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顧
「如果可以,我想重新上大學。」今年5月,山東冠縣幼兒園老師陳某在學信網上查詢學籍信息時,意外發現自己16年前已經上過一次大學。學信網信息顯示:陳某曾於2004年9月1日,在山東理工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專科)入學就讀,離校日期為2007年7月1日。陳某16年前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一事經媒體報導,立即引發軒然大波。目前,冒名頂替者陳某某的學歷已被註銷,並且已被其所在的街道辦解聘。
農家女原本有機會用高考的機會改變命運,如今卻因為被人頂替只能早早出身社會,她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
左照律師解答:
冒名頂替上學事件在我國時常發生,被冒名頂替者多年以後才發現被頂替上學,此時被冒名頂替的受教育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六條)、姓名權、名譽權、人格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及其他相關權益可能已被侵害。
本案中,農家女顯然也遭遇了相似境況,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尋求法律救濟,要求對方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包括精神損害賠償。
高考舞弊,可能會牽涉到哪些部門,哪些原因?
左照律師:
在我國,高考是十分重要的人才晉升、社會選拔的公平、透明、機會平等直達通道,但在多部門、多方面嚴格保障的情況下,仍出現舞弊情況,除了當事人的膽大妄為外,相關部門或單位是否存在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或徇私枉法行為。
就像本案中,對方當事人如何獲得兩個身份證?招生、入學為何未充分審核相關學籍檔案信息?通過進一步深入調查,無疑可確認具體誰實施了違法行為,依法嚴厲追究其法律責任。
高考舞弊,教育公平與人的階層
知名法律博主郭小明解答:
今天,仝某「往屆生改應屆生」一事的處理結果塵埃落定,仝某高考各科成績無效並被撤銷畢業證書,其繼父和一干人等受到不同程度的處分和處罰;與此同時,山東「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一案也正在調查處理中,冒名者學歷目前已被註銷。
這兩件事雖然沒有關係,但是都反映了高考舞弊的問題,並且,這還不是個案。
不管是個人信息造假還是冒名頂替他人,無疑都是對教育公平的最大傷害,影響的是當事人一生的命運。高考作為「知識改變命運」過程中至關重要的一環,一直以來都被重點關注,而高考舞弊背後的根本問題,除了權力的濫用,還有制度的漏洞。
相較於有錢有勢人家的孩子,窮人家庭的孩子成為信息造假或者冒名頂替受害者的機率更大。學習條件、生活質量的差距不說,偽造個信息、冒名頂替其實都還是低級的操作,更高端的玩法或許我們不敢想,也想不到,這其實就是階層的差異,大到我們無可想像。
「知識改變命運」仍然是目前看來實現跨越階層的最公平的路。隨著法治不斷健全,社會發展、管理理念和制度愈發文明、完善,普通人通過讀書改變命運、跨越階層的越來越多。農村的孩子到大城市上大學,畢業後留在大城市並逐漸擁有立足之地,階層就已經開始發生轉變了,他們的後半生、後代再也不會像父輩那樣生活了。這是社會的進步,這是時代的進步。
我們每個人都渴望擁有更美好的生活,希望跨越階層。奮鬥,拼搏,是每個人的權利,也是大家公平競爭實現夢想的必由之路。然而,有人的地方就有不公平,我們雖然能夠忍受天生的階層差異,但卻無法接受不公平的待遇,甚至人生被「錯換」。
「不患寡而患不均」。公平,是文明時代的底線。很多時候,我們要的或許不是同樣的條件,而是同等的待遇,以及用實力說話的機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