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小馬和小劉兩人是同學,都在北京一家成人培訓學校學習。兩人還是好朋友。
去年4月27日,課間休息時,小馬邀請小劉說,咱們玩掰手腕吧,小劉說,掰就掰,誰怕誰!於是兩人擺開架勢要一爭高下。
兩個人比賽掰手腕,幾個同學還在一旁助威加油,兩個人更加起勁,都憋得臉紅脖子粗,就在這時聽到「咔吧」一聲響,意外發生了,小馬右手撅折了,當時疼得眼淚都下來了。
同學們急忙將小馬送往醫院治療,經醫生鑑定,小馬的右肱骨粉碎性骨折,且小馬本身還患有骨質疏鬆症。
同學之間一場遊戲轉瞬之間變成一場悲劇,小馬將小劉告上了法庭。
小馬認為,自己骨折是與小劉掰手腕所致,要求小劉和培訓學校賠償其各項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鑑定費等共計11萬多元。
法院判決,小劉在接受小馬邀請掰手腕時,造成小馬的右肱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對事故的發生具有一定過錯,應對小馬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酌定承擔小馬實際損失30%的賠償責任,共計25755.17元。
法院這個判決是三七開,小馬骨折自己承擔百分之七十的責任,小劉作為當事人有一定注意義務,承擔百分之三十的責任。
照說,這個事情小劉是倒了黴,小馬是自作自受。
小馬明知道自己患有骨質疏鬆症,卻還要主動跟人比拼掰手腕,他這不只是害己,還是坑人。
法律上有個著名的「蛋殼腦袋」規則,即如果你輕輕地打了一個人一巴掌,而碰巧他的腦袋如蛋殼,結果他頭破血流,最終死亡,那麼你就必須對他的死負責。誰讓你打他呢?
小劉跟誰掰手腕都沒事,偏偏遇到個骨質疏鬆的對手,只能自認倒黴了。
你對這個事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