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釣魚島,還真的不得不提提琉球群島的歸屬問題。先看個時間表:
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給琉球冊封,從此琉球成為中國的藩屬。
1429年,統一琉球王國後每一代國王都需要由明王朝冊封任命,明王朝不幹預琉球王國內部事務。
1609年(萬曆三十七年),日本三千士兵侵略琉球,俘虜琉球王。
1654年,琉球王遣使臣到清朝請求冊封。清順治帝封尚質王為琉球王,琉球再次成為清王朝的藩屬。
1872年,日本公然單方面宣布琉球王國屬於日本的「內藩」,琉球群島是日本的領土。
1875年,日軍武力佔領琉球,禁止進貢中國和受冊封,廢中國年號,改明治年號。雖然大清無能,但在琉球主權問題上始終堅持其為中國所有,沒有讓步。
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中國作為戰敗國割讓臺灣等地,由此在琉球群島問題就更沒有發言權。
1945年,二戰後期,美國佔領琉球群島。
1947年,聯合國在美國操縱下,通過《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琉球群島和釣魚島交給美國實施託管。
1971年,美日兩國籤定《關於琉球諸島及大東諸島的協定》,把琉球連同釣魚島的施政權私相授受轉給日本。
從這個時間表能看出來,琉球群島長期以來都是中國的藩屬國,只是到了甲午戰爭之後才淪為日本殖民地。而美國在佔領琉球群島之後,擅自將其作為自己的託管領地實施軍事佔領。直到1971年,日美關係漸暖時,美國又將自己非法託管的琉球群島再次假手託管給了日本。這一系列做法都是違反國際法的,也是對琉球人民選擇權的不尊重和蔑視行徑。
按照二戰後的新國際政治秩序,琉球群島肯定不屬於日本。日本作為戰敗國,只能按照《波茨坦公告》公告要求來執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之其他小島。這裡不包括琉球群島這些大島嶼。因此,美國私相授受琉球群島就是再踐踏國際法權威,是中國政府完全不能接受的。換句話講,琉球群島的歸屬與日本無關,與美國也無關,必須由聯合國按照琉球群島本地人的要求決定其去留和歸屬,這也絕不是美國一家就能說了算的。
2012年9月18日,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國家安全政策委員會發表了「九·一八」宣言,宣言中再次對日本統治琉球合法性提出了質疑。釣魚島不屬於琉球,琉球也從來不屬於日本。日本竊取琉球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完全是非法的。日本必須無條件執行《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國際法,立即結束對琉球的武裝佔領和殖民統治。我們堅決支持琉球人民謀求獨立自主,擺脫日本殖民統治的正義鬥爭。
琉球至今是一個問題,也是一個變數,但琉球人民有自己的正確選擇,這一點相信中國人民也會尊重其選擇的。但如今在日本的鐵腕統治下,琉球想要獨立確實難度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