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是大腦的太空衣,這句話如果不是我所仰慕的某位科學家說的,那就是我說的。
和古人認為的新本體不同,腦本體才是現代科學界的共識,心臟只是個血液泵而已,雖然重要,但與思想活動無關,進一步描述的話,大腦以外所有身體器官存在的價值以及他們所做的一切,歸根結底都是為了讓大腦感到愉悅並確保大腦的存活。
擁有地球上唯一超級大腦的人類,第1次以非肉體力量替代了恐龍,成為了他們之後新一輪遍布全球的地球大佬,在很多人的認知中,如果單純對比身體力量,人類肯定上不了自然界各項排行榜。
博爾特9.58秒的百米成績,大概只相當於獵豹的一半,最頂級的拳擊手碰到黑猩猩也得歇菜,對老虎實施[滑鏟]更是送菜行為,可以看出在大部分領域,人類美都完敗於其他動物。
但長跑是個例外,包括獵豹在內的頂級掠食者們不約而同都是短跑冠軍,擅長在短時間內爆發捕食,但一擊不中後速度就開始大幅下降,直到再積蓄到足夠的體力進行下一次捕食。
而以羚羊為代表的被掠食者們早已在生存競爭中摸透了獵豹的習性,因此他們也是短跑健將,其善於在生死一瞬靈活走位,而後逃之夭夭,到達安全距離後,羚羊們的速度也會慢下來,以恢復逃跑時消耗的體力。
千百萬年來獵豹與羚羊都靠著短跑的優勢存活了下來,但人類作為一名弱小的捕食者,出現後一切都不同了。500萬到800萬年前,人類祖先和黑猩猩祖先分家開始直立行走,而考古證據顯示直立行走後,不久祖先們就過上了大口吃肉的日子,這實在令人奇怪,因為早期人類都是小族群,也沒有長矛弓箭一類的遠程武器,僅靠石頭和木棒是無法獲得這麼多新鮮肉類的。
那麼人類祖先又是以何種方式獲得這麼多新鮮肉類的呢?
在科學界有個叫E2的假說全稱是耐久奔跑說,該假說認為早期人類捕食獵物靠的是耐力狩獵通俗來講就是把獵物累死,將獵物在一次次驚嚇中始終保持高頻次高強度奔跑,最終筋疲力盡被後面的人類祖先得逞。
生活在非洲大陸的商人至今仍然保持著耐力狩獵這一方法,他們可以頂著40℃的高溫長時間挑撥羚羊以走跑集合帶驚嚇的方式,始終跟隨他們,直到羚羊疲於奔命耗盡體力,就是這個現在看起來很傻的方法。
早期人類小團體一步步發展壯大,最終遍布整個地球,而且大腦為了讓身體適應長時間奔跑,進而捕獲獵物養活自己,還進化出了在跑步時釋放內源性大麻素的神奇能力,內源性大麻素系統是一個1992年才被發現的人體系統,它可以通過分泌內源性大麻素讓人類對一些行為上癮。
科學界認為垃圾食品之所以讓人類欲罷不能,就是內源性大麻素在作祟,除了食物之外,跑步也會引發內源性大麻素機制,進而引起傳說中的跑步高潮,及一種給跑步者帶來愉悅感的神奇體驗。
從進化角度來說,跑步高潮就是大腦用來說服身體,讓其保持長時間奔跑的禮物,在人類早已不需要耐力狩獵的今天,這份禮物仍然保留。留了下來獎勵那些愛跑步的人,所以說運動愛好者們的一天不跑渾身難受,並不是什麼誇大其詞,而是跑步分泌的內源性大麻素,讓他們對跑步上癮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