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4:1-16
剛才我們所讀的經文記載了人類中的幾個第一,第一對兒兒子、第一對兒兄弟、第一次獻祭、第一樁兇殺。而這些第一次正是發生在亞當和夏娃的倆個兒子該隱和亞伯身上!該隱和亞伯本是親兄弟,可他們二人屬靈的生命卻是截然不同,一個是屬世界的代表---該隱;一個是屬神的代表---亞伯。正是因著這樣的不同,他們向神獻祭所產生的結果也是各不相同,「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創4:4-5)
今天的基督徒我們每一次來聚會、每一次來敬拜,也正是一次次屬靈的獻祭,可我們所獻的祭有沒有被神看中、蒙神悅納呢?經文中我們看到著重描寫了該隱和他種種不被神悅納的表現,我想這正是神對一切獻祭之人在說話,好看到該隱不被神悅納的原因,引以為戒,避免重蹈覆轍!願聖靈帶領我們今天的分享,賜給我們謙卑受教的心,一同在神面前獻上蒙神悅納的祭!分享一個信息題目是,該隱為何不蒙神悅納?
一、不信(創4:1-5)
第一個原因就是因為該隱不信!
這個原因,在新約聖經已經清清楚楚向我們講明了!「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來11:4)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可見該隱則不是因著信,獻祭與神,所以不蒙神悅納!
基督徒當牢記,無論作什麼,都當憑著信心行!因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11:6)使徒保羅更告訴我們「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14:23)而該隱在神面前不出於信心的獻祭,所以神不悅納,甚至視為罪!
那該隱的不信,表現在哪裡呢?他獻的祭物為證。經上說「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創4:3-5)
自古以來這段經文就有無數的解釋!該隱的祭物不被悅納大致有以下幾種說法:
有人說,一個是素的,一個是葷的,神喜歡燔祭,不喜歡素祭!這樣的觀點是沒有根據的!如果是這樣,那麼對該隱是很不公平的。因為「該隱是種地的。」他自然要獻上地裡的出產,而「亞伯是牧羊的,」自然獻上的是羊和脂油。可見,這個問題並不在於是地裡的出產還是羊和脂油的問題。在舊約《利未記》中對於五祭的記載,我們看到神是即喜悅燔祭,也喜悅素祭的,因為這些都是神所命定和喜悅的。
又有人說,「羊群中頭生的」代表了耶穌,耶穌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所以,亞伯的供物被悅納了!這樣解釋也很牽強,因為該隱獻的是「地裡的出產為供物」,這裡也可以有初熟的果子啊,初熟的果子也代表耶穌,「初熟的果子是基督」(林前15:23)即使不是初熟的,神也悅納啊!我們每年都過感恩節,拿了那麼多地裡的出產來到教會,很多都不是初熟的,難道神都不悅納麼?當然會悅納的!
我們再說一遍,亞伯獻祭蒙悅納是因為信,該隱是因為不信!那我們就需要知道到底什麼是信?「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10:17)由此可見,信,就是相信神的話!亞伯因著信,向神獻祭,就是按著神的話、神的要求去獻祭!該隱則沒有按著神的話、神的要求去獻祭!
我們更加確信,就是該隱和亞伯獻祭之前,神對他們說話了,已經告訴他們拿什麼去獻祭了!什麼樣的祭物是神看中的,什麼樣的祭物是神所看不中的,都清清楚楚的告訴他們了!亞伯聽話,按著神的要求獻祭,所以神喜悅;該隱不按神的要求獻祭,所以神看不中!
肯定會有人表示懷疑,那神對他們說的話,怎麼沒記載在《聖經》上啊?你怎麼就知道說話了呢?我要說,我們要從整本聖經來看問題!要用整本聖經來說話!這裡,雖然沒有記載神說的話,並不代表,神沒說話!因為聖經中在這以後的獻祭記載中,我們看到,人向神獻祭都是按著神的話,神的要求去獻的!獻什麼的,怎樣獻,都有神的話語在先!比如
挪亞獻祭。「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創8:20)什麼是潔淨的,什麼是不潔淨的,是不是神說的算,神來區分!挪亞是不知道什麼是潔淨的,可見,挪亞獻祭之前,神一定告訴他區分的標準了,只是聖經沒有記載!
神與亞伯拉罕立約賜給他土地。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創15:8-9)拿什麼供物立約,公的母的?多大的幾年的?都是幾隻?你看神都是清清楚楚告訴亞伯拉罕的!絕不是亞伯拉罕想怎樣獻就怎樣獻!
