管理經驗。1997年10月至1998年1月,擔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業務部負責人;1998年1月至2000年3月,擔任國際業務部副總經理;2000年3月至2000年12月,擔任深圳分公司副總經理;2000年12月至2006年5月,擔任投資管理部(深圳)總經理;2006年5月至2013年2月,擔任銷售交易總部總經理,其間2007年11月至2009年3月兼任機構業務部總經理。

  凌如水先生,海通證券基金託管部總經理,擁有證券從業資格與基金從業資格。自1995年已有23年金融從業經歷。先後從事過銀行證券投資、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證券財富管理、資產託管業務管理等工作。其中1995年至2001年在交通銀行紹興分行證券部,負責證券投資業務。2001年至2013年分別在海通證券上虞營業部擔任總經理等職務,在此期間其管理的證券營業部連續七年榮獲「十佳營業部」榮譽。2013年至今分別在海通證券企業及私人客戶部和基金託管部擔任副總經理、總經理,負責公司專業機構客戶財富管理業務和資產託管業務管理。

  三、基金託管業務經營情況

  海通證券於2013年12月取得中國證監會核准證券投資基金託管資格,是國內第一家取得證券投資基金託管資格的證券公司,海通證券始終遵循「務實、開拓、穩健、卓越」的經營理念,不斷加強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嚴格履行託管人的各項職責,切實維護資產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為資產委託人提供高質量的託管服務。

  四、託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目標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則和公司內部規章制度,防範和化解基金託管業務經營風險,確保託管資產的完整和安全,切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確保託管資產的運作及相關信息披露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監管規則及相關合同、協議的規定,查錯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保證託管業務安全、有效、穩健運行。

  2、內部控制原則

  (1)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滲透到基金託管業務的決策、執行、監督的全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覆蓋所有的部門和崗位,並由全體人員參與,任何決策或操作均應當有案可查;

  (2)重要性原則。基金託管業務的內部控制應當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關注基金託管業務運作的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

  (3)制衡性原則。崗位設置應權責分明、相對獨立、相互制衡,通過切實可行的措施來消除內部控制的盲點;

  (4)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體系應同基金託管業務規模、業務範圍、競爭狀況和風險水平及業務其他環境相適應,內部控制制度的制訂應當具有前瞻性,並應當根據國家政策、法律及經營管理的需要,適時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內部控制應當具有高度的權威性,任何人不得擁有超出內部控制約束的權力,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應當得到及時反饋和糾正;

  (5)審慎性原則。內控與風險管理必須以防範風險、審慎經營、保證託管資產的安全與完整為出發點;託管業務經營管理必須按照「內控優先」的原則,在新增業務時,先做好相關制度建設;

  (6)責任追究原則。各業務環節都應有明確的責任人,並按規定對違反制度的直接責任人以及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負責人進行問責。

  3、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據《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管理辦法》第92號令、《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基金託管人制定了一整套嚴密、高效的證券投資基金託管管理規章制度,確保基金託管業務運行的規範、安全、高效,包括《海通證券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管理辦法》、《海通證券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內部控制管理辦法》、《海通證券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海通證券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保密管理規定》、《海通證券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印章及加密設備管理規定》、《海通證券基金託管業務從業人員行為規範》、《海通證券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檔案管理規定》等,並根據市場變化和基金業務的發展不斷加以完善。做到業務分工合理,技術系統完整獨立,業務管理制度化,核心作業區實行封閉管理,有關信息披露由專人負責。

  基金託管人通過基金託管業務各環節風險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後稽核的動態管理過程來實施內部風險控制,為了保障內控管理的有效執行,聘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基金託管業務運行進行內部控制評審。

  五、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和有關證券法規的規定,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的投資對象、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比例、基金資產的核算、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基金管理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託管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購資金的到帳與贖回資金的劃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為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督和核查。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證券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行為,應當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後及時核對確認並進行調整。基金託管人有權對通知事項進行複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及時糾正的,基金託管人須報告中國證監會。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須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三、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名稱: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靜安區共和路169號2層40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楊高南路428號1號樓5樓

