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連雲港7月22日電(通訊員王曉冬)酒後暴力阻止交警執法檢查,先是絆倒執法交警,還在圍觀群眾面前扇自己耳光誣陷警察打人,阻礙執行公務。近日,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江蘇省連雲港市海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尹某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七個月。
2019年3月16日晚,正在酒店宴請朋友的尹某接到自家貨車司機的電話,稱貨車在新204國道長江路路口被交警拖走了。尹某一聽,立刻趕到了現場。交警沈某告訴滿身酒氣的尹某一行人,自己正在進行超載貨車的查處活動,請他們保持配合。誰知與尹某隨行的一名男子馬上開始謾罵威脅沈某,尹某則蹲在地上,雙手抱住交警沈某的小腿,沒有防備的沈某一下仰面摔倒在地,尹某則趴倒在沈某的膝蓋處。沈某趕緊撥打了110,而被同伴扶起來的尹某不僅沒有道歉,還繼續往沈某身上撞,一邊用手打自己耳光,一邊不停的喊著「警察打人了」。聽到警察打人,周圍聚集的人越來越多,現場十分混亂。交警增援到達現場以後,依法將尹某採取強制措施押上警車,押尹某上警車時,不明真相的圍觀村民仍在起鬨,一個男子還辱罵了交警,多次警告無效後,被交警噴射了催淚噴劑。
在派出所才酒醒的尹某看著自己辱罵交警的視頻後悔不已,他交代稱,因為覺得交警沒賣自己人情,自己在圍觀村民面前很沒面子,於是趁著酒勁才幹出這樣的事。
2019年5月24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至海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經檢察機關審查,被告人尹某雖明知自己的車輛涉嫌違停、超重,也明知交警正在依法進行執法檢查,但仍然採取暴力、威脅的手段阻礙交警執行職務。2019年6月14日,海州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尹某提起公訴。近日,海州區法院以犯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尹某有期徒刑七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