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減肥需要調控飲食,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方法,這樣就有了很多的的減肥食品。
有的能夠輔助我們減肥,而有的卻沒有什麼效果,反倒會損傷身體健康,這裡就給大家分享分享如何科學認識減肥食品。
中國超重/肥胖醫學營養治療專家共識(2016年版)裡面記錄有採用營養代餐模式的限制能量平衡膳食更有助於減輕體重。
這說明使用代餐食品是有科學依據的,可以用正確的方式來達到減肥的效果。
同時針對肥胖的循證的生活方式治療包括了3個組成部分:
中國肥胖預防和控制藍皮書裡面也指出了9種常見的體重控制膳食方法,包括了:
限能量平衡膳食、 低能量平衡膳食、 極低能量膳食、輕斷食 高蛋白膳食、 代餐、極低碳水化合物飲食、 限能量地中海飲食、 DASH飲食。
代餐也是現在比較常見的一種用作減肥的一種食物。
是採用現成的加工食品完全替代某一餐或數餐的進餐方法,目前較多採用部分代餐。常見的代餐品有代餐粉、代餐棒、代餐餅乾、代餐奶昔以及代餐粥等。
目的就是在保證充足營養供給的情況下,用其它低脂低熱食物代替高脂高熱食物,從而達到調整體重的目的。
還有一些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FSMP,Food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s)是指為滿足進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礙、代謝紊亂或者特定疾病狀態人群對營養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專門加工配製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適用於0月齡至12月齡的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和適用於1歲以上人群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GB299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裡面明確1 3 種 常 見 特 定 全 營 養 配 方 食 品:
1 糖尿病全營養配方食品。
2 呼吸系統疾病全營養配方食品。
3 腎病全營養配方食品。
4 腫瘤全營養配方食品。
5 肝病全營養配方食品。
6 肌肉衰減綜合症全營養配方食品。
7 創傷、感染、手術及其他應激狀態全營養配方食 品。
8 炎性腸病全營養配方食品。
9 食物蛋白過敏全營養配方食品。
10 難治性癲癇全營養配方食品。
11 胃腸道吸收障礙、胰腺炎全營養配方食品。
12 脂肪酸代謝異常全營養配方食品。
13 肥胖、減脂手術全營養配方食品。
定義: 控制體重用配方食品是指作為「即食」食品或按照用途製備的食品,替代日常飲食的全部或部分。
1.1 能量
1.1.1 作為完全替代每日各餐的配方食品應提供不低於 800 kcal(3350kJ)和不超過1200kcal(5020kJ) 的能量。如每日產品的推薦包裝數或份數分別為 3 或 4,這些產品的單 個包裝或每份產品應提供產品總能 量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
1.1.2 作為替代每日飲食的一次或多餐次的配方食品,每餐所提供的能量應不低於 200kcal (835kJ)和 不高於 400kcal(1670kJ)。當產品作為替代飲食的主要部分時,總能量攝入 水平應不超過 1200kcal(5020 kJ)。
1.2 營養素含量
1.2.1 蛋白質
1.2.1.1 從即食食品中獲得的能量,應有 25%~50%來源於蛋白質。蛋白質的總量不應超過每日125g。
1.2.1.2 蛋白質應符合:
(1) 營養質量應相當於卵蛋白或乳蛋白(參考蛋白質); (2) 蛋白質質量低於參考蛋白質時,應升高其低含量 以補償較低的蛋白質質量。蛋白質質量低於參考蛋白質的80%時,不能用於控制體重用配方食品。
1.2.1.3 只有需要提高蛋白質質量時,方可添加必需胺基酸。僅可使用 L 型胺基酸,也可使用 DL-蛋氨酸。
1.2.2 脂肪和亞油酸酯
食品中來源於脂肪的能量不應超過總能量的 30%,包括來源於亞油酸的能量不應低於 3%(以甘油酯的形式)。
1.2.3維生素和礦物質
