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谷歷史上有很多偉大的決定,也有不少愚蠢的決定,其中最為人所知的就是EXCITE公司拒絕以75萬美元收購谷歌。
這個決定有多愚蠢呢?這麼說吧,谷歌今天的市值是10621億美元,相比之下,75萬美元連零頭都不是。
你可能沒聽說過Excite,這沒關係,但在上世紀90年代,它是雅虎最大的競爭對手。Excite有一個門戶網站,上面有新聞、天氣、電郵、即時通訊和搜尋引擎。
正因為如此,作為門戶網站,Excite的流量幹到了全球第6,甚至連微軟都對它拋媚眼,希望將其併入自己的msn網站。
那個時候,Excite並不缺錢。首先,它背後有風投公司Kleiner Perkins Caufield & Byers和有線網絡公司@Home Network撐腰;其次,75萬美元僅相當於當時Excite市值的1%。
另一方面,Excite是典型的技術公司,它的6個創始人都畢業於大名鼎鼎的史丹福大學,學術背景極好,因此不可能不明白谷歌的價值,那為何他們不願意花區區75萬美元拿下谷歌呢?
美國知名記者史蒂文.列文(Steven Levy)曾寫過一本書叫《迷霧重重》( In The Plex ),他在書中披露了原因。
大概是1998年,Excite的CEO喬治.貝爾(上圖)接到了一個電話,是公司投資人韋諾德.科斯拉打來的,他說想投資一個新的搜尋引擎——谷歌,但如果管理層不同意,他不會投資,畢竟靠Excite賺了不少錢,這個面子還是要看的。
貝爾沒有馬上拒絕,只是讓科斯拉介紹一下情況。
原來,谷歌聯合創始人拉裡.佩奇想回到史丹福大學繼續深造,他認為自己的算法能讓Excite每天增加13萬美元的收入,但作為補償,他需要75萬美元才能出讓核心算法。
貝爾立即邀請了谷歌的人來公司,想親眼目睹他們的算法到底有多好。第一個測試是輸入internet(網際網路)這個詞,Excite的第一個結果是中文網頁,但谷歌的第一個結果是告訴你如何使用瀏覽器,很顯然谷歌的搜索結果更精確,對用戶幫助更大。
貝爾的面子掛不住了,畢竟和谷歌的技術差距太大,他認為沒必要收購谷歌,因為如果搜尋引擎太好,用戶會立即離開門戶網站,這樣就失去「用戶黏性」了,而用戶黏性是當時網站最看重的衡量指標。
不過,用戶黏性也許只是給自己找一個臺階下罷了。
佩奇後來回憶說,他很喜歡Excite,而且雙方對75萬美元的收購價沒有分歧,只不過他有一個條件,那就是用谷歌的搜尋引擎取代Excite,而這一點讓雙方談崩了。
從這裡可以看出,與其說是Excite要收購谷歌,不如說是谷歌想通過「特洛伊木馬」的方式接管Excite,畢竟兩者的技術差距太大。
可以這樣說,如果沒有足夠的視野和胸襟,Excite不可能收購谷歌,這與那75萬美元無關。
一切都是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