  法定代表人:王小平

  成立時間:2018年7月13日

  電話:021-50606800

  傳真:021-50380285

  聯繫人:孟爽

  客戶服務電話:400-9200-759

  網站:http://www.xc-fund.com

  2、代銷機構

  基金銷售機構的具體名單見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依據實際情況增減、變更基金銷售機構,並及時公告。

  二、註冊登記人

  名稱: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靜安區共和路169號2層40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楊高南路428號1號樓5樓

  法定代表人:王小平

  成立時間:2018年7月13日

  電話:021-50606800

  傳真:021-50380285

  聯繫人:董志林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05室

  負責人:廖海

  電話:021-51150298

  傳真:021-51150398

  聯繫人:劉佳

  經辦律師:劉佳、劉翠

  四、審計基金資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西溪路128號9樓

  辦公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芙蓉中路二段198號新世紀大廈19樓

  執行事務合伙人:胡少先

  聯繫電話:0731-85179851

  傳真:0731-85179801

  聯繫人:田冬青

  經辦註冊會計師:黃源源、張笑

  四、基金的名稱

  湘財長源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五、基金的類型

  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六、基金的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七、基金的投資目標

  本基金採用定量研究與定性研究相結合的方法,優選具有長期投資價值的上市公司,通過嚴格的風險控制,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八、基金的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或註冊上市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同業存單、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資產佔基金資產的比例為80%-95%。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及國債期貨合約所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如果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九、基金的投資策略

  本基金以經濟周期研究為核心,通過定性與定量的手段綜合研究經濟政策、經濟增長與通貨膨脹、金融周期和流動性、市場估值和風險評估,動態把握不同資產類別在不同時期的投資機會和風險特徵,在投資比例限制範圍內優化大類資產配置。在嚴格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據對宏觀經濟環境、經濟增長前景及證券市場發展狀況的綜合分析,結合對股票市場整體估值水平、上市公司利潤增長情況、債券市場整體收益率曲線變化等綜合指標的分析,形成對各大類資產收益風險水平的前瞻性預測,以此確定股票、固定收益證券和現金等大類資產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在給定區間內的動態配置。

  本基金對宏觀經濟因素的分析包括GDP增長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生產者價格指數(PPI)、貨幣供應量(M0,M1,M2)的增長率等指標以及對外貿易、利率、匯率、就業等狀況。

  本基金對政策面因素的分析包括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收入政策等的變化趨勢。本基金對市場因素的分析包括市場整體估值水平、各行業板塊估值水平、市場波動狀況、融資規模和頻率、場內外資金流動狀況等。

  2、股票投資策略本基金主要通過對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在注重安全邊際的基礎上挑選具有良好長期競爭力和增長潛力的優質公司。在行業配置層面,考慮行業的生命周期、供需關係、產業政策、估值水平以及股票市場行業輪動規律。從定性和定量兩個角度對公司進行研究。選擇治理結構良好、管理團隊穩定,並且在成長能力和估值水平方面達到要求的上市公司。

  具體而言,本基金將會重點關注個股的以下幾個方面:

  (1)上市公司品質

  公司管理層是公司戰略的執行者,優秀的管理團隊是實現企業快速而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本基金對團隊的管理能力重點考察公司治理結構、企業管理層在戰略規劃、內部團隊管理方面的能力等方面。

  成長性方面,本基金採取定性和定量的指標相結合綜合加以判斷。在定量的分析方法上,主要參考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主營業務利潤增長率、淨資產收益率(ROE)、毛利率等成長性指標。在對上市公司成長性的定性分析上,本基金強調企業成長能力的可持續性,重點從行業成長前景、所處產業鏈地位、政策扶持程度、用戶消費習慣、行業競爭狀況、盈利能力、財務結構等方面進行分析。