對於獻祭的要求,記載的最詳細的就是《利未記》。整本《利未記》就是在以律法、命令的形式教導以色列民獻祭,獻什麼,怎樣獻,都說的明明白白!這裡講到五祭:贖罪祭,贖愆祭,燔祭,素祭,平安祭!但不管哪一祭,都是要按神的要求來獻的!比如,燔祭,一定是公牛或公羊,一定是沒有殘疾的,若以鳥為燔祭,就要獻斑鳩或是雛鴿為供物。(利1章)「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利2:13)「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利2:11)「人向耶和華獻供物為平安祭,若是從羊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利3:6)等等。本書有56次提到「耶和華對摩西說。」利未記的結語說「這就是耶和華在西奈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利27:34)可見,五祭無論獻哪一祭,都有神的要求和話語在先!
所以,我們完全可以相信,該隱和亞伯在獻祭以前,神是先和他們說話了,就是明確的告訴了他們可以獻什麼,不可以獻什麼的了!亞伯是按著神話語和吩咐去獻祭的,所以,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同樣,該隱也顯然得著了同樣的話語和吩咐,但該隱拒絕了神的啟示,不按神的要求獻祭與神,所以,耶和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
同樣,今天神為何看中你我,不也正是因為你我相信神的話麼!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撒上15:22)
弟兄姊妹,想一想,沒有聖經,沒有神的話,如何來信?別說信神,我們都無法知道誰是神!沒有神的話,我們又如何知道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沒有神的話,我們又怎知救主耶穌為我們罪人所做的一切,怎知他為你我降生、受死、復活、升天、再來的救世宏恩!沒有神的話,我們怎知耶穌已經在十字架捨身流血,洗淨了我們一切的罪愆!沒有神的話,我們甚至不知道什麼是對?什麼錯?沒有神的話,我們就會以為烏撒扶約櫃是對的,有了神的話就知道神擊殺他是對的!沒有神的話,我們就以為拜偶像是對的,有了神的話就知道這是可惡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弗5:5)沒有神的話(律法),我們甚至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羅7:7)……然而感謝神,神把這一切的真理都寫在了聖經裡,我們看聖經,就如同神對我們說話!有了神的話,就可以按著神的吩咐和要求去做,我們自然就會蒙神悅納!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10:17)這話一點不假啊!我們的福禍,皆因從神的話而來!主耶穌更告訴我們「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4:4)
弟兄姊妹,我們有神的話,就蒙神悅納!沒有神的話,就不會被神悅納!「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侍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1-2)
二、不義(創4:5-14)
第二個原因就是因為該隱不義!
這個答案也是新約聖經向我們啟示的!記載在約翰壹書三章十二節「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約壹3:12)這裡我們看到,聖經明說該隱是個惡人,而「惡人獻祭,為耶和華所憎惡;」(箴15:8)
惡與義相對,惡,即為不義。「惡人的杖不常落在義人的份上,免得義人伸手作惡。」(詩125:3)「世界的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太13:49)可見,該隱不蒙悅納,就是因為他不義!
該隱的不義,表現在哪兒呢?有很多方面!
1 向神發怒!
當神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的時候,你會發現,該隱沒有悔改認罪的絲毫表現,反而是「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創4:5)這是第一個敢向神發怒的人,而且是「大大的發怒,」甚至和神「變了臉色。」什麼是大大的發怒?什麼是變了臉色?這是耐人尋味的!試著用我們現在的話來說,就是和神急眼了,氣急敗壞的、蹦起多高的、臉紅脖子粗的、甚至指手畫腳的向神發洩心中的不滿、抱怨和憤怒!該隱這是惱羞成怒!本是他不聽神的吩咐獻祭,自己錯在先,神看不中,他還不樂意了!這在神的面前何等不虔、不義!本應當神發怒才是,可神不輕易發怒!這就顯出該隱的不義來!弟兄姊妹,你敢向神發怒麼?你有沒有過向神發怒呢?當神責備管教你的時候,你有沒有也變了臉色呢?不讓神說、不讓牧者說、不讓弟兄姊妹說、不讓任何人說呢?這都是不義之事啊!求主饒恕、憐憫我們!
2 不聽勸告!
面對該隱的發怒,你會發現我們的神非常有耐心的在勸他!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創4:6-7)多像一位慈愛的老父親苦勸他不懂事的孩子啊!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
而且神在勸該隱的同時也是在給他機會,「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言外之意,這次獻祭神沒看中,但你下一次按著神的要求去獻,神是會悅納的!
神更以他的全能預見、預言該隱要犯罪,這裡神以他自己的全知和全能,警告、提醒該隱當脫離惡行免得犯罪,「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罪已經如同猛獸在該隱家的門前蹲伏,抓住機會把他吞吃!罪如同妻子戀慕丈夫一樣,時刻不離該隱身旁!面對神這樣用心良苦的勸告,該隱有沒有聽勸呢?沒有啊!不肯聽神的勸告,就是不義啊!
