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多位購房者向紅星資本局反映稱:在浙江省慈谿市購買「俯院江南花苑」時,每人以「服務費」「預存款」等名義額外支付了10至20多萬元不等的費用。
對此,上述樓盤開發商——慈谿保利建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慈谿保利」)回應紅星資本局採訪時稱,收服務費、預存款行為與公司無關。據透露,該樓盤是慈谿保利於2018年委託上海嶽源管理有限公司(後變更為「上海嶽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嶽源公司)代理銷售,「整個銷售過程中,我們不知道有這種行為存在。」
不過,投訴者及代理律師——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江文強不認同該說法。「慈谿保利與嶽源公司系代理關係,且嶽源公司在銷售現場收錢,保利公司有高度注意義務,應當知道嶽源公司的行為但未作反對表示,應承擔連帶責任。」
江文強介紹,統計發現,共有近百人額外支付了1600多萬。他表示,將會繼續與政府有關部門溝通,也會採取訴訟等方式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天眼查APP」顯示,該樓盤開發商慈谿保利由保利發展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SH600048)100%間接控股。
天眼查APP顯示開發商關係
「沒看清合同內容,額外支付了26萬」
浙江省溫州市瑞安人宋東(化名)向紅星資本局投訴時稱,「我們當時是奔著『保利』這一開發商去的,相信他們,但沒想到卻掉進了陷阱裡。」
宋東所說的「陷阱」就是額外支付那一部分錢。2018年4月,他接到了一通推銷該房源的電話,於是,他和另外幾人一起從溫州市趕到了慈谿市。「當時我交了5萬元訂金,並籤訂了購房合同和服務協議。」宋東說,自己購買的房子面積為125平方米,為2衛3間,購房合同上顯示的房屋總價為109萬,但實際上支付的房屋總價為125萬。「其中的16萬元差價,就是我額外支付的服務費。」
額外支付的還有一對來自杭州市的項氏夫婦。「我們當時購買了兩套房,面積分別為140多平方和120多平方,合同上顯示房屋總價分別為129萬、156萬,但實際支付的房屋總價分別為142萬、169.5萬。」項氏夫婦告訴紅星資本局,在整個購房過程中,他們一直以為都是開發商保利在銷售,甚至連合同、票據等都沒看,就在銷售員的催促下簽字、蓋手印。
服務協議書顯示的服務費用
「由於我們在外地,所以買完房後就回去了,所有的合同及服務協議都是後面郵寄回來的,我們也沒去細看。」購房者楊永(化名)告訴紅星資本局,一直到去年底交房時才發現。
楊永稱,當他向別的購房者打聽時,沒想到一些慈谿市本地的購房者卻透露,非慈谿人購買該房時以各種名義額外支付了一定的費用。「我的購房合同上顯示房屋的總價格為127萬,但我額外支付了20萬的服務費,實際上購房共計支付了147萬。」
與此同時,項氏夫婦將合同、票據等翻出來一看才發現,售賣上述樓盤的並不是開發商保利,而是嶽源公司,自己還以「服務費」的名義額外支付了26.5萬元(分別郵寄了兩張票據,兩套房分別收取了服務費13萬、13.5萬)。
支付服務費的銀行流水
上述購房者給紅星資本局提供的服務協議及收據中,紅星資本局看到了「服務費」等字眼。他們後悔買房時沒有看清合同具體內容的同時,也質疑:額外支付的錢為何銷售員沒提醒。「如果知道要額外支付這麼多錢,我們肯定會重新考慮的。」項氏夫婦稱。
支付服務費的收據
為此,他們向當地的住建局等相關部門進行了投訴。
「銷售說是幫開發商避稅」
在他們維權過程中發現,凡是非慈谿本地人在購買該樓盤時,均以「服務費」「預存款」等名義,每人額外支付了10萬至20多萬元。
與此同時,慈谿市本地人張先生和李女士也從側面向紅星資本局給予了證實。「我當時購買房子時,根本就沒聽說過要交服務費用。」張先生說,自己購買的面積為126平方米,房屋總價為126萬。同時,李女士也說,「我也是最近才知曉,聽說非慈谿本地人被額外收取了費用。」