  在核心競爭力方面,上市公司的自主研發能力和技術創新能力是本基金重點考察的方向,具體包括:產品技術含量、技術發展前景、技術成熟程度、研究經費投入規模、配套政策支持、研究成果轉化的經濟效果等。同時,本基金還會關注該技術是否具有一定的競爭壁壘,公司在所屬細分行業佔有的市場份額以及未來產品線的布局規劃。

  (2)估值水平

  本基金將在組合構建時注重個股估值水平,以確定該股是否具有足夠的安全邊際,儘可能尋找估值合理或者低估且在各自行業中具有領先地位的優質上市公司股票作為投資標的。指標方面,將持續跟蹤個股的P/E、P/S、P/CF、PEG等進行定量篩選和配置比例參考。

  (3)預期差

  本基金將通過嚴密的實地調研及論證,及時把握市場上出現的有效預期差,發現被低估的股票。預期差表現在多個方面,包括公司盈利是否具備持續超預期潛力,公司團隊水平、資產質量、發展規劃是否被市場顯著低估等。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控制市場風險與流動性風險的前提下,根據對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對宏觀經濟的持續跟蹤,結合不同債券品種的到期收益率、流動性、市場規模等情況,靈活運用久期策略、期限結構策略、類屬配置策略、信用債策略、可轉債策略等多種投資策略,實施積極主動的組合管理,並根據對債券收益率曲線形態、息差結構等因素的預測,對債券組合進行動態調整。

  (1)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將基於對影響債券投資的宏觀經濟和貨幣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斷,對未來市場利率變化趨勢進行預判,進而主動調整債券資產組合的久期,以達到提高債券組合收益、降低債券組合利率風險的目的。當預期收益率曲線下移時,適當提高組合久期,以分享債券市場上漲的收益;當預期收益率曲線上移時,適當降低組合久期,以規避債券市場下跌的風險。

  (2)期限結構配置策略

  在確定債券組合的久期之後,本基金將通過對收益率曲線的研究,分析和預測收益率曲線可能發生的形狀變化。本基金除考慮系統性的利率風險對收益率曲線形狀的影響外,還將考慮債券市場微觀因素對收益率曲線的影響,如歷史期限結構、新債發行、回購及市場拆借利率等,進而形成一定階段內收益率曲線變化趨勢的預期,適時採用合適的策略構造組合,並進行動態調整。

  (3)類屬配置策略

  債券類屬配置策略是通過研究國民經濟運行狀況,貨幣市場及資本市場資金供求關係,以及不同時期市場投資熱點,分析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券等不同債券種類的利差水平、信用變動、流動性溢價等要素,判斷不同債券類屬的相對投資價值,確定組合資產在不同債券類屬之間的配置比例。

  (4)信用債投資策略

  信用債的收益率等於基準收益率加上反映信用風險收益的信用利差。基準收益率主要受宏觀經濟和政策環境的影響,信用利差的影響因素包括信用債市場整體的信用利差水平和債券發行主體自身的信用變化。基於這兩方面的因素,本基金將分別採用以下的分析策略:

  1)基於信用利差曲線的策略

  本基金將分析宏觀經濟周期、國家政策、信用債市場容量、市場結構、流動性、信用利差的歷史統計區間等因素,進而判斷當前信用債市場信用利差的合理性、相對投資價值和風險,以及信用利差曲線的未來趨勢,確定信用債券的配置。

  2)基於信用債信用分析策略

  本基金將以內部信用評級為主、外部信用評級為輔,研究債券發行主體的基本面,以確定債券的違約風險和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判斷債券的投資價值。本基金將重點分析債券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發展前景、市場競爭地位、財務質量(包括資產負債水平、資產變現能力、償債能力、運營效率以及現金流質量)等要素,綜合評價其信用等級,謹慎選擇債券發行人基本面良好、債券條款優惠的信用類債券進行投資。

