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徐曉梅 冉學東 北京報導
今年來,多個監管文件直指小貸行業,眾多小貸公司被逼到了牆角甚至逼停。
超90%的小貸公司暫停新業務,平均不良貸款率達48.9%......這是寧夏省銀川市40多家小貸公司的現狀。銀川市金融工作局近日發布的名為《面向未來 小額貸款行業何去何從?》的銀川市小額貸款行業調研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直接指出了當地小貸行業存在的問題。
縱觀整個國內小貸市場,多家新三板小貸公司終止掛牌、網絡小貸退出市場、營業收入大幅下降、不良率攀升等,小貸行業面臨的生存壓力越來越大。
一位不願具名的從業人員告訴《華夏時報》記者,過去由於槓桿率、區域等限制,小貸行業很難做大規模。今年以來,新冠疫情的突發,不少專注於做線下小貸的公司連著數月收入大減甚至0收入,而且企業回款率大幅較低,造成了一定的壞帳。加之最高法規定的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以及網絡小貸徵求意見稿等不是降低市場利率就是加大準入門檻,原本難以經營的小貸公司又學上加霜,不少小貸公司被迫關門。
銀川市小貸行業
報告指出,截至2020年9月末,寧夏回族自治區共112家小貸公司(含鄉鎮小貸公司45家、網際網路小貸公司4家、子公司1家),註冊資本63.6億元,同比減少8億元,貸款餘額47.5億元,同比減少20.4億元,減幅30%。逾期貸款餘額25.4億元,逾期率53%,不良貸款餘額16.9億元,不良率36%。
另外,寧夏金管局還取消了長期未開展信貸業務的小貸公司的經營資質,2019年以來共取消51家小貸公司的經營資質。其中,銀川市共取消16家小貸經營資質。
銀川市現有小額貸款公司44家(1家殭屍企業未納入統計),註冊資金共計30.8億元,淨資產26.87億元。截至8月末,貸款餘額18.62億元,不良貸款額9.64億元,平均不良貸款率達48.9%,其中,不良貸款率超50%的19家;44家小貸公司從業人員合計281人。
另2020年新增放貸業務小貸公司26家,新增業務404筆合計2.05億元。44家小貸公司當年累計納稅金額419.76萬元;涉訴案件1064家,其中,5家公司涉訴案件均超100件。
值得一提的是,不僅僅是寧夏銀川市,全國小貸公司的數量、貸款餘額以及從業人員整體都呈現出下降趨勢。
參考網絡小貸徵求意見稿,在省內經營的網絡小貸業務註冊資本需要10億元;跨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的網絡小貸需要50億元。目前,寧夏的大多數小貸公司的註冊資本都沒有達到要求。
受今年多個監管條例的影響,小貸公司開始尋找出路:有的響應監管需求進行整改,有的退出小貸業務,有的轉手他人。
認為小貸公司屬於金融機構
針對小貸公司是不是金融機構,一直是一個爭論不休的話題。最高法規定民間借貸市場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彼時有越來多的的聲音指出,小貸公司不是金融機構,適用最高法的條例。
目前,小貸公司的角色定位十分尷尬,被稱為「做金融之事,不享金融之權利」。根據原銀監會和央行在2008年發布的《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中給出的定義,小貸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依照《公司法》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只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且小貸公司由省級人民政府承擔風險處置責任、並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監管。該文件並沒有直接指出小貸公司屬於金融機構。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銀川市金融局發布的報告認為,小貸公司應該屬於金融機構範疇,受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監管。
事實上,過去多個監管文件對小貸公司的定位也給出了一些解釋。
2015年,相關監管部門發布的《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指出,小貸公司是「非貨幣銀行服務類金融業企業」;2018年,最高法審判委員會審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從金融法院受理案件的範圍來看,其認可了小貸公司是金融機構,而並非「普通的民間借貸」。
而今年8月20日最高法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確定了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該規定特別指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不少人把小貸公司認定為民間借貸,適用於最高法的利率規定。銀川市金融局表示,新的利率頒布以來,全市45家小額貸款公司,已經有超過90%以上暫停了新增業務,並且逐步削減人員。
責任編輯:孟俊蓮 主編:冉學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