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剛結束,新人酒店內鬧離婚,只因剩餘13箱喜酒被女方親戚搬空

2020-12-16 餘生嘗情

#婚姻家庭故事#

不知道在大家的家鄉中,對參加喜宴的賓客有什麼樣的規定或者賓客會有什麼樣習慣。

說說我家這邊,準點到是一定要的,先上帳再入席,十二點開席之前不可以動筷子,或者有些大一些的酒店裡會直接不發筷子,直到婚禮儀式結束以後才能夠正式開席。

這是對東道主,也是對新人的尊重,當然,這些規定都是不成文的,非要講的話就是全憑自覺性。你願意遵守就遵守,不願意遵守那你可以姍姍來遲,反正婚宴人多也未必能看得到你遲到,你也可以提前動筷子,啥也不管就乾飯,反正吃喜宴最重要的就是吃飽喝足,旁的就可以視作與己無關。

以上這些規定,是吃飯前的規定,吃飯後的呢?一般而言,只要不是趕時間,總要等到新人下臺來答謝各桌敬酒,完了以後才可以自行離開。

吃完飯離席之前,我家這邊的小地方,很多親戚自帶塑膠袋打包飯菜,這不能算是規定,但是的確是當地人的一種習慣,多是一些中年婦女會做這樣的事情。

或許有人會覺得這是「吃不完兜著走」,顯得賓客吃相難看,很多人也不屑做這樣的事情,但我個人倒是覺得,這並不是一個值得批評的壞習慣,你要說是打包喜宴剩菜是沒素質那我可不依。

大家都是知道的,喜宴的菜品種類和數量往往很多很大,為了排面寧願剩下肯定不能不夠吃,而這些吃不完的菜品,最終沒人要只會進入垃圾桶變成潲水,免不了就是一種浪費。

那麼打包一些帶走,其實也是一種杜絕浪費的解決方式,反正你不帶最後也沒人要打包帶走也沒啥,只要自己不嫌棄剩菜,願意打包就打包,不用管別人怎麼想怎麼看。

包括剩下的酒水,其實也可以這麼做,當然這些的前提是,東道主不要,你才能拿,不是什麼剩下了你就都能拿的。

如若不不遵守這個前提,那就不是杜絕浪費,而是佔小便宜,那才是真正沒素質的表現。

我就曾經見過,為了把酒帶走,明明一桌都是不喝酒的,他非要把酒打開,等婚宴結束再光明正大的把酒帶走。不僅僅是婚宴現場,去新人的婚房參觀,也有把人家新人未拆封的洗髮露沐浴露順走的事情發生。

這哪裡是來參加婚禮,簡直就是過來大掃蕩的,借著人家辦喜事,仗著人多手雜隨便順東西的這種壞習慣,不僅敗壞自己的人品,還會傷害雙方之間的感情。

不過說句實在的,其實這些事情,但凡辦喜事,哪兒家都總會遇到一些不遵守規定,壞習慣的賓客,甚至是有些人跟東道主家關係八竿子打不著,不上帳就是來吃白食的。

但即便是這樣,東道主也一般不會太計較,畢竟大喜日子,來者皆是客,只要不要太過分,那麼大家都不會計較。

可若是太過分,嚴重損害了東道主的利益,那就另當別論了。

佔點小便宜是不應該,但現實來講的確無傷大雅,沒人會跟你計較,畢竟嘛,你也是花錢來吃飯的,想回本也是可以理解的。可若是你並不是抱著回本的心態,而是要賺,那可就是大大的有問題了。

酒店裡,一場婚禮剛剛拉下帷幕,一對新人剛剛禮成,本應該是開心的時刻,然而這對新人卻在酒店裡就撕破了臉大吵大鬧,這禮才剛成,眼見著又要鬧到了離婚的地步。

從雙方的爭吵中,原委被說出,原來婚禮結束後,新郎李越準備到前臺結帳,這才發現沒有用上的13箱酒全都不翼而飛了。

到底酒去了哪裡?李越怎麼想都想不明白:

「之前預計來的人會比較多,女方那邊提前告訴我她家那頭能喝酒的人也多,所以我在外面買了酒以後,怕不夠就又搬了8箱過來。我其實也當時也覺得多啊,這也是女方家要求的,她們家說,酒不夠太難看了,就算多了到時候也能退,沒什麼損失,我也就答應了。」

李越比較細心,沒用掉的酒,都堆在一起,他也特意留心數了,一共十三整箱。可結帳的時候這酒卻不翼而飛了,李越本來以為是酒店的人幫忙搬回去了,結果一問並沒有,問女方,也說沒看見。

