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決戰2路並進,天才博士反駁拜登勝選
時間已經進入12月了,對於川普陣營的法律戰來說,壓力可以說是越來越大。因為在12月8日,美國各州就要選出「選舉人團」;到12月14日,各州的選舉人團就要正式投票,選出下一任的總統、副總統人選。明年1月6日,國會兩院就要正式計算選舉人票的投票結果;到1月20日,新任總統將正式上任。
換句話說,距離各州決定選舉人團的時間,已經剩下一個星期。相信大家都很好奇,川普陣營要怎麼打這場硬仗?到底有沒有機會逆轉翻盤?
現在,川普團隊給了初步答案。川普律師埃利斯(Jenna Ellis)在11月30日接受媒體專訪時透露,他們現在採取「雙軌制」行動,主要走「法院」以及「州議會」兩條路線。
路線一:爭取最高法院做出裁決
第一條路線是法院,川普陣營目前已經針對六個爭議州提出訴訟,埃利斯說,他們要在法庭上指控有著大規模的選舉舞弊,最終目的是要爭取最高法院來做出最後裁決。
也因此,雖然目前在各州的地方法院的訴訟雖然屢遭挫折,但都是意料中事,因為他們的目的就是為了上訴到最高法院。
路線二:要求各州議會拒絕批准選舉結果
第二條路線是州議會,川普陣營要對這些州的州議會舉行聽證、進行勸說,讓更多的證人出面指證當地的選舉確實存在舞弊問題,從而要求各州州議會拒絕批准選舉結果,並且改由州議會自己選出選舉人團。
川普律師埃利斯:「根據(憲法)第2條第1款第2節的規定,各州議會是唯一有權力遞呈選舉人名單以及選擇他們的選舉人的實體,而這項規定的原因,是要確保人民的聲音能夠被聽到,以及確保選舉人團最終能夠給出正確的選舉結果」
好,看到這裡,可能有人會有疑惑,美國大選不是根據人民投票的結果,來要求各州的選舉人投票給勝選者嗎?為什麼州議會可以介入當中,選出議會想要的選舉人?
其實,這一點正好反映了美國憲法的彈性與層層的防弊考量。在美國憲法裡,確實規定「每個州依照該州議會所定方式選派選舉人若干人」,也就是說,選舉人團的選擇權,其實是在州議會手裡。
但是,州議會代表的是民意,大選投票的結果也是代表民意,所以在一般正常情況下,一個州如果由A政黨的候選人贏得大選,通常就會由A政黨來推舉選舉人團,州議會就不介入。
但是,如果選舉過程像這次大選一樣,出現了嚴重的舞弊爭議或不公平的情況,那麼州議會就有權收回權利,自己選出選舉人團;或者準確地說,當選舉程序出現爭議或不公平時,州議會就要出面履行憲法規定的職責與義務,避免國家政權被有心人幹預與掠奪。
所以,儘管亞利桑那州當局在30日正式認證當地的選舉結果,但是川普團隊也在當地舉行聽證會,並且呼籲亞利桑那州議會,不要接受這場有舞弊的選舉結果,議會應該介入選出「選舉人團」,目的不是為了讓選舉結果翻盤,而是要讓舞弊失去立足之地。
川普律師埃利斯:「這是(州)議會的責任、本份、義務,這不是一道選擇題,而是你們切切實實的本份和義務,進行介入並確保你們不會批准虛假的選舉結果。你們是確保本屆大選不淪於腐敗的最後一道防線。」
好,川普陣營說,他們要主打「法院」以及「議會」兩條路線,說準確一點,要主打最高法院和各地州議會。而在30日,川普兩位律師朱利安尼與埃利斯也抵達亞利桑那州舉行聽證會,一方面是公布更多有關大選舞弊的相關證據與證人,另方面則是要勸說州議會拒絕批准選舉結果。
在30日的聽證會上,一名印度裔科學家阿亞度拉(Shiva Ayyadurai)通過視頻出席聽證會,最引人矚目的是,阿亞度拉擁有四個學位,而且全都是在國際知名的麻省理工學院(MIT)裡拿下。
他通過他的科學專業與大數據分析指出,根據大選當晚的得票數據,如果拜登的得票數最後要趕上川普的話,只有一種可能,就是拜登陣營必須獲得130%的選票,而川普陣營同時也要減少30%的選票,但這種情況是不可能正常發生的。
換句話說,這位科學家通過大數據的整理分析,從統計學上質疑拜登能夠合理勝選的可能性,除非背後有人為的介入舞弊,才有可能超越川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