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內江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了解到,為加強中心城區建(構)築物外立面管理,規範建(構)築物防護欄設置行為,內江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結合中心城區實際,制定了《內江市中心城區建(構)築物防護欄設置管理標準(試行)》,正式為內江市確立了建築防護欄(網)管理的綱領性、指導性技術標準。
據了解,《標準》共計3大條,16小條,明確規定了建(構)築物臨街面不得安裝外置式防護欄(網),對內置防護欄(網)的生產、式樣、安裝等方面也作出了詳細的要求,還落實了物業企業的管理和監督責任。「標準」目前已正式生效,並由內江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印發至市中區、東興區、內江高新區、內江經開區及市級各有關部門參照執行。
據介紹,《標準》在七個方面作了要求,即:
建(構)築物原則上不宜安裝任何形式的防護欄(網);
建(構)築物臨街面不應安裝外置式防護欄(網),確有需要的,僅可安裝內置式防護欄(網)或嵌入式防護欄(網);
非臨街面可安裝外置式防護欄(網),但不得影響消防安全和相鄰權且同時滿足防護欄(網)應符合城市景觀、市容市貌等要求;
防護欄(網)應由取得合法生產資質的生產廠家或個體經營戶按照產品要求生產,產品選材應符合對應產品質量要求。防護欄(網)安裝所用產品、設備和材料,必須是符合有關標準規定的產品,不合格的產品不得使用;
防護欄(網)必須有符合建築逃生通道要求,具備能供1個成年人通過的消防應急出口,以保證火災發生時的人員疏散和火災撲救;
可採取物業服務管理合同約定或者居民資質等方式,制定於本規定的防護欄(網)設置標準;
已設置的防護欄(網)不符合上述標準要求的,應逐步改造。
《標準》監督管理規定由物業企業、業主住戶、廠(商)家三方權責。具體為——
物業企業權責:
通過物業服務合同、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等明確約定住戶遵守建築防護欄(網)設置的相關條款,書面告知業主房屋裝飾裝修的管理規定和防護欄(網)安裝要求,主動開展防護欄(網)安裝的宣傳教育工作;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內江市中心城區建築外立面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內江市中心城區建(構)物防護欄設置管理標準》有關內容,公布舉報電話和投訴方式,暢通舉報受理渠道,發動群眾廣泛監督;
明確專人負責防護欄(網)的日常監督工作,做到進出小區有查驗登記、安裝過程有監督記錄、安裝完畢有現場檢查記錄;
須與防護欄(網)安裝廠(商)家及人員籤訂安裝告知書等文件,明確安裝要求與責任;
遇市民投訴反映相關問題時,物業管理人員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監督檢查並做好協調處理工作;
勸阻不符合本規定的防護欄(網)和無高空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安裝人員進入小區安裝,對物業管理區域內不聽勸阻強行違規安裝防護欄(網)的行為,及時報告街道社區和有關管理、執法部門;
配合相關執法部門對違規安裝的防護欄(網)進行依法拆除;定期開展自查自糾,明確物業管理區域內設置的防護欄(網)符合本標準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
業主住戶權責: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要求,按照本標準和所在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的要求訂購防護欄(網)、雨篷等;
提供經物業服務企業備案登記的防護欄(網)安裝申請材料和符合質量要求的證明材料(如:廠(商)家營業執照複印件、防護欄(網)安訂購票據等),供物業管理人員查驗;
向小區物業服務反映或向有關職能部門舉報防護欄(網)安裝過程中出現的侵害自身合法權益的行為。
廠(商)家權責:
按照有關法規和政策文件要求,按照本標準要求承接防護欄(網)、雨篷加工製作和安裝業務;
與物業服務公司籤訂《XXX小區安裝防護欄(網)承諾書,督促所屬安裝人員攜帶高空特種作業操作證供物業管理人員查驗,不具備高空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禁止從事相關活動;
僅在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的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之間進行防護欄(網)安裝作業,且在防護欄(網)安裝前,應告知鄰裡,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督促所屬安裝人員做好安裝過程中的個人防護措施,作業面以下設置隔離區域,阻止高空墜物傷人或損害設施物品等;
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無營業執照加工製作防護欄(網)或向應急管理部門舉報無高空特種作業操作證安裝防護欄(網)的行為。
為確保提法嚴謹、精確,「標準」特為以上出現的部分容易產生誤區的名詞做了解釋。
具體為
「臨街面」指所有建(構)築物臨街的一面。
「非臨街面」指除臨街面以外的建築外立面。
「內置式防護欄(網)」指在建(構)築物窗戶玻璃以內錨固定安裝的防護欄(網),包括固定式防護欄、拉閘式防護欄和隱形防護網;
「外置式防護欄(網)」指在建(構)築物外牆和外部梁柱結構件上(包括建(構)築物外部窗洞、陽臺、退臺、露臺、採光井、通風井等)錨固安裝的防護欄(網),包括嵌入式防護欄(網)、貼壁式防護欄(網)和凸出式防護欄。
「高處作業」指在距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或2米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生活陽臺」指除面向小區中庭,以及與客廳臥室相連的,供人們休閒、賞景、晾曬衣物、養花種草等活動的陽臺。
為什麼防護欄(網)需要用標準文件來加以限制?制定標準又有什麼意義?
內江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不規範的建築防護欄(網)不僅僅影響市容市貌,更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儘管內江市執法部門曾對中心城區部分重要幹道和重要景觀節點臨街面外置式防護欄(窗)及附屬遮雨(陽)篷開展過集中規範整治行動,但僅僅靠執法部門的拆除與制止還遠遠達不到徹底根除後患的理想效果,須有效結合政府部門、防護欄(網)生產廠家、物業管理企業等多方力量才能變治標為治本。
該負責人表示,「標準」的制定和發布,開創了以團體標準來管理城市風貌、建築立面、公共空間秩序的先河,是內江市對「標準化+社會治理」的一次全新探索,也為其他地區的建築防護欄(網)治理工作提供了一個借鑑的範本。
來源:內江日報
文稿:黃俊欽
編輯:郭菁菁、唐 林
圖片:網 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