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強姦案,犯罪嫌疑人薛登被判處死刑。正是這樣一份判決,結束了人們的恐慌。
看起來瘦小的薛登是貴州省鎮寧縣人。他並非無職無業流落街頭的流浪漢,而且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在貴陽市小河區黃河大酒店富士泉桑拿部上班。工作之餘,酒足飯飽後,他喜歡去網吧上網。
強姦案頻發
2006年1月的一個清晨,當人們還在睡夢中時,高中女生程月像往常一樣,背著書包走出家門,走在行人稀少的街道上。當她走到每日途經的花園路時,對面走來一名男子。他問程月:「現在幾點了?」程月從書包中掏出手機看後回答:「7點20分。」男子並未就此走開,而是惡狠狠地說:「跟我走!」程月一聽,下意識地尖叫了一聲。
此景正巧被不遠處的一位老太太看見了,便問:「幹什麼呢?」那名男子對老太太吼道:「我們在談戀愛,少管閒事!」老太太一聽這話,也沒再說什麼,程月也沒再叫喊,她選擇了隱忍。
那名男子連哄帶逼把程月逼到了公園南路的恆力大廈處,強行將她推進了大廈的電梯內,男子掏出一把尖刀,一隻手卡住程月的脖子,一隻手把刀刃壓在程月的左臉上,說:「你這會兒叫也沒人聽見,如果不聽話,以後也就不用上學了。」
男子先從程月身上搜出10元錢,然後讓程月交出手機,又叫程月轉過身去。程月不願意,男子就拿刀抵住她的腰說:「如果你不願意,我就把你殺了,再把你媽殺了。」
接著,程月被男子捆住手,並用膠布貼上了嘴巴和眼睛,按倒在地上,施以強姦。其間,程月反抗,那名男子就用刀抵住程月的肚子說:「你再動,我就捅下去!」
17歲的高中生程月,就這樣慘遭蹂躪。
程月並非唯一的受害者。犯罪嫌疑人以同樣的手段,在都市最繁華的地帶搶劫、強姦多名花季女孩。案發地點多集中在網吧周圍,歹徒膽大無比,猶如橫行於無人之境。不管是白天還是晚上,也不管是鬧市區還是小街小巷,只要見了漂亮女孩,只要他動了邪念,他就會掏出尖刀……
時間:2006年4月26日中午。
地點:貴陽市繁華地帶噴水池附近的「凱盟網吧」。
受害人:黃金枝,女,剛滿20歲。廣西某地人,父母都是農民。
在深圳打工的黃金枝於2006年4月11日隨同男友一道來到了貴陽。很快,男友在一家酒店找了份做電工的工作,可黃金枝一直沒找到工作。
4月26日,上午應聘兩家未成的黃金枝,下午準備去貴陽合群路某「兒童城」面試。中午時分,她走進了「凱盟網吧」,想上網查些招聘信息。
1點剛過,黃金枝結完帳從網吧走出來,剛走到門口,一隻手從她背後突然伸過來,一下子勒住她的脖子,只聽由身後傳來一句惡狠狠的話:「不許亂動,把錢交出來!」
恰巧此時,從網吧裡走出來兩名十五六歲的男孩,可犯罪嫌疑人並未鬆手,而是對那兩名男孩吼道:「不關你們的事,快走。」
兩名本應一轉身就喊人解救或直接報警的男孩,卻真的認為不關他們的事,果真悄無聲息地跑了。一場悲劇就此發生。
黃金枝被犯罪嫌疑人用尖刀押著拖到過道盡頭一間小房子內,被捆住手腳,搜走了手機和僅有的30多元錢。黃金枝拼命反抗,犯罪嫌疑人解下她的皮帶在其脖子上緊緊繞了兩圈。在黃金枝劇烈反抗的過程中,他用雙手卡住黃金枝的脖子,對其實施了強姦。事後,他發現被他強姦的女子已經不省人事了。
據事後犯罪嫌疑人的交代:「我那時趕忙打了96999的急救電話,謊稱『有人昏倒在凱盟網吧的地下室』。」
當急救中心的醫護人員幾經周折找到黃金枝遇害的那間地下室時,只見地下室屋門半開,一女子臉對門坐在地上,被靠於桌,脖子還被捆著,頭髮低垂於胸……經診斷,該女孩雙眼充血,人已死亡。醫生推斷為機械性窒息死亡。據推斷是在其被人強姦時,因劇烈反抗,被脖子上的繩子勒緊緻死。
黃金枝就這樣死在了打工求職的千裡他鄉。
偵破案件
發生在凱盟網吧內的「4·26」強姦案再次震驚了當地警方。雲巖公安分局的民警翻開最近的幾起案件,發現案情竟驚人地相似,經過綜合分析認定,案件為同一人所為。於是,警方把這幾起案件實行併案偵查。
1月,公園路一女高中生清晨上學途中,被一瘦男子搶劫並強姦。
1月21日晚12點,在跨克網吧內,18歲的金婷娜被一瘦男子搶劫並強姦。
2月,在公園路,20歲的陸虹雨上班途中,被一瘦男子搶劫並強姦。
3月,在跨克網吧內,17歲的中學生胡明豔被一瘦男子搶劫230元錢和價值1000餘元的金項鍊一條。
4月26日,在凱盟網吧附近,20歲的黃金枝被搶劫、強姦致死。
4月29日凌晨3點,距「4·26」案案發僅過了3天,在陝西路的真友誼酒吧門前,19歲的陳某被人以同樣的手段搶劫、強姦。