1.2.3.1 配方食品用作替代每日膳食時,至少符合以下100%列出的維生素和礦物質每日攝入量,也可包括 其他未列出的必需營養素。
2.1 食品的名稱
食品的名稱應為「控制體重用的替代餐」,
2.2營養值的聲稱
2.2.1標籤上營養值應以100g或100ml銷售食品,適當時每特定建議食用量的食品進行聲稱:
(a)能量以千卡(kcal)和千焦(kKJ)表示;
(b)蛋白質、可利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以克表示;
(c)維生素和碳水化合物的量按照第3.2.3節以公制單位表示;
(d)其他營養素的量也需聲稱。
2.2.2 如標籤上聲稱了脂肪酸的含量,應遵循營養素標籤法典準則(CAC/GL 1-1979)。
2.2.3 此外,維生素和礦物質的量應根據營養標籤法典準則,以參考RDA的百分比表示。
3.1其他規定
3.1.1 標籤上不得提及食用該食品後減肥的比率或重量,或者降低飢餓感或提高飽腹感的內容。
3.1.2 標籤上應標註食用控制體重用配方食品時,維持足夠的每日液體攝入量的重要性。
3.1.3 如食品提供的糖醇的每日攝入量超過20g,標籤上應註明該食品可能有致瀉作用。
3.1.4 標籤上應註明食品作為控制能量飲食的一部分對控制體重可能是有效的。
3.1.5 對於完全替代每日各餐的產品,標籤上應標註顯著的建議,即如連續食用該食品六周,應遵醫囑,
定義:減輕體重用低能量配方食品(Formula foods for use in very low energy diets for weight):是指一種含有最 少量的碳水化合物和每日必 需營養素,作為唯一能量來源提供 450〜800 kcal 能量的特製食品。 產品作為特殊醫用食品,中度或嚴重肥胖者必須遵醫囑使用。
1營養素含量
1.1蛋白質:
在推薦每日攝入能量時,營養中不少於 50g 的蛋白相當於校正蛋白消化率的胺基酸評分值為 1。
必需胺基酸的添加量,僅為能夠改善蛋白質品質目的的最少量。除蛋氨酸外,只能使用 L-型胺基酸。
1.1.2 脂肪:
減輕體重用低能量配方食品含有 3g 以上的亞油酸和 0.5g 以下的α-亞麻酸,且亞油酸與α-亞麻酸含量 比值推薦為 5〜15。
1.1.3 碳水化合物
按推薦的每日能量攝入量,可利用碳水化合物不少於 50g。
1.1.4維生素和礦物質
產品應含有100%推薦的每日維生素和礦物質攝入量,也包括下表未列出的其他必需營養素。
2.營養值說明
2.1在標識上的營養值按每100g或每100mL 食品說明,或者按具體的消費建議量:
(1)能量以千卡(keal)和千焦耳(kJ)表示。
(2)蛋白質、可利用的碳水化合物和脂肪量以克(g)表示。
(3)維生素和礦物質含量按的第3.2.3條款以國際單位表示。
(4)也要說明其他營養素的含量。
2.2如果在標識上要說明脂肪酸的含量,應符合《營養標識導則》(CAC/GL2-1985,2006修訂版)相關條款。
2.3此外,營養素的量可用國際上接受的 RDA的百分比表示。
2.4使用信息
除了關於特殊醫療食品的標識和產品聲稱標準的相關規定外,還應提供下列指導:
(1)標識上靠近食品名稱處應標註「肥胖者用膳食」。
(2)提出維持每天適當攝入液體的重要性。
(3)指明孕婦、哺乳期婦女、嬰兒、兒童、青少年和老年人不直食用該產品,除非有醫療建議。
2.5其他說明
說明該產品只用於作為肥胖者治療的膳食,不推薦其他用途。
左旋肉鹼 (L-carnitine),又稱L-肉鹼或音譯卡尼丁,是一種促使脂肪轉 化為能量的類胺基酸,紅色肉類是 左旋肉鹼的主要來源,對人體無毒 副作用。不同類型的日常飲食已經含有5-100毫克的左旋肉鹼,但一般 人每天只能從膳食中攝入50毫克,素食者攝入更少。左旋肉鹼的主要生 理功能是促進 脂肪轉化成能量,服用左旋肉鹼能夠在減少身體脂肪、 降低體重的同時,不減少水分和肌肉。
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即適宜 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 療疾病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 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功能)食 品在歐美各國被稱為「健康食品」,在日本被 稱為「功能食品」。
所以,選擇一款健康方便的產品很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