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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甘肅省白龍江林區林政執法工作座談會在插崗梁保護局召開。與會人員就當前白龍江林區林業行政執法工作情況、困難問題、經驗做法、體制機制等進行深入交流探討,聽取和徵求執法工作方面的意見建議,全力推進白龍江林區林業行政執法工作,嚴厲打擊各類破壞森林、林地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
白龍江林業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趙建林出席會議並講話,白龍江林管局副局長黃新主持,副局長龔文鵬,白龍江林區森林公安局政委趙國軍及班子其他成員、各職能科室負責人,白龍江林管局辦公室、防火辦、資源林政處、產業開發處相關負責人,插崗梁保護局、迭部生態建設局、阿夏保護局行政負責人共20多人參加會議。
座談會上,與會人員圍繞《白龍江林業管理局與林區公檢法聯席會議紀要》精神作了發言,就當前白龍江林區林業行政執法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進行了討論和協商。
會議認為,近年來,白龍江林業管理局團結帶領全局廣大幹部職工,狠抓生態建設和森林資源保護工作,全面落實資源管護責任,進一步加強林地和自然保護區管理,大力開展法制宣傳,並按照聯席會議《紀要》精神,協同森林公安機關在全林區組織開展了多次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專項行動,林政案件發生數量大幅下降,全局森林資源保護形勢總體保持穩定,確保了森林資源安全。成績的取得離不開森林公安機關的大方支持和對破壞森林資源犯罪行為形成的強大震懾力,更是大家共同努力、協同配合的結果。按照中央《行業公安機關管理體制調整工作方案》,森林公安直接歸屬公安部領導,按照「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的要求,森林公安機關從2019年1月1日起不再辦(受)理林業行政案件。根據《森林法》規定,林業行政案件由林業主管部門辦理。白龍江林區林業行政案件過去由森林公安機關承辦,2018年底,省林草局收回森林公安機關「甘肅省林業廳行政處罰專用章」,並於今年8月委託白龍江林業管理局開展林業行政執法工作。但目前白龍江林業管理局林業行政執法機構、人員、業務條件不成熟,對森林公安機關以前開展的林業行政處罰業務暫時無法完全承接,出現了林政案件查處「空擋」問題。加之自建局以來未開展過林政執法工作,缺乏機構和專業人才隊伍,今年國有林場改革,省上又沒有下達林政執法的機構編制,目前開展林政執法工作還存在諸多問題。此外,林區點多、面廣、線長,社情複雜,對開展林政執法工作要求高,難度大,全林區都缺乏林政執法業務人員,白龍江林區林業主管部門獨立承辦林政案件,其權威性和強制力不足,起不到辦理林政案件的執法震懾作用。而林區地處偏遠山區,代表省林草局開展執法工作要求高、專業性、法規性、系統性較強、責任大、任務重,向行政相對人出具林業行政處罰等法律文書還存在很多困難,要開展好執法工作,就必須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自由裁量權標準等諸多法律政策、執法程序和流程,而做到這些就必須經過嚴格的培訓學習和公安機關的大力支持,在辦案過程中全程指導和把關。經過討論,大家形成一致意見:一是過渡期間,由森林公安機關配合林業行政機關履行林業行政執法職責,辦案過程中對林業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培訓,以案代訓;二是各生態局、保護局採取有效措施,加強與森林公安機關的溝通、銜接,按照《白龍江林業管理局與林區公檢法聯席會議紀要》精神,大力開展聯合執法工作;三是建立刑事司法和行政執法有效銜接機制,案件來源由管理局所屬各生態局、保護局在森林資源保護工作中,通過巡山查林、群眾舉報等形式發現和收集,對達到立案標準的,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在詢問筆錄、收集證據、財物扣押查封、勘驗檢查等製作法律文書時,由公安機關選派經驗豐富的幹警現場參與指導把關;四是加強培訓學習,努力提高林政執法人員的法律水平和業務能力,儘快建立一支業務素質優良,政治信念堅定的林政執法隊伍,以彌補當前林業行政執法的「空白」;五是繼續聯合開展普法教育宣傳活動,採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林業法律法規,不斷增強林區廣大幹部群眾的生態保護意識,營造良好的法制氛圍,為依法護林奠定基礎。
來源:甘肅白龍江插崗梁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文/桑建平 圖/王海軍點擊下方查看更多往期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