始祖犯罪就是因為不聽從神的話!士師時代,以色列人受苦,就是因為不聽從神的話!以色列人,總是違背神的約,不肯聽從神的話!所以,主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必命饑荒降在地上。人飢餓非因無餅,乾渴非因無水,乃因不聽耶和華的話。」(摩8:11)
我們不要小看不聽神話的罪,所有的罪都因不聽神的話而來!所以,我們看到更大罪即將發生!
3 殺死亞伯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創4:8)該隱的不義,神已預見並警告,可該隱根本不聽,更不讓神說,以致罪就抓住了他,和亞伯沒說幾句話,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這是人類的第一樁殺人案!殺的竟是自己的一奶同胞,親弟弟!殺人,這是幹犯十條誡命的大罪,「不可殺人。」(申5:17)這樣的罪,更是顯出該隱的不義!
4 和神說謊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創4:9)當神在問該隱「你兄弟亞伯在哪裡?」的時候,我要說,神早已知道亞伯被該隱所殺,神這裡的提問,多麼希望該隱自己主動悔改認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可該隱,不肯悔改認罪,反而欺騙神,他說:「我不知道!」甚至反過來責備神說「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我要說,作為哥哥看顧、守護你的弟弟難道不是你的責任麼?該隱在和神撒謊、狡辯,強詞奪理!可神是全知的,他所做的一切神早已知曉。
耶和華說:「你作了什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創4:10-12)我們的神不輕易發怒,但不是不發怒,該隱罪大惡極,神終於向他發出烈怒,嚴厲審判!
該隱的這四方面不義的表現:向神發怒、說謊,不聽勸告,以致殺人,都表明他行的不好,如神所說,「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創4:7)
弟兄姊妹,該隱應該成為我們的鑑戒,基督徒「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彼後1:5)「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雅2:22)「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2:26)
我們當牢記主的教導,「你們是世上的光。……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4-16)「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鑑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彼前2:12)
三、不服(創4:13-16)
第三個原因就是因為該隱不服!
面對神的審判,面對自己的惡行,該隱是什麼反應?什麼態度呢?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創4:13-14)
該隱好像在向神這位大法官上訴,認為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他不服神的審判啊。我們的神是公義的神,「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公正審判萬民。」(詩98:9)可該隱認為神的刑罰太重,其實,他是應該的,因他所受的與他所作的相稱。
看過這段經文,令人稀奇的是,這件事,自始至終,我們都沒有看到該隱認為自己有錯,沒有絲毫的悔意和認錯的態度!即沒有為弟弟的死而哀哭,更沒有為自己親手殺死弟弟而向神認罪,因為,他心裡一直都不服氣,不服氣神為何看不中他這個長子獻的祭,偏偏悅納次子亞伯。他更不服氣神對他勸勉、責備和審判!這是該隱不蒙神悅納的第三個原因,不順服神!
該隱的不順服,就是「己」太重!他的心裡只有自己,容不下其他!我們發現,他一句話,六次提到「我」。「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創4:13-14)可見,該隱是個極其自私自利的人,心中只有自己,沒有神,沒有他人!這樣的人,我要說,無論他向神獻什麼供物,神都不會悅納的!
「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創4:4-5)我們看到神都是先看重這人然後才看重他的供物,先看不重這個人然後才看不重他的供物。可見,在神的眼中,人品勝過祭品;生命勝過祭牲;「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
可即使這樣的該隱,你會發現神對他依然有憐憫,經文最後,我們看到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創4:15-16)
神的愛真是滿有憐憫,該隱這樣無理的要求,神也憐憫了他!神真「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拿4:2)
我們看到該隱不好,可我們今天哪一個好呢?弟兄姊妹,我們都是罪人!「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我們都曾像該隱一樣在神面前,不順服、不知罪、不認罪,殺了亞伯,又如猶大「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太27:4)
「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詩130:3-4)大衛深知自己是個罪人,他向神說「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6-17)是的,當你從心裡憂傷痛悔的時候,正是順服下來的時候,也正是蒙神憐憫的時候!
耶穌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9:13)神藉著耶穌十字架上犧牲的愛,一次次的召喚著我們,催促著我們,降服在他面前,而每一首讚美,每一句禱告,每一篇證道,更是我們謙卑順服下來後,發出憂傷痛悔的心聲!
結語
人的一生如同一場獻祭!既是獻祭,就不是尋常事,更是隨便不得,輕忽不得!該隱做了反面教材,而耶穌為我們做了最好的榜樣!耶穌實在為我們做了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更為我們獻上成了那永遠的贖罪祭,讓我們都來因信稱義,順服基督,把生命交給主,因為我們本來屬乎主!過一個蒙神悅納的獻祭人生!阿們!
註: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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