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單位):葉必未
聯繫人:葉必未
單 位:儋州四聯非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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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目前我市「三農」現狀距離發展目標有較大差距。村集體經濟實力薄弱,農民收入低;農村青壯年基本外出,村內老幼相守,缺乏生機活力,農田大面積撂荒,除傳統種植業外,其他產業發展不足;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和生活服務配套不足,人居環境有待提升。缺人、缺人才、缺錢是鄉村發展遇到的三大主要問題。結合當前鄉村現狀及發展分析,當前共享農莊建設面臨缺商業模式、缺統籌實施的兩大挑戰。希望由政府牽頭,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依託「大企業、大謀劃、大資金、大運營」,通過高品質的統統謀劃和大規模的系統實施,將農民富裕、鄉村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整體推進,才能更好打造「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的美麗鄉村。
對此,我的主要想法是:通過社會資本實現共享農莊建設的藍海路徑,即順應市民下鄉,租住農莊、鄉村旅遊的發展趨勢,為鄉村帶來投資消費和市場需求,為共享農莊建設統籌實施創造市場需求、資本保障等為基礎性條件的共享農莊模式,進而解決「三農」問題。
共享農莊模式內涵是在堅持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制度不動搖和充分保障農民利益的前提下,順應消費者對田園生活的嚮往,建立以共享農莊為抓手、融入紅色旅遊特色建設,「企業+合作社」為平臺、以「系統規劃、統籌實施」為方法的發展模式,通過鼓勵消費者下鄉、投資消費,為鄉村建設的巨額資金投入「買單」,最終形成可複製擴大的商業模式,統籌解決農民富裕、農業發展、農村面貌改善的「三農」問題。對要進行改造的村莊,提前開展文化調查,在鄉村建設中保留原有的文化,同時深挖一些可供宣傳的鄉土文化。文旅融合,實現農民富裕、農業發展、農村面貌整體改善的鄉村振興戰目標。
一、建議
(一)加快對可開發的共享農莊資源調研(例如:石屋村委會;力乍村)
結合石屋村委會紅色旅遊,著力構建市郊最美的文旅融合農莊旅遊勝地,加快推進文化旅遊產業發展,探索共享農莊發展模式,希望成為可借鑑的模式,擴大推廣。多方式開展理念宣傳,提高農民主體參與度。「三農」問題是「共享農莊」建設出發點和落腳點,因此不僅要保障投資者的權益,為消費者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和產品,更要注重提高農民主體的參與度。建議充分利用電視、報紙、微博、微信、自媒體等各種媒體和文化下鄉、扶貧夜校等各種方式,大力向社會特別是農民主體宣傳普及共享理念,弱化所有權觀念,強調使用權思想,讓農民本身理解接受「共享農莊」,並通過理念宣傳和產品培育逐步形成「共享農莊」獨特的「共享」文化。
(二)望政府給予共享農莊政策支持,在土地政策方面
1、是探索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的自願有償退出機制,支持農民、村集體以自身的農村土地權益出資,與社會資本合作設立村域開發平臺。地方政府要研究出臺相關的配套政策,明確農民、村集體、社會資本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邊界,為共享農莊模式的運作建立長期穩定的政策法律環境。
2、是探索在「不增加建設用地、不減少農用地」的前提下,根據共享農莊項目需要對村土地,閒置房產進行科學規劃,實現建設用地布局與共享農莊建設相適應。
3、是研究出臺共享農莊投資方在村委會的權益保護政策,穩定在鄉村的投資消費。租用農莊後,租約權益能否得到長期保護,能否用於抵押融資、轉讓交易,到期後的續租價格和續租期限如何安排等問題,都需要研究解決。
4、政府可以通過增加用地指標、稅收優惠、鄉村產業招商運營的稅收返還獎勵、農村集體土地流轉上市收益分成等方式,對鄉村開發平臺給予支持。
(三)在金融政策方面
1、前期是不是政府牽頭進行部分資金的注入,同時鼓勵我們當地的農民可以以資金或土地,閒置房產入股;
2、是在運營期,建議商業銀行創設市民農莊消費貸款,增強市民的消費能力。
3、是在成熟期,鄉村開發平臺對旅遊休閒、養生健康等產業設施的經營,在產生穩定現金流之後,可以增資入股,屆時農民和村集體擁有的財產權益也將實現更高的市場價值。
三、共享農莊的功能板塊
「共享農莊」規劃不是單一的農業園區規劃,而是各種元素高度關聯的綜合性規劃,只有通過站位高、定位準的科學規劃,才能讓消費者來到之後就流連忘返,為消費者提供高質量的服務體驗,形成獨具特色農莊品牌。建議先進行調研,了解當地的文化特色,然後再結合政府的定位,高水平、高標準科學組織編制好共享農莊建設發展規劃。二是突出高標準設計。一方面,建議通過向社會招標,讓社會各方廣泛深入我市「共享農莊」創建試點區域考察,充分挖掘當地民俗等文化內涵,設計選取最能體現村莊特色、最符合鄉村實際的設計方案進行「特而精、精而美」的農房建設。另一方面,建議通過充分運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將共享農莊聯盟等多渠道市場需求、體驗反饋信息整合分析,了解各階層客戶需要,精準進行「共享農莊」產品服務設計和打造。同時農莊必須具備生產、生活、體驗、購物、餐飲、住宿為一體的服務配套。
四、共享農莊的經營管理
我們主要以「企業+合作社「的管理模式,結合政府的指導,鼓勵農民參與管理監督,由企業或者村委、合作社牽頭,農民以土地,閒置房入股的形式,對整村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對現有的民居進行改造升級,利用村莊閒置地建設特色住宿或者其他配套設施,民宿的部分或者全部經營權、股權可轉讓;農用地進行統一的規模化生產經營,遊客以租賃或者認養,由企業提供配套服務。共享農莊同時還為村民提供就業崗位,增加農民的收入。
關於對政協儋州市第十屆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033號提案的答覆(葉必未委員).doc