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提要:
經過上次深海遇險,沃爾夫岡·呂特同他的U-181一樣,修整完畢。一路向北繞行到東非莫三比克海域。在這裡,他用行動詮釋了自己的復仇諾言。
11月24日,我和我的U-181在東非海域繼續巡航,南半球的天氣悶熱無比,海上的陽光毫無遮攔的照射在艇身上,我站在瞭望塔觀察著海面,兩隻胳膊曬得生疼。我命令下潛,以躲避這難耐的酷暑。在水下或許聽得更加清楚。
我回到艇長室稍作休息,喝了一杯熱咖啡,我感覺到一絲的放鬆。這時聲吶兵大喊一聲:「有敵艦!方位60」 我緊忙起身跑進指揮室用潛望鏡觀察,發現一艘貨輪的煙囪。我下令追擊。這艘貨船航速並不快,也沒有護航軍艦伴隨,他們以為南印度洋是一片樂土。
U-181悄悄地跟隨著這艘貨輪,經過大約4個小時,兩艘船逐漸靠近。我用潛望鏡觀察發現是一艘希臘的貨船,「赫爾墨斯山」號。我命令穩定艇身姿態,瞄準,並快速計算出攻擊角度。隨著我的號令,兩發魚雷快速射出,幾分鐘後,希臘貨船被擊中,本以為很輕鬆就能擊沉它,結果它搖搖晃晃死活不沉。
我頓時暴跳如雷,之前的積怨湧上心頭,我命令潛艇快速上浮。並命令幾個艇員一起出艙,用三門甲板炮向貨船開火。U-181最大口徑火炮105毫米,射擊持續了大約40分鐘,耗費近百發炮彈,將這艘貨輪炸得粉碎,我心滿意圖的目送貨船沉入海底。
我在這段時間用這樣的手段陸續又擊沉了2艘貨輪,我開始懷疑是不是我們用的魚雷有什麼問題,為什麼總不能一擊必殺?應該不會,自從挪威戰役後,鄧尼茨又恢復了老式的電動魚雷。我的航海日誌裡多了一項,用甲板炮擊沉敵艦。
11月30日,正是我殺性正起的時候,U-181號發了另一艘希臘商船克林西斯號,這艘船明顯是被改裝過的武裝貨船,配備一門甲板炮和四挺機槍。這次我沒敢靠得太近,還是老辦法,我相繼發射了兩枚魚雷但均沒有射中,這可有些丟臉。我命令水手不要靠得太近,保持3000米的距離,因為一旦在武裝商船射程之內,只要一發炮彈,潛艇就會受到致命傷害。
U-181憤怒的浮出水面,就像呲著牙的怪獸,我下令,「快!用所有能摧毀它的武器,幹掉它!」艇員們看起來很樂意從事這種工作,就像做一場狩獵遊戲。砰砰砰~ 急促的開火聲響徹海面,希臘商船附近騰起數個水柱,我們卻樂在其中。105毫米大炮繼續怒吼著,前面的商船中彈起火,但它還是很頑強的繼續航行著。
「長官,我們就剩一發炮彈了!」艇員沮喪的聲音。「全速前進!靠近它!」我用傳聲筒下達著追擊命令。「靠近!我們用最後一發炮彈結果它,打它的船尾吃水線部分!」 最後一發炮彈準確地擊中了商船。商船燃起大火受到了致命傷,那可憐的沒有逃生的12個船員結果隨船沉入大海,消失在海平面。我和艇員看著海面留下的煙塵,面無表情。
沃爾夫岡·呂特的兇殘和冷血在印度洋戰役中表現得淋漓盡致,他反常規的作戰方式不僅泯滅人性,同時也違反了德國海軍條令。那些倖存的盟國商船水手後來回憶說,當時我們以為遇到了日本人的潛艇,只有日本人才會這樣嗜血成性,但萬萬沒想到我們竟然是被一艘德國潛艇擊沉的。我們以為他們還有那麼一點騎士精神,看來我們錯了。 (未完待續,關注虎符,點讚、轉發、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