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業主不購買車位,剩餘車位將「打包」賣給第三方。得知這一消息,西安市雁翔路保利曲江春天裡小區一些業主焦慮了。
業主:擔心車位亂銷售小區安全受影響
6月14日,該小區部分業主反映,小區最近張貼了一份「溫馨提示」,開發商要把剩餘的車位賣給第三方。
「車位應優先供小區業主使用,如果賣給第三方,以後再出售給小區之外的人或單位怎麼辦?那樣小區環境不就亂套了。」業主李女士說。
另一位業主告訴記者,小區地下一二層都是車位,三期交房大約一年時間,很多業主還沒有入住,樓管也沒在群裡發布信息,有些業主可能還不知道情況。「現在的車位售價17萬元,去年還是13萬多,應該是漲價了。給的時限也很緊,如不買就賣給第三方。」
業主普遍認為,開發商不應將車位銷售給第三方,擔心以後車位會漫天要價以及影響安全等問題,而且開發商給業主考慮的時間太短,僅僅一周,也不合理。
開發商:尚餘部分車位,公示後將賣給「業主」公司
業主提供的「溫馨提示」中說,保利曲江春天裡項目自2016年7月起啟動銷售,已有眾多業主,但至今尚存部分車位未售出,考慮到全體業主對車位的需求以及本小區的車位供需情況,特告示如下:「現因小區業主『西安優享車位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擬自行購買部分剩餘車位,我司特此向其他業主進行公示告知,並進行異議徵詢,若其他業主有購買意向或對此交易存在異議,請於公示內直接向我司購買車位或向我司反饋信息。公示時間:6月9日至6月15日。」「若無異議亦不進行購買,我司將在公示後銷售相應車位給該業主;逾期未提出異議或未購買車位的視為我司已履行了告知、提醒義務……同時視為放棄異議及從我司購買相應車位權利。」
這份提示的落款為西安欣榮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時間為6月8日,公布的反饋登記渠道為物業服務中心電話。
物業:車位以後可租可買,不會銷售給外人
14日下午,記者撥打「溫馨提示」上的電話,一位物業人員表示,以前車位是由保利愛家負責銷售的,現在車位交給專業公司來管理,西安優享車位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也屬於保利旗下。「以後可以購買,價格也許比現在低,也可租車位,目前方案還沒有出來。」該工作人員說,現在的車位售價是14萬-17萬元,交給優享公司後不會漫天要價,也不會銷售給外人,管理和服務仍由物業進行。該工作人員表示並不知道還剩多少車位,提供了一個保利愛家的電話,但無法接通。
既然西安優享車位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屬於保利旗下,為何公示中表明為「小區業主」?如果不屬於保利旗下,物業所說的不會漫天要價和不會銷售給外人,又怎能令人信服?
網上信息顯示,西安優享車位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11月19日,註冊地址為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鳳城九路海博廣場。從簡單的公示情況中,未能看到與保利有關的信息。
律師:開發商應逐戶書面確認業主的需求
那麼,小區剩餘的車位,開發商是否有權出售給第三方公司呢?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根據《物權法》第74條之規定,車位首先要滿足業主需要。但怎樣才算滿足業主需要?據該小區的「溫馨提示」,自2016年7月開始銷售車位至今,還有部分業主未購買車位。開發商應逐一登記,統計已購買車位和未購買車位的業主有多少,並徵詢未購買車位的業主意見,給予一定的寬限期(如一個月),寬限期屆滿仍未購買的,才能視為放棄購買。開發商書面確認已購買車位的業主和放棄購買車位的業主後,才算滿足了業主需要,方可將剩餘車位出售給非業主的買主。而僅張貼一紙公告就宣告滿足業主需要的做法欠妥,有損業主的利益,不利於矛盾的化解。 記者 李琳
編輯:鍾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