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今起至26日在京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立法規劃室主任嶽仲明昨天介紹了即將提請本次會議審議的部分法律案相關情況,並回應了破解低齡未成年人犯罪、規制食品浪費、規範「人臉識別」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
新華社發 商海春 作
■低齡未成年人犯罪
手段殘忍致人重傷應負刑責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10月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嶽仲明表示,第二十四次會議將繼續審議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三審稿,根據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各方面意見,草案三審稿進一步完善低齡未成年人犯罪規定。「有條件地對範圍作微調,將雖未致人死亡,但屬於『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情形增加規定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嶽仲明介紹,本次會議還將繼續審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三審稿。與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相銜接,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三審稿進一步明確嚴重不良行為的界定。同時,三審稿完善申請進入專門學校的入學程序,完善專門矯治教育場所的管理和職責分工,明確人民檢察院有關監督職權。
■立法規制食品浪費
規範「人臉識別」
反食品浪費法草案在本次常委會會議上提請審議。該草案共32條,主要針對實踐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以餐飲環節為切入點,聚焦食品消費、銷售環節反浪費、促節約、嚴管控。同時,草案注重處理好與正在起草的糧食安全保障法等有關法律的關係,對減少糧食、食品生產加工、儲存運輸等環節浪費作出原則性規定。
「制定糧食安全保障法已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也列入明年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有關方面正在抓緊起草。」嶽仲明介紹說,有關糧食生產加工、儲備流通等環節的節糧減損將在該法中作出具體規定。
此前,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已經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並向公眾徵求意見。嶽仲明表示,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確立了個人信息處理應遵循的原則,強調處理個人信息應當採用合法、正當的方式,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限於實現處理目的最小範圍。
「草案還對處理包括人臉等個人生物特徵在內的敏感個人信息作出專門規定,要求只有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的前提下,方可處理敏感個人信息,並在事前進行風險評估。」嶽仲明說,「人臉識別」等新技術的應用和發展,給個人信息保護帶來許多新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將就有關問題進一步廣泛聽取意見,深入研究論證。
■家庭教育法、印花稅法等
提上明年立法日程
嶽仲明介紹,行政處罰法(修改)、動物防疫法(修改)、鄉村振興促進法、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案,明年安排常委會會議繼續審議,爭取早日出臺。
對於明年預安排的重點立法工作,嶽仲明介紹,將修改科學技術進步法、反壟斷法、教育法、傳染病防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制定期貨法、印花稅法、家庭教育法、文化產業促進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溼地保護法、法律援助法、社會救助法、糧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
(原標題:繼續完善低齡未成年人犯罪規定)
來源:北京晚報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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