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一下《象傳》的分類,滿屏都是《大象傳》和《小象傳》的說詞,素不知這竟是訛傳,而且以訛傳訛久矣。
《周易》的文字部分包括經文和傳文兩部分。經文是《周易》的本文,稱之為「辭」,經文包括象辭、卦辭和爻辭。傳文也叫經傳,是孔子用來解釋《周易》經文所形成的文字,簡稱「傳」。《周易》經傳就是孔子所作的所謂《十翼》。包括《繫辭傳上傳》、《繫辭傳下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彖傳上傳》、《彖傳下傳》、《象傳上傳》、《象傳下傳》以及《文言》等十部著作。《史記注》「《正義》曰:夫子作十翼,謂上象、下象、上彖、下彖、上系、下系、文言、序卦、說卦、雜卦也。」歸納一下,經傳實際上就是《繫辭傳》、《象傳》、《彖傳》、《序卦傳》、《說卦傳》、《雜卦傳》和《文言傳》。《繫辭傳》是對《周易》的總論。《象傳》是專門解釋爻辭的。《彖傳》是專門解釋卦辭的。《序卦傳》是專門解釋卦序的。《說卦傳》專門規定八單卦所代表的形象,既有概括性規定,又有列舉性規定。《雜卦傳》專門針對每個卦的意義,指出其區別於其它卦的關鍵詞。是對每個卦的「畫龍點睛」之作。
《象傳》分為《象傳上》和《象傳下》。《象傳上》解釋《周易·上經》30卦的爻辭,《象傳·下》解釋《周易·下經》34卦的爻辭。而易學家們則把《象傳》分為《大象傳》和《小象傳》,認為《小象傳》是解釋爻辭的,而《大象傳》是解釋象辭的,把象辭的後半部分劃為所謂《大象傳》,用來解釋前半部分。這實在不知道是什麼時候犯下的錯誤。事實是,象辭有兩部分,前後兩部分並不存在解釋與被解釋的關係,而是並列關係。前半部分言乎天文,後半部分言乎人文。之所以天文在前,人文在後,乃是因為「易與天地準」,人文效法乎天文。但無論是天文還是人文,都取象於卦圖。天文、人文融於一卦,充分顯示了「易與天地準」的《易》道。也就是古人「天人合一」的思想。如果象辭後半部分劃為《易傳》,即所謂《大象傳》,那麼就勢必形成了以人文解釋天文的悖論,不僅本末顛倒,而且荒誕可笑,天文怎麼會隨從於人文。由此完全可以斷定,象辭的後半部分屬於經文,而非經傳,更不能歸入《十翼》,所謂《大象傳》完全是後人的杜撰,結果是把一代又一代的易學家引入了歧途。使他們窮經皓首而不得其要。
《象傳》從來就沒有大小之分,只有上下之分。之所以一再訛傳,一是某些膚淺專家的自以為是,一是廣大好易者對所謂專家的迷信。研究《易經》的大忌就是想當然,沒有充足的依據,千萬不能自以為是,輕易下結論,要多存疑,多考證。(本文為百家號作者子夏故壇原創,圖片來自百度,如有圖片侵權,請聯繫本文作者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