  (5)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可轉換債券(含交易分離可轉債)兼具權益類證券與固定收益類證券的特性,具有抵禦下行風險、分享股票價格上漲收益的特點。本基金投資可轉債,在對公司基本面和轉債條款深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估值分析,投資於公司基本面優良、具有較高安全邊際和良好流動性的可轉換債券,獲取穩健的投資回報。

  4、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將綜合運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個券選擇等積極策略,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基礎上,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經風險調整後相對價值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以期獲得長期穩定收益。

  5、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進行股指期貨投資時,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主要目的,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本著謹慎原則,適當參與股指期貨的投資,以管理投資組合的系統性風險,改善組合的風險收益特性。本基金將通過對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運行趨勢的研究,並結合股指期貨的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在進行套期保值時,將主要採用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期貨合約。本基金將充分考慮股指期貨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特徵,通過資產配置和品種選擇進行謹慎投資,以降低投資組合的整體風險。

  6、國債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參與國債期貨的投資時,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主要目的。國債期貨作為利率衍生品的一種,有助於管理債券組合的久期、流動性和風險水平。本基金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對宏觀經濟形勢和政策趨勢的判斷、對債券市場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本基金將構建量化分析體系,對國債期貨和現貨的基差、國債期貨的流動性、波動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標進行跟蹤監控,在最大限度保證基金資產安全的基礎上,力求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十、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中證800指數收益率×85%+中證全債指數收益率×15%。

  選擇該業績比較基準,是基於以下原因:

  中證800指數由專業指數提供商「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編制和發布,由從上海和深圳證券市場中選取的800隻A股作為樣本股編制而成。該指數較好的反映了市場上不同規模特徵的股票的整體表現,具有良好的市場代表性和市場影響力,適合作為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

  中證全債指數是中證指數公司編制的綜合反映銀行間債券市場和滬深交易所債券市場的跨市場債券指數,也是中證指數公司編制並發布的首隻債券類指數。該指數的樣本由銀行間市場和滬深交易所市場的國債、金融債券及企業債券組成。中證全債指數反映了債券全市場的整體價格和投資回報情況,適合作為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

  根據本基金設定的投資範圍,基金管理人以85%的中證800指數和15%的中證全債指數構建的複合指數作為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與本基金的投資風格基本一致,可以用來客觀公正地衡量本基金的主動管理收益水平。

  如果今後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或者指數編制單位停止計算編制上述指數或更改指數名稱、或者有更權威的、更能為市場普遍接受的業績比較基準推出,或者市場上出現更加適合用於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的指數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履行適當程序後調整或變更業績比較基準並及時公告。

  十一、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其長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水平高於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及貨幣市場基金。

  十二、基金的費用概覽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3、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訴訟費和仲裁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期貨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基金的開戶費用、帳戶維護費用;

  1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1.5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1.5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管理費在基金合同生效後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款指令,基金託管人覆核後於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本基金的託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25】%的年費率計提。託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託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託管費在基金合同生效後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基金託管費劃款指令,基金託管人覆核後於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0.50】%,按前一日C類基金資產淨值的【0.50】%年費率計提。

  銷售服務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50】%÷當年天數

  H 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 為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銷售服務費在基金合同生效後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銷售服務費劃款指令,基金託管人覆核後於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給銷售機構。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託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四)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行。

  基金財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稅收徵收的規定代扣代繳。

  十三、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湘財長源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對本招募說明書進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內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進行了更新;

  2、「緒言」部分進行了更新;

  3、「釋義」部分進行了更新;

  4、「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部分進行了更新;

  5、「基金資產的估值」部分進行了更新;

  6、「基金的收益與分配」部分進行了更新;

  7、「基金費用與稅收」部分進行了更新;

  8、「基金的會計與審計」部分進行了更新;

  9、「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進行了更新;

  10、「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部分進行了更新;

  11、「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部分進行了更新;