5月,在e舞九天網吧內,19歲的女服務員代某在凌晨3點上班時,被人捆住雙手,並搶走80元錢。
兩天後,在另一家網吧裡,一名女子遭到同樣的搶劫、強姦。
犯罪嫌疑人有時白天作案,有時深夜出動;這次身著白色夾克衫,戴一頂黑色旅行帽,下一次又換了身打扮,但作案的手法完全一樣。
就在警方全力找尋犯罪嫌疑人時,類似的案件還在不斷地發生。屢屢得手,又一次次地逍遙法外,使得犯罪嫌疑人更加肆無忌憚。
在e舞九天網吧內,接連發生多起強姦案。7月的一天晚上10點,犯罪嫌疑人再次襲擊這裡,19歲的陳某在被搶了170元後,也被強姦。
9月9日凌晨4點,在e舞九天網吧附近,犯罪嫌疑人再次出動了。
據事後犯罪嫌疑人供述:
我下班後乘車到陝西路的e舞九天網吧上網。天剛亮時,我走出網吧,來到街上,當時人很少,我看見一個20歲左右的女孩站在路邊等車,我看那女孩長得特好,於是走上去和她搭話。
我說:「小妹,幾點鐘了?」
她回答:「不知道。」
我見她竟然不理我,於是我就摸出尖刀,一下子從後面勒住了她的脖子,用刀抵住腰部,惡狠狠地說:「走,到e舞網吧去幫我找個人。不要吵,否則殺死你。」
當時女孩掙扎了一下,我就往她大腿上刺了一刀。她被我挾持到e舞九天的三樓轉角處後,我就用事先準備好的帶子捆住她的雙手,膠布貼住她的嘴,然後將女孩強姦。我將女孩身上的手機和255元錢全部拿走了。
正是這名受害者的及時報案以及提供的重要線索,9月15日,警方終於在貴陽市小河區一居民小區內將犯罪嫌疑人薛登抓獲歸案。
薛登其人
薛登為何會走上犯罪之路?從薛登母親的嘴中,得到了答案。
當薛登的案子移送到檢察院後,薛登的母親多次來檢察院找過辦案的公訴人,要求檢察機關看在他兒子可憐的份上,減輕對他兒子的處罰。
原來,薛登在很小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妹妹跟著母親,薛登則跟著他父親生活。
薛登的父親性格粗暴,稍不順心就對薛登拳腳相向,薛登的童年在父親的暴力下度過。薛登的額頭上至今還留著父親當年武力「鎮壓」的疤痕。在暴力徵服下的心田,結出的自然是暴力的惡苗。
當檢察官問薛登本人恨不恨他父親那些拳頭時,他居然回答說「不恨」。也許在薛登看來,這世界就是這樣用暴力解決一切,大魚吃小魚,天經地義,有什麼可恨?薛登這輩子沒享受過愛,他不知道什麼叫愛,所以他對這世界,對周圍的人不知道愛,只知道用暴力徵服一切,用暴力去取得自己所要的一切。
據檢察官了解,薛登成年後,處了幾個女朋友,但都因種種原因被對方拒絕,這更增加了他對周圍人的恨。
正是薛登父母的離異,正是薛登父親的暴力薰染,讓他舞起了尖刀,如同惡魔般吞噬著本該健康的心靈。他所經歷的種種造就了他只要自己快樂,不管他人痛苦的扭曲靈魂。他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被他強姦的高中重點班的女孩,不僅舉家搬遷,換房子、換電話,而且連大學都沒有考上。
2007年4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薛登犯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萬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貌不驚人的薛登沒有任何特別之處,既不會武功,也不是牛高馬大的他卻在短短的幾個月內上演了一系列強姦案,且屢屢得逞。
案子塵埃落定,不禁使人反思。
眾多的受害者中,如果她們能勇敢而機智地與之周旋,那麼薛登早就可以被繩之以法了。
讓人不可思議的是,有一名受害女孩,案發時,她向警方報了案,同時提交了被強姦的證據。可是,當犯罪嫌疑人薛登被抓獲,警方向她取證時,僅僅幾個月的時間,她就改口了,說「只被搶了,沒被強姦」。
另據犯罪嫌疑人薛登交代,2006年5月,他從夢想時代網吧出來,下樓梯時遇見一位20歲左右的女子,穿一件藍色的運動服,長發馬尾,在樓梯口,他用刀挾持她到網吧下面的一個無人的過道上,對那女孩實施了搶劫和強姦。但該案至今都沒有受害人向警方報案。
如果受害者能多一些自我防範的能力,如果周遭的人能多一點見義勇為的精神,犯罪嫌疑人薛登也不會逍遙法外長達 9個月。
(本文所有女孩皆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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