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關豐巢快遞櫃
超時收費標準的爭議持續擴大
繼收費規則在浙江、
上海多個小區引起反彈和抵制後
深圳一小區在近日
也對豐巢快遞櫃的超時收費表示「拒絕」
不恢復免費將撤櫃!深圳一小區對豐巢發「硬核」通知
其實在此之前
快遞櫃被投訴的事情就早有發生
快遞櫃投訴高發類型:
超時收費、事前未告知
目前豐巢市場佔有率近70%,投訴也相對集中。
根據深圳消委會提供的統計數據——
2019年1月1日—2020年5月10日,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共收到227宗有關快遞櫃的投訴,投訴主要包括快遞寄存、取件問題,系統帳號、線上購物等問題。
而在快遞取件問題方面,主要集中在快遞丟件、未經允許把快遞放到自提櫃、誤點打賞、超過12小時取件需要支付滯納金等方面。
「其中,在投訴企業方面,豐巢佔比非常之高,」據深圳市消委會投訴部部長靳麗介紹,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0日,深圳市消委會收到有關快遞櫃的投訴主要來自深圳市豐巢科技有限公司,有203宗,佔快遞櫃總投訴量的89.43%。
而此次豐巢超時收費標準的爭議也體現在投訴的情況上,「快遞櫃投訴問題一般包括快遞寄存,如快遞員沒有及時取件等方面。」
靳麗介紹,目前投訴比較集中的問題在於豐巢快遞櫃的超時收費標準,以及快遞公司在投遞前未告知消費者。
智能快遞櫃是否可以自行定價?
哪種情況下可自行定價?
快件箱服務原則:
應事先徵得收件人同意
據豐巢收費規則,免費保管用戶包裹12小時,超時12小時後需收費,部分用戶認為不合理。
對此,深圳市市場稽查局回應南都記者,根據我國現行價格政策,智能快件箱的收費屬市場調節價,智能快件箱經營企業依法享有自主定價權,但必須明碼標價。
他指出,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需徵得收件人同意後再開展服務。
深圳市市場稽查局表示,從4月30日至5月12日中午,系統共接到涉及深圳市豐巢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快件箱收費的投訴54件,將對每一件投訴進行調查核實,如發現豐巢科技存在價格違法違規的情形,將依法查處。
深圳市消委會投訴部部長靳麗說:「快遞櫃核心的問題還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是否存放到快遞櫃應該是快遞公司和消費者雙方協商的結果。」
在一片反對聲中
豐巢為何仍堅持收費呢?
豐巢態度強硬的背後:
單一收費模式、持續的虧損壓力
消費者的牴觸情緒
或會直接影響到豐巢快遞櫃的使用率
南都記者了解到,豐巢的超時收費規則在多地小區引起反彈。截至目前,眾蟻社區上參與「對豐巢說不」的上海小區超過100個。近日深圳一小區在近日也稱豐巢快遞櫃不恢復免費的話將作撤櫃處理。
不過,豐巢科技目前並沒有對收費規則作出讓步。有業內人士指出,持續的虧損壓力是豐巢推進超時佔櫃收費的原因。
「豐巢快遞櫃營收主要依靠向快遞員收取寄存費,另外有櫃身廣告和屏幕廣告費等,但後兩者的收益佔比不高,近10%。」
中國物流學會特約研究員楊達卿分析,每組豐巢快遞櫃成本在5至6萬元間,社區入場費及水電費等在6000元左右。
「此前豐巢主要向快遞員收取寄存費。這種單向收費模式簡單,使得快遞櫃企業在還沒有形成廣泛應用、沒有形成多元收益時,存在較大成本壓力。」
「向收件人收費或也尋求向服務分層邁進一步,把普通和會員區分,利於提供個性化服務,」楊達卿表示,長期以來,順豐服務定位中高端服務,豐巢作為順豐系企業,這種品牌溢出效應或影響豐巢推進向C端用戶升級服務。
有分析認為
豐巢開始進行用戶收費
其背後更和順豐系企業的發展情況息息相關
實施超時收費的背景:
順豐系企業面臨競爭壓力
順豐在2020年一季度的淨利潤下降28.16%;股價持續走低,市值目前2000億元,相比2017年3000多億元市值,蒸發了超過1000億元;企業近期也收到了世界三大評級機構之一惠譽的負面評級。
在楊達卿看來,評級看重短期營收的變量,順豐在2019年拓展電商快遞等,採取的價格策略犧牲了部分收益,但也實現了規模擴張。
他指出,順豐的挑戰更來自市場競爭,通達系及百世快遞的服務升級上行和京東物流、蘇寧物流業務擴展,會對順豐形成競爭壓力。「順豐基於物流與供應鏈服務的多元化探索處於戰略調整期,需要的是戰略忍耐。」他表示。
在超時收費規則面臨較大的反彈情況下,楊達卿表示,最終市場買不買單,還是由消費者說了算,企業要意識到,在這一情形下雙方尋求一個比較和平的解決路線,尋找最大公約數,才能把服務保持下去。
「快遞櫃收費有其合理性,但也需要考慮用戶需求,而當前快遞櫃普及率不足,對價格敏感性的客戶仍然居多。 」
如何避免強制消費
是目前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
讓我們一起聽聽律師怎麼說
如何避免強制消費?
約束快遞員?可能不現實
鑑於未經消費者需求擅自把快件入櫃情況櫃普遍存在,廣東晟典律師事務所毛鵬律師曾向記者表示,豐巢科技制定收費標準需要經過消費者的確認和同意,這意味著對於是否選擇投遞快遞櫃的服務,應該在投遞快遞前給予用戶知情和選擇的權利。
楊達卿也表示,在整個物流服務鏈上,快遞櫃企業處於下遊,逐一和每家快遞企業溝通,或對快遞員的行為進行約束,在某種意義上並不現實,而解決的方法在於行業標準的構建,服務標準化的建設是當務之急,在此基礎上,才能將消費者對快遞櫃服務的知情選擇環節前置,避免出現事後溝通甚至「強制消費」。
監管部門介入?取決行業發展程度
根據2019年10月1日執行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應當合理設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內不得向收件人收費。」對於超時該不該收費,沒有明確。楊達卿認為,這顯示政策把收費問題交給市場,主要因為快遞櫃市場還不成熟。
對於監管會不會對行業構建規則進行介入,楊達卿也指出,這取決於行業的發展程度,「標準也可能形成約束,未來還可能出現更多類型的快遞櫃,目前很難讓標準「一刀切」,這裡面的定價等多方面也可能會有不同訴求,市場裡的多方需要找到最大公約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