  12、「基金託管協議的內容摘要」部分進行了更新。

  湘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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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泰金鷹增長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經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規定作了修訂並已於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或網站進行了公告。  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說明書已經本基金託管人覆核。
  • 萬家鑫璟純債A : 萬家鑫璟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
    萬家鑫璟純債A : 萬家鑫璟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2020年第1號) 時間:2020年01月15日 10:30:54&nbsp中財網 原標題:萬家鑫璟純債A : 萬家鑫璟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
  • 安信永鑫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
    重要提示安信永鑫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由原安信永鑫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8]499號文批准變更註冊而來。本基金基金合同於2018年6月12日正式生效。投資有風險,投資者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招募說明書。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 華夏新興成長股票A : 華夏新興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華夏新興成長股票A : 華夏新興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時間:2020年12月11日 11:10:32&nbsp中財網 原標題:華夏新興成長股票A : 華夏新興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 中金衡益A : 中金衡益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0...
    中金衡益A : 中金衡益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0年第3號 時間:2020年12月18日 11:00:33&nbsp中財網 原標題:中金衡益A : 中金衡益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
  • ...安信價值回報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
    >安信價值回報三年持有混合C : 安信價值回報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0年12月更新)......... 110 3 安信價值回報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0年 12月更新) 第一部分緒言《安信價值回報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 「招募說明書 」或「本招募說明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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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 方 龍 : 東方龍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2020年第1號) 時間:2020年03月19日 13:21:39&nbsp中財網 原標題:東 方 龍 : 東方龍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2020年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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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發全球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廣發全球精選(美元現匯),廣發全球精選 : 廣發全球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時間:2020年07月28日 09:06:08&nbsp中財網
  • A50ETF : 富時中國A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A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2020年14、內部風險控制措施實施 9 富時中國 A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 (1)嚴格的隔離制度。15 富時中國 A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 七、基金的投資方向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股、備選成分股。
  • 中歐聚瑞債券A : 中歐聚瑞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
    中歐聚瑞債券A : 中歐聚瑞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 時間:2020年12月22日 10:01:12&nbsp中財網 原標題:中歐聚瑞債券A : 中歐聚瑞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
  • [發行]國泰金鑫: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2018年第二號)
    [發行]國泰金鑫: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2018年第二號) 時間:2018年10月29日 11:10:26&nbsp中財網 國泰金鑫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2018年第二號)國泰金鑫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2018年第二號)基金管理人
  • 長信利發債 : 長信利發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長信利發債 : 長信利發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時間:2021年01月06日 10:01:30&nbsp中財網 原標題:長信利發債 : 長信利發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長信利發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管理人: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基金託管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一月長信利發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 鵬華豐實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摘要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在投資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招募說明書約定的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編制、披露與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辦法》實施之日起一年後開始執行。  本次招募說明書更新僅涉及《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中與招募說明書內容有關的一項或多項重大變更,具體事項請參考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個交易日內披露的關於上述重大變更的相關公告。
  • 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資源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
    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資源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 時間:2020年08月12日 10:15:31&nbsp中財網 原標題: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資源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資源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2年3月26
  • 長盛盛裕A : 長盛盛裕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長盛盛裕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長盛盛裕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基金管理人: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託管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5長盛盛裕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第二部分、釋義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長盛盛裕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託管人:指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長盛盛裕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 長信先優債券 : 長信先優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長信先優債券 : 長信先優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時間:2021年01月06日 10:11:08&nbsp中財網 原標題:長信先優債券 : 長信先優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 華夏紅利 : 華夏紅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華夏紅利 : 華夏紅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時間:2020年12月10日 18:56:00&nbsp中財網 原標題:華夏紅利 : 華夏紅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股份有限公司華夏紅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重要提示華夏紅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 2005年4月25日證監基金字 [2005]68號文核准募集。
  • 國泰區位優勢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
    本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審核同意,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作出的任何決定,均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於本基金沒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