這十三箱酒,價值是上萬的,李越自然是著急上火,於是便要求查酒店監控,這一查還果真查了出來,是幾個人把這些酒趁著人多的時候全部都搬空了。

這些人李越是不認識的,於是去問女方,被一下認出來是女方家裡的幾個旁系親戚。

李越聽完以後當機立斷,要讓女方出面把酒要回來,然而女方卻聽完卻面露難色。

「好歹都是家裡的親戚,我們家辦婚禮請人家過來了,現在要我們伸手問人家把酒討回來,哪好意思啊。」

「是啊,要回來了以後親戚還做不做了?要不就算了吧,和氣要緊。」

李越聽了女方家的態度以後,當場氣的口不擇言:

「你們說的倒是輕巧,一句和氣要緊,一句算了不要了,人家不知道還以為你家真有錢啊,你們當然能置身事外說話不腰疼了,因為這錢是我們家買單的,你一句說不要就不要,我們家就要憑白損失一萬多塊錢,關鍵是這些你家也沒拿到,都讓親戚給順走了。」

李越還查了查那幾個親戚的上帳金額,都是一百塊,更加生氣了:「和著就是來佔便宜來了,你們家那邊的親戚可真是做了一手的好買賣!」

就因為這,兩邊在酒店裡吵得不可開交,女方不願意付這筆額外的開支,李越家也不願意付,吵到最後女方鬆了口:「我們不要,你可以去要,你要是能要到不管用什麼方法我們都不管,這總行了吧!」

於是,李越便去了,他逐戶登門拜訪了那幾位親戚,說的簡單直白,剛開始那些親戚都不承認,都來看到監控錄像,又藉口稱是以為是剩下不要的酒,還怪李越太小氣為這事兒能追到家裡,而李越一句話把他們都懟的無話可說哦。

「要是剩的,你們完全可以帶走,我肯定不會計較,但那些都是沒拆封的。本來這些喜酒都是給賓客喝的,你們要是能喝當場都喝掉我也不會說什麼,但是你們帶走了就只能說明一個問題,沒素質愛佔小便宜!

你們要是現在能全喝掉,我保證不要,但如果你們喝不掉,就立刻還給我,否則我們還是報警解決比較好。」

李越最終把酒都要了回來。大家覺得李越做的對嗎?

反正李越的丈母娘和老丈人對李越的這種做法還是有一肚子的意見,畢竟是中年人,頗好面子,他們認為向親戚伸手討回東西,不僅讓對方失了面子,還顯得自家很小氣。

李越的老婆也不好意思要,還是一樣,都是經常走動的親戚,情分的原因讓女方家人都張不了這個口。

若是女方家在酒席上出錢也就罷了,他們想把酒送誰那就送誰,李越也不會有意見,關鍵是酒席是男方家出錢辦的,如何能讓李越咽下這口氣悶聲吃大虧呢?

最重要的一點,這酒哪裡是剩下的呢?在酒店搬的酒,壓根就不是剩下,只是備用,用不完還可以退還,這是一筆不必要的開支。

我個人覺得李越做的沒有問題,只是不慣著這群吃拿卡要沒素質的人,他們參加人家婚禮,只想著佔便宜賺便宜,根本不為人家考慮。

李越不是小氣,他說的沒錯,對方在酒宴上把這十三箱酒全部喝下去,那他一點兒意見也沒有。這就跟自助餐似的,你付的是一頓飯的錢,你能吃多久吃多少沒人會說你,可你要帶走,那不好意思你得遵守自助餐的規定,只能裝在肚子裡打走,否則就要為自己不遵守規則付出代價。

婚宴同樣也有婚宴的規定,正如我文上所說的那樣,有些是不成文的,你可以遵守也可以不遵守,這全憑素質。

但有些呢,你必須要遵守。帶剩菜剩酒水沒人會說,可佔便宜的想法可不能有。

或許你覺得賺一次是一次,自己又不是沒付錢,能賺多少全憑自己的本事,可是你有沒有想過,參加婚宴從來不是一次的買賣,而是兩家溝通感情的證明。

你不得不承認,其實很多人參加婚宴之類的酒席,都是不情不願的,畢竟要出不少錢,怎麼想都如在家吃的划算,還麻煩的很。可對方請你了,你也不得不去,這不得不去的理由便是,你家有事情你也要找對方,這是你來我往的事情,也可以說證明了兩家的情分。

你可以不去,但是你將來若是有事情,也不要喊對方去,這也是婚宴上不成文的規定,沒有你一家賺錢的道理。

也正是因為如此,你在人家的場子上做出不合適的舉動,專佔人家的便宜,人家也不是傻子,即便當時不說也會對你產生意見,還是會間接破壞兩家之間的感情和交往。抱著佔便宜的心態參加宴請酒局,那倒不如不去。

別以為自己很聰明,其實旁人都看在眼裡,佔點小便宜的價值遠比不過扔掉的臉面,丟臉是小,壞了交情,才是大。

今日提問:婚宴上你們有碰到過這樣的賓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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