楊永回憶稱,「當時我在籤訂合同時,注意到了購房合同的總房價金額與實際付款的總金額不一致的問題。」楊永稱,合同上的總房價金額為127萬,但實際付款的總金額為147萬。「我當時就問銷售員,為何沒有將相差的20萬寫入合同的總房價金額裡,該銷售員告訴我說是『地產公司避稅』。」該銷售員解釋說,總房價少了,開發商繳納的稅費就會相應減少。對此,楊永相信了銷售員的說法。
與此同時,一位叫「每每零售號」的網友自稱2018年購買了該樓盤,對於額外支付的20多萬「預存款」的原因,銷售員的解釋與上述一致。「他(銷售員)說開發商為了省稅,你們也可以少交點稅。」該網友回憶稱。
在上述購房者給紅星資本局提供的票據中,紅星資本局發現,印有「服務費」的票據上,均蓋著嶽源公司的章。同時,在一位購房者提供的一份服務協議上明確規定,房屋總價格為1596666元,買受方支付服務費200000元後可享受購買房屋總價款優惠到1272666元,並以優惠後的總價款籤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另外,在其購房合同中也顯示總房價為優惠後的價格。
那麼,嶽源公司是否是因給予了優惠的價格後而收取額外的費用,為何只針對非慈谿本地人收費,收費的標準又是什麼呢?
截至紅星資本局發稿時,始終未聯繫上嶽源公司。不過,紅星資本局通過「天眼查APP」查閱發現,該公司已於今年3月25日註銷。註冊地址為上海市奉賢區的該公司成立於2013年11月,註冊資本500萬人民幣,經營範圍包括房地產經紀、房地產諮詢等,法人代表為馬成正。該公司曾因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而被起訴2起、同樣原因而起訴他人或公司1起,還因「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於2019年6月24日被奉賢區市場監管局給予「罰款1.0000萬元,責令停止發布」的處罰。
「天眼查APP」顯示,嶽源公司並不是第一次以各種名義額外收取費用。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2020年9月2日發布的《張高源與馬成正、張家港鼎瀚房地產有限公司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來看,2018年5月28日,該公司在代理鼎涵公司開發的艾廬樓盤時,還收取了張高源、張伏萍服務費13萬。
慈谿保利:
與我們無關 不清楚額外收錢
對於上述問題,樓盤開發商又是什麼態度呢?
紅星資本局在上述購房者發來的資料中看到,今年5月,慈谿保利給購房者送達了一份《告知函》。《告知函》明確:「我司不僅未委託嶽源公司向業主收取服務費,也禁止嶽源公司收取代理佣金之外的任何費用,我司也從未向業主收取任何商品買賣合同外款項。針對嶽源公司上述可能存在的違規行為,我司已發函要求嶽源公司移交與業主籤訂的相關書面文本及款項收取明細,同時也明確要求如有違規收取的費用,要求其立即退還相關費用。」同時,《告知函》表示,「將進一步配合當地政府部門,通過行政、司法等手段處理上述事宜,保障業主權益。」
市民提供的慈谿保利公告函
12月1日,慈谿保利一位姓石的工作人員接受了紅星資本局的電話採訪。
「今年3、4月的時候,業主去相關部門信訪了,相關部門也給出了意見,認定我們是合法合規的,不存在違規的情形。「該工作人員向紅星資本局表示,在銷售的時候,他們不清楚代理商額外收了錢。
據介紹,在接到業主的反映後,當地房管、建設等部門向其核實了相關情況,「我們也向其提供了相關的材料,我們是不允許他們額外收錢的。」
同時,該工作人員向紅星資本局透露,今年10月份,業主還向慈谿本地法院起訴了慈谿保利和嶽源公司。「法院最終認定,我們保利不承擔責任,市民也撤訴了。」不過,紅星資本局暫未查到該裁定書,該工作人員也未向紅星新聞記者提供該裁定書。
那麼,該公司是否一點責任沒有呢?該工作人員並未正面回應。「你可以去翻看法院的裁定書。」該工作人員稱,由於業主是與嶽源公司籤訂了服務協議,所以要維權的話,業主可以向法院起訴。「這與我們慈谿保利沒有任何關係。」
至於業主維權的問題,該工作人員稱,「從法律上來說,我們沒有這方面的義務,但是業主畢竟是我們的客戶,到時可以看看,如果有需要、我們能夠幫上忙的,也會根據法院的判決來進行。」
住建局:
保利存在不規範行為
建議業主向法院起訴
