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搖車的樂 放在商店前的搖搖車等街頭小型遊樂設施,因乘坐價格便宜、造型卡通、色彩鮮豔,帶給低齡小朋友樂趣,受到不少小朋友的歡迎,圖為兩個小朋友搶坐一臺搖搖車。 本報記者 肖雨楊 攝
搖搖車的憂 因為生產標準缺失,監管空白,搖搖車等小型遊樂設施也存在諸多安全隱患。圖為小朋友乘坐的搖搖車(椅)懸空晃動幅度較大,有安全隱患。 本報記者 袁婧 攝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市場上搖搖車多為「三無」產品,沒有統一生產標準——
□本報記者 袁婧 張庭銘
「爸爸的爸爸叫什麼,爸爸的爸爸叫爺爺……」一邊播放著童謠,一邊搖晃擺動的兒童搖搖車,在城市中隨處可見。只要投進一元硬幣,小朋友就能乘坐三分鐘。由於價格便宜、造型卡通、色彩鮮豔,這種搖搖車受到不少小朋友的歡迎。春節期間,孩子們排隊爭坐搖搖車的場景更是常見。
2月3日,重慶豐都一名13歲女孩乘坐遊樂設施時被甩出座艙最終導致死亡。事故發生後,引發了諸多家長的不安,擔心的對象也從遊樂設施蔓延到了街邊的搖搖車。
近日,有網友在四川在線「天府社區」留言,對街邊隨處可見的兒童搖搖車表示擔憂,並質疑很多搖搖車為「三無」產品,「超市門口的搖搖車是哪個地方生產的?」「如果對孩子造成傷害又該找誰擔責呢?」近日,四川日報民情熱線記者對此展開了調查。
A
可見的隱患
「三無」產品居多 家長擔心有安全隱患
2月11日下午,記者來到成都市青羊區蘇坡街道,在一條住宅小區密集的道路上,有五家店鋪門口總共擺放著十餘輛兒童搖搖車。
記者留意到,這些搖搖車只需插上電源,投進硬幣即可運行;同時,車身上沒有任何乘坐說明或安全警示。十餘輛搖搖車只有兩輛在外觀明顯處標明了生產廠家和聯繫電話,其餘搖搖車均沒有標明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以及質量合格證等。
「一般家長都會看著娃兒,是不是三無產品有啥關係。」一家雜貨店店主說。記者又走訪了多家擺放有搖搖車的店鋪,老闆們基本都表示,買搖搖車只看價格,不會注意有沒有生產廠家等標識。
在店主看來再常見不過的搖搖車,卻成為家長們擔心的來源。「好多搖搖車連個生產廠家都沒有,也不清楚質量是否過關。」在採訪中,很多家長均表示,因為孩子喜歡,他們都曾帶孩子坐過搖搖車,但是也擔心「三無」搖搖車,會不會有搖擺幅度過大、漏電等安全隱患。「我感覺滿大街的搖搖車,音量太大音質不好,畫面鮮豔但很刺眼。」一位石姓媽媽表示,她尤其擔心影響孩子的聽力和視力,但是一歲多的孩子哭鬧著要坐,讓她很頭疼。
在採訪過程中,一位年過五旬的阿姨帶著兩歲的孫子來到搖搖車前,「每次看到搖搖車,娃娃都要挨個坐個遍。」在小朋友乘坐過程中,阿姨時刻緊盯著孩子,「很多搖搖車連安全帶都沒有,晃起來幅度又大,娃娃坐上去我連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出啥子事。」
B
背後的隱患
沒有統一生產標準 廠家各自摸索生產
讓小朋友開心、家長們擔心的搖搖車又是從何而來呢?
一家連鎖超市的店員說,門口的搖搖車是超市公司統一安放的,「搖搖車跟超市公司合作,但不是每個超市門口都有。」另一家零售店老闆告訴記者,自己的搖搖車是在荷花池市場買來的,在網上也能輕易買到。
記者隨後在某購物網站上搜索「搖搖車」,發現售賣搖搖車的商家不在少數,價格從四五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不同商家都在網站上宣稱產品質量過關,有的出示組織機構代碼證,有的聲稱通過「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即3C認證,而有的商家則幾乎沒有出示任何產品合格證。
記者通過網聊平臺聯繫上了一月銷量為354臺的搖搖車直營商家。該商家出示了「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圖片,記者看到認證的產品名稱顯示為「電容起動異步電動機」,並非搖搖車。該商家一再表示,「搖搖車沒有3C認證,3C認證只是其中電機部分的」。
在成都荷花池市場,多位商家也表示,只有搖搖車的電機可以保修一年。一位操外地口音的商家甚至表示,他們可以從浙江的不同工廠訂購塑料外殼和電機,然後自行組裝。
據搖搖車生產商重慶智酷遊樂公司的負責人潘先生介紹,目前只有搖搖車的電機是有國家認證的,而搖搖車本身沒有國家認證標準,也沒有統一生產標準,一般搖搖車的廠家都是自己生產自己的,是否安裝電子顯示屏、安全帶,都由廠家自行把握,只要最後可以運轉就行。同時,潘先生還表示,擺設搖搖車攤點並不需要到工商等部門辦理任何許可證件,「擺在路上,除了城管可能要管以外,其他都沒人管」。
這一說法,也得到了某購物網站多位商家的證實。更有商家明確表示,一旦搖搖車出現任何安全事故,他們概不負責。
C
深層的隱患
監管存空白 搖搖車竟是「三不管」?
