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 賈天榮 卞英豪
針對日前有媒體報導其直播間售出潮鞋為"山寨鞋"的傳聞,12月25日晚間,羅永浩直播間回應,稱經核實與合作方的授權鏈路完整,且該品牌的線下專賣店所售商品與直播間商品一致。
12月16日晚,羅永浩直播間"交個朋友"上架了日本 RVG X STM 品牌的兩款低幫硫化鞋。有媒體質疑該商品授權鏈路不完整,在中國國內銷售不具備法律效應,並提出所賣商品是所謂的"山寨品"、所謂"假洋鬼子"。
對此,"交個朋友"曬出了品牌授權鏈路授權書,表示手續完備合規,但同時強調"因為合作鏈路較長,我們不能百分之百確定這中間的某個合作商是否對我們存在違法欺騙或惡意隱瞞事實的行為。"
另外,交個朋友方面稱,RVG X STM 品牌商品之前也開有天貓旗艦店和京東旗艦店,"銷售過我們直播間所售的完全一樣的產品",天貓、京東顯示該品牌旗艦店經營方為杭州閃電實業有限公司,媒體報導後觸發了京東的輿情下架機制,天貓旗艦店目前也已下架該產品,但具體情況不詳。
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注意到,就在這份聲明發出的幾天前,羅永浩直播間剛剛經歷了"假羊毛衫"事件,並於21日稱將進行全方位整改升級。
帶貨8個月成績超19億,爭議越大,生意越火?
雖然爭議愈演愈烈,但羅永浩的帶貨似乎日漸紅火。此前,黃賀曾在某論壇透露,今年4月到11月,羅永浩直播帶貨成績超過19.16億,其中11月的支付金額達到5.2億,為四月份開播首月的2.8倍。
曾號稱一年還完6億欠款,要上演"真還傳"的羅永浩,自4月首次直播帶貨以來風波不斷。
4月期間,老羅直播多次翻車,幾乎天天道歉,並列出多個事後補救的措施。有人戲稱,羅永浩欠錢都沒道過這麼多歉。
6月29日,中消協發布的 《"618"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點名羅永浩直播間。報告提到,老羅帶貨的鮮花不新鮮,出現了花瓣枯萎,產品質量"貨不對板",平臺主播向網民兜售"三無"產品、假冒偽劣商品等。但報告同時也指出,老羅的補償措施到位:所有單子統統免單,並且還雙倍賠償。
還有多位網友稱,羅永浩直播間相同產品價格比天貓、京東等電商平臺貴出不少,不符合直播間宣傳的"全網最低價"。在直播中,老羅剛喊完"上連結",多個平臺立刻給出了"低過老羅"的價格。"低過老羅"一時成為網絡熱詞。
12月13日,職業"打假人"王海將矛頭指向羅永浩,稱羅永浩直播售賣的某品牌漱口水用洗牙視頻來表現漱口水的效果,涉嫌虛假宣傳並索賠2.5億。羅永浩進行了回應及否認。
12月18日,羅永浩方證實此前所售羊毛衫為假貨,並給出的解決方案是"立即報警"並"給消費者三倍賠償",有人計算,如果按照售價79.9元,銷售2萬多件計算,羅永浩這次共賠付了500萬元。
對此也有網友戲稱,羅永浩在賠錢的道路上漸行漸遠,"真還傳"可能要演成"如億傳"。
近日,又有媒體曝出天眼查APP顯示,北京交個朋友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於11月27日被列入經營異常,作出決定機關為北京市門頭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原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
該公司成立於2019年6月,法定代表人為黃賀,註冊資本100萬人民幣,經營範圍包括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軟體開發;基礎軟體服務;應用軟體服務等,由黃賀全資控股。據了解,該公司為羅永浩直播公司。
對此,25日,該公司法人、羅永浩直播搭檔黃賀在微博回應稱:公司已變更地址,目前運營一切正常。
質疑新浪,"手撕"供貨方
面對各種應接不暇假貨質疑,強硬回應、賠償過後,老羅也並不"手軟"。
在"假羊毛衫"一事的聲明中,羅永浩直播間指出羊毛衫紅火放上海囿巡科技有限公司和桐鄉市騰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涉嫌偽造文書、偽造假冒偽劣商品和蓄意欺詐,將和渠道貿易商一起向公安機關報案。
12月25日晚間,羅永浩在其個人微博針對新浪科技關於質疑其帶貨潮鞋的稿件發文稱:"50分鐘前剛轉發闢謠,25分後又加以話題形式再傳一次謠?所以@新浪科技是跟我們有仇嗎?還是收錢辦黑事?"羅永浩還號召粉絲轉發,以抽獎送蘋果手機做回報,更是放出狠話,"如果(該條微博)發生限流,我就全面開打官司了。"
當天,羅永浩還發微博表示,很多媒體和網民的最大魅力在於,自己天天在100%有假貨的電商大平臺買東西,但直播行業出了些類似問題,他們就"驚詫莫名",即使某些直播從業者在出問題時,比任何電商大平臺出現同樣問題時解決得都更快更好更有誠意,他們也繼續驚詫莫名。
縱相短評
有人認為,與此前帶貨圈辛巴假燕窩事件相比,羅永浩積極誠懇的回應與賠償值得點讚。但應該明確的是,直播"翻車"後的積極道歉、追責、賠償是其作為帶貨主播理應承擔的義務責任。
"用信任換利潤,因利潤生責任,以責任贏信任"。這是電商主播商業邏輯的閉環。不難看出,信任之於電商主播的作用和價值是至關重要的。想要讓帶貨直播市場健康成長,需要的似乎遠不止是"信任"。
羅永浩以其長久以來"理想主義"言行坐擁著一批"追隨者"與"鐵粉",但用戶的信任必須要建立在透明且有效的監管體系之上,而絕非對個人的崇拜或否認之中。個人的私德可以作為粉絲群體追逐的的緣由,但不應該成為市場的標準。維護市場的穩定,顯然不能僅靠羅永浩們"自查自罰",更需要制度對市場進行有效的規範和常態化的管理。
今年7月6日,人社部聯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發布的9個新職業,就給人們常說的"帶貨主播"正式冠以"網際網路營銷師"的名稱,還包括了"直播銷售員"這一工種。此番轉正,是對行業的規範,也是為與"流量""網紅"高度相關的行業明確一個發展方向。
11月6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了網絡平臺、帶貨主播、商品經營者等主體的法律責任,並列舉8大重點違法行為,其中"質量違法"、"廣告違法"均位列其中。
當全民帶貨成為趨勢,直播讓新經濟和新業態駛入快車道的同時,電商從業者應該意識到,耀眼的數據是表象,信任也終究只是消耗品,在數億屏幕背後的消費者本身,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