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中國歷史上最殘忍的刑罰,估計大家都會想到五馬分屍(車裂)、凌遲處死等酷刑。其實在筆者看來,不管是車裂還是凌遲,給人的痛苦都是短暫的。歷史上還有一種刑罰估計大家光是聽聽就會起雞皮疙瘩,它的學名叫「剝皮揎草」。
在這裡先給大家掉個書袋,我們來講講何為「剝皮揎草」。傳說此刑是明朝律法《大誥》中的一種酷刑,其行刑過程是劊子手把犯人的皮膚完整地剝下來,然後做成袋狀,最後再在裡面填充稻草後懸掛示眾。
怎麼樣?是不是光這麼聽著就感覺很瘮人啊?聰明的朋友應該想到了,能開創出如此殘酷的刑罰的人必定是一個殺人如麻的傢伙,而這個人就是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
但值得一說的是,朱元璋開創的這種殘酷刑罰並非是針對功臣集團的,而是明朝的腐敗官吏。當朱元璋還是朱重八的時候,因為元朝貪官汙吏的迫害,他打小就受盡了磨難。所以當乞丐朱重八搖身一變為皇帝朱元璋後,他就將極刑用於貪官汙吏上,於是才發明了「剝皮揎草」這種駭人的刑罰,並以法律《大誥》的形式加以推廣。
對於大明朝發明的這一刑罰,近代著名文人魯迅先生曾這麼評說過:「大明一朝,以剝皮始,以剝皮終,可謂始終不變;至今在紹興戲文裡和鄉下人的嘴上,還偶爾可以聽到『剝皮揎草』的話,那皇擇之長也就可想而知了。」
魯迅先生口中說的大明朝「以剝皮始」剛才已經給大家介紹過了,那大明朝又是怎麼「以剝皮終」的呢?這裡面也有一個值得深思的典故。故事的主角叫李如月,他是南明御史。
南明永曆六年,曾經是張獻忠部下後率眾投降南明的孫可望將陳邦傅父子(明末漢奸)剝皮揎草,後將屍體示眾。南明御史李如月見狀不滿,上疏劾奏。孫可望知道後大怒,立即逮捕李如月,綁在朝門外,又準備了一筐石灰,一捆稻草,放在他面前。李如月問這是幹什麼用的,行刑的衙役告訴他:「這是揎你的草。」李月如叱罵道:「瞎眼的奴才!這草顆顆都是文章,節節都裡忠腸!」。此後不久,南明滅亡。
這就是魯迅所說的「以剝皮終」。其實關於「剝皮揎草」的來歷還有一種說法,說這是佛教裡的一種傳說,意思是在地獄當中對罪大惡極的靈魂施行的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