慈谿市住建局房產科一位工作人員告訴紅星資本局,在整個銷售過程中,開發商慈谿保利存在不規範行為。「他們在引進代理商進行售房的過程中有一些不規範的經營行為,但談不上違規。」為此,該局已責令慈谿保利進行了整改,停止其不規範的經營行為。
據介紹,該局自收到業主投訴後,對此進行了核查。「從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是購房者與嶽源公司籤訂了服務費協議,在購房的時候交了一筆服務費,錢交給了嶽源公司。」該工作人員認為,目前最關鍵的是,雙方籤訂的服務協議是否有效。「作為我們住建局來說,不具備相關的職能來做出是否有效還是無效的決定。
為此,該工作人員建議,業主可以向法院起訴,「該協議是否有效需要法院給出一個判決。」
同時,該工作人員聲稱,他們還將這一情況及時通報給了當地的市場監管、物價等部門,「他們也進行了初步的核查,具體情況你可以了解。」另外,對於嶽源公司已經註銷的問題,該人員說,「雖然註銷了,但其法人仍然要承擔相關責任。」
律師:
保利不知情要提供證據
購房時要看清內容
對於開發商慈谿保利和住建局的說法,該案件的代理律師江文強表示,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受託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代理銷售商品房時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費用」及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房委託銷售行為的通知》明確規定承銷機構不得以提供居間服務等名義變相收取由開發企業支付的佣金以外的「電商費」「服務費」「諮詢費」等價外費用,「嶽源公司在銷售的過程中,向購房者收取佣金之外的費用,沒有事實、合同及法律依據,也違反了行業規定,應予以退還。」
同時,針對上述慈谿保利無責任的說法,江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等相關規定,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未作反對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基於慈谿保利與嶽源公司系代理關係,且嶽源公司在銷售現場收錢,保利公司有高度注意義務,應當知道嶽源公司的行為但未作反對表示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據介紹,自今年7月開始接受委託以來,目前有近百人維權,涉及費用1600多萬。據透露,接受委託以後,他們已向慈谿保利寄出了律師函,也向慈谿市住建局、保利總部等發函,並與慈谿市住建局、市監局、發改委、慈谿保利現場溝通。「下一步,我們會繼續與政府有關部門溝通,希望相關部門核查、嚴肅處理行業亂象,並根據案情走向,採取包括但不限於訴訟等方式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錢陳告訴紅星資本局,如果購房者的確享受了服務,根據服務合同,可收取服務費,但需出具對應發票。「不過,如果收取了佣金的,就不能再收服務費了。如果沒有收取佣金,可根據服務合同收取服務費,並且按約定進行折抵。」錢陳認為,房價都需要申報,明碼標價。「如果20萬抵28萬,計入房價,也就是說支出的總價低於標價,則說明購房者的確享受了優惠,且所有支出款項均有發票,一般不會認定為『茶水費』。」在錢陳看來,「茶水費」沒有法律規定的定義,可簡單理解為房價之外收取的好處費。
另外,對於開發商保利的觀點,錢陳認為,「開發商是商品房經營者,不能以不知情而是代理商嶽源公司行為為由直接予以免責。」錢陳認為,如開發商確係不知情,要提供充分的證據予以證明。
同時,他也提醒: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務必看清合同條款後再行籤字,對於未予標明的費用均有權予以拒絕。
紅星新聞記者 李偉銘 李晨 圖由受訪者提供
編輯 鄧凌瑤
(下載紅星新聞,報料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