沒有統一生產標準,安全無法得到充分保障。滿大街的搖搖車等小型兒童遊樂設施,到底該由誰監管?
記者從工商部門獲悉,如果在超市或者藥店門口擺放兒童搖搖車,嚴格意義上屬於超範圍經營。但一般情況下,對社會危害性不大,輕微違法行為,都是以行政指導、教育整改為主。如果將兒童搖搖車歸類為遊樂設施的話,根據《企業登記前置許可目錄》則由質監部門監管。
然而,省質監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搖搖車高度不到2米,運行速度不超過每秒2米,不是大型遊樂設施,不屬於質監部門監管。那麼,不是特種設備的搖搖車究竟屬於電子玩具,還是兒童遊樂設施?目前尚無定論,所以對其監管也存在著界限模糊的問題。
實際上,搖搖車傷人的案例並非沒有。記者查詢媒體報導發現,近年來,國內發生過多起搖搖車事故。
那麼兒童乘坐搖搖車受傷後又該如何維權呢?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陳龍吟律師認為,一旦因搖搖車出現問題而導致意外事故,受害人可以通過法律程序向經營單位或個人追究責任。對商家來講,只要從搖搖車的經營中獲利,就應承擔相應法律賠償責任。同時,如果證明產品質量本身存在問題,那麼除了經營商家,還可以向生產廠家要求賠償。
針對這一問題,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蔡斐建議,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或地方安全生產部門可制定相關的產品標準。「如果沒有標準,一旦出現安全事故,消費者維權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但蔡斐認為,雖然每個產品都設立行業準入標準,可能會阻礙產品的市場培育,但一些涉及人身安全的產品,建議還是要明確設定產品質量和安全標準,或者設立後置程序,強制規定兒童設施經營者,必須負責檢查和維護設備的安全。
相關連結
近年部分搖搖車事故
◎2013年3月3日,一位年輕婦女帶著7歲的女孩在貴州都勻市西山公園一個遊樂場玩搖搖車,小女孩的頭部不慎被卡在搖搖車輪軸和聯動的吊臂之間,當場身亡。
◎2013年9月15日,福建泉州8歲男童小華,在超市門口玩搖搖車時,被車身和底座夾住胸背部,不幸身亡。
◎2014年9月,長沙一3歲男孩獨自乘坐搖搖車時,將手指伸到了輪子和葉子板之間,導致右手3根手指被夾,其中一根手指粉碎性骨折。
◎2015年7月31日,貴州安順天瑞國際小區一男孩手指被卡在搖搖車內,消防官兵立即趕往現場救援,小男孩最終被成功救出。
編後
願笑聲背後不再有隱憂
□仁予
在給孩子們帶來歡笑聲的搖搖車背後,無疑存在著諸多質量和安全隱患:「三無」產品多、質量參差不齊、超範圍經營等,而其中最大的隱憂,莫過於相關產品標準和法規的缺失。
根據相關規定,搖搖車並不符合特種設備的相關標準要求,同時是否屬於電子玩具也無定論,尚無法在監管產品目錄中為其「對號入座」。產品標準的缺失,致使相關監管部門無法對其採取有效的監管措施和進行質量檢驗。
雖然標準制定確實存在一個時機問題,如果在產業尚處於起步階段就進行標準規範的話,將限制產品的整體發展和創新,但產品標準也應儘快跟上產業發展步伐,擔當起產品裁判的角色。就當前搖搖車行業來說,解決產品標準缺失已經成為一個迫在眉睫的現實問題,如果任由產品標準缺失,不僅影響行業形象,阻礙行業長遠健康發展,對消費者權益也是一種傷害。
因此,建議國家相關部門儘快制定和出臺專門針對搖搖車等小型娛樂設施的相關標準,進一步明確各監管部門的職能職責,使有關職能部門在執法過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