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紹興12月9日電(記者 項菁)12月9日,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8日接到關於「河南省發現進口冷鏈食品外包裝核酸檢測陽性並銷往浙江省」通報後,上虞立即追蹤50件相關進口冷鏈食品,並對市場環境等進行了風險排查,7名相關從業人員、63份外環境和食品樣品的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
12月8日,上虞區冷鏈食品物防專班接到浙江省物防專班關於「河南省發現進口冷鏈食品外包裝核酸檢測陽性並銷往浙江」的線索通報後,立即組織市場監管、衛健、公安等部門對涉事食品進行調查。
經調查,上虞區曹娥街道獅子碼頭農產品綜合市場蔬菜4849號經營戶於11月17日從杭州瑞琪貿易有限公司採購50件涉事「冷凍去骨牛胸腩連體」產品。隨後將50件涉事產品銷售給恆利市場經營戶,並在恆利市場145號攤位和曹娥街道舜傑路大通生鮮超市6號攤位進行銷售,據了解,50件涉事產品大部分已以熟食形式對外售出,剩餘零星部分已現場進行封存、消毒。
為確保安全,上虞區立即對涉事攤位開展冷鏈食品風險排查和疫情防控工作,於12月8日對涉事攤位進行全面消毒,對7名相關從業人員、63份外環境和食品樣品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均為陰性。
為進一步做好消費者追蹤管理,加強上虞區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當地呼籲11月17日至12月8日期間到恆利市場145號攤位、舜傑路大通生鮮超市6號攤位購買過冷凍生牛肉的顧客,立即前往上虞區綜合服務點做好核酸檢測。
此外,進入上虞區內的所有進口冷凍冷藏水產、畜禽肉等產品,必須持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消毒實施單位出具的消毒證明、「冷鏈食品溯源碼」,否則不得在上虞區貯運、銷售、使用、生產加工。對違規批發銷售行為,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完)
